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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一线环卫工新换了封闭式全自动垃圾车,但每名环卫工被告知要缴纳7500元的用车押金。这让收入低微的环卫工有点“吃不消”,但不缴又担心丢了工作。对此,相关部门回应称,收取押金主要是考虑到车子造价很大,因为环卫工人人员流动比较大,“万一人带车子走了,政府的投资不就没有保障了?”(10月24日大河网)
环卫工是城市美容师,他们起早摸黑地为城市美化亮化工作默默地做贡献,他们享受的福利待遇也并不太高,特别是一些临时性的环卫工,在家境不好的情况下,一下子让他们拿出许多钱做押金确实很难。
从公共财政角度来说,环卫工所用的笤帚也好,环卫车辆也罢,这都是公共财政拨款置办的,这些都是消耗品,没有用不坏的,如果把这些损耗都强加 在环卫工身上,那么又怎能让人心服口服呢?环卫工本来就是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人对公共财物不爱护、不珍惜,他们有时也人为地把财物损坏了,或是将车子带走了,但这些都与个人思想品质有关,与个人职业道德有关,假如真遇到类似的事情,有关部门该怎么处理还是怎么处理,没必要把所有的环卫工都牵涉进去,毕竟这类人还是占据少数。一项规定出台,我们还得走走群众路线吧,看看群众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看看是否有其合理性、科学性。
当然,作为环卫工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应当用心干好这份工作,谁也不想为这样或那样的事情背负着一个坏名声,即便有时在工作上有点失误,那也会感到心里不安,也用不着别人的指责。如果环卫部门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是要环卫工缴纳押金,对环卫工在工作期间横挑鼻子竖挑眼地找茬,那么上下级之间就有了信任危机,缺少了对人最起码的尊重、信任和理解,我们说宽容有时也是一种尊重,更是一种爱护,尤其是当自己明明知道犯了错误时,不用别人指责自己也会觉得不自在,而这时候悔改的效果往往比你指责他要高出许多倍。
其实,我也并不反对用押金形式来约束人们细心办事、爱惜公共财物,但这也要分什么场合,比如: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合损耗财物是要照价赔偿的,在单位因工作吊儿郎当损耗设备统一要付代价的。可环卫工也要缴纳押金,确实让人难以理解,就仅仅换了一辆新车,就把这成本一股脑地强加在员工头上吗?这实在是不合情理,更是缺乏对自己的员工有信任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