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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岁“三无”老人:
“敬老院里幸福得很!”
10月22日,九龙坡区白市驿镇敬老院活动室,65岁的胡大才和71岁的童恩德正在进行一场乒乓球赛,83岁的吴泽禄在一旁观看,战况激烈时,吴泽禄老人激动得使劲拍手叫好。
“三无”老人吴泽禄是白市驿镇敬老院的新住户,一两个月的时间,老人已喜欢上这个大家庭。吴大爷说,敬老院比家里条件好多了,有人陪着说话,吃饭也有人照应,腿痛了还有医生来看病。
敬老院院长邓红梅告诉记者,吴泽禄老人没有子女,腿脚也不便,之前独自居住。“老人在家的时候,饿了就吃生面条喝冷水;再不然就是到超市买几十个蛋,饿了就煮一个来吃。”谈起老人以前的生活,邓红梅很心疼。
今年8月中旬,吴大爷的侄儿看老人没人照顾,把他劝进了敬老院。“头两天,他天天收拾起编织口袋,嚷着要回家。”邓红梅说,工作人员耐心劝导,每天帮他打饭,陪他聊天,缓解他的陌生感。一个星期后,老人再也没提过要回家了。“在这里比在家好啊,当然不回去了!”吴大爷乐呵呵地说:“我前几天脚痛的毛病又犯了,院长他们天天把饭送到我房间,还有老朋友陪我说话、医生上门来给我看病,我啥都有了,幸福得很!”
记者在这家敬老院看到,四合院里,电视室、活动室、阅览室、医务室、康复室、理发室、餐厅、男女浴室一应俱全,还为腿脚不方便的老人配备了电梯,老人们的房间里也安装了电视。
“对本镇的‘三无’、五保老人,我们无条件接收。”邓红梅说,敬老院对五保户集中供养,现已入住“三无”、五保老人57人、城镇孤老5人。“根据九龙坡区的标准,五保户每人每年可得到4800元补助,这笔钱,我们全部用于老人的伙食。”邓红梅说,在食堂门口的公告栏上,老人们可以看到每天的食谱和购买食材的账单。
据九龙坡区民政局副局长罗顺卿介绍,该区现有五保户1225人,分散供养609人,集中供养616人,其中敬老院供养481人、五保家园供养135人,另有城市“三无”人员79人。自2006年以来,该区3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目前已将标准提高到散居供养五保户每人每年360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每人每年4800元,高于市民政局规定的每人每年3300元供养标准。此外,还将全区五保户和“三无”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合作医疗范围和医疗救助范围,解除了老人看病治疗的后顾之忧。
政策解读
1.哪些人属于城市“三无”人员?
城市“三无”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城市居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 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或者其他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
2.哪些人能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按程序申请报批后,才可以享受五保供养待遇。
3.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标准是什么?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其标准为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来源:重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