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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对“让环卫工缴纳用车押金”大惊小怪

发表于 2013-10-29 16:42:1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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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对“让环卫工缴纳用车押金”大惊小怪

文/胡云峰

   面对各企业越来越多的奇葩新政,网上一片山呼海啸。近日,据大河网报道:“郑州市金水区一线环卫工新换了封闭式全自动垃圾车,但每名环卫工被告知要缴纳7500元的用车押金。这让收入低微的环卫工有点“吃不消”,但不缴又担心丢了工作。”
   对此,相关部门回应称,收取押金主要是考虑到车子造价很大,因为环卫工人人员流动比较大,“万一人带车子走了,政府的投资不就没有保障了?”
   一边是环卫工咬牙交用车押金保工作,一边是相关部门收取押金求个心安,到底孰是孰非,一时还真难论定。不过,笔者认为,既然是押金,只要车辆无故意损坏,早晚都要退还的,相关部门这么做,虽然略显抠门,但对促成环卫工爱护公共财物习惯的养成,以及防止车辆丢失、损毁,还是有利的。
   相信大家都知道破窗效应,“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其他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被打破“,当然,我这不是说咱们环卫工人素质不高,故意去做打破窗户的事情,只是认为为防止“破窗”行为发生,相关部门采取一些措施还是很有必要的。
   从这件事当中,我们首先应当看到,相关部门办的是一件好事,给一线环卫工全都新换了封闭式全自动垃圾车,这无形中减轻了一线环卫工的劳动强度,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相关部门在做这件好事的时候,是有大量资金投入的,如果这一投入很快就付之东流,相关部门必然要追加投入,才能保证环卫工作的正常开展,投资区间的缩小,无疑会给政府造成巨大的浪费,但如果能用交押金的方式将投资区间延长,这样,政府可以避免无谓的浪费,环卫工作又可正常开展,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吗?
   的确,环卫工人收入微薄,交押金有点“吃不消”,但换位思考一下,理解一下相关部门的苦心,对所使用车辆加强爱护,不但押金不会损失,又能帮自己养成一个爱护公共财物的好习惯,何乐而不为呢!
   但凡新制度、新规定的出台,即便初衷再好,也会有人反对,这是一种必然,但只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就会朝着更加积极的方向发展。所以,我们不必对“让环卫工缴纳用车押金”大惊小怪,多一些理解,我们的用工关系才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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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6:50:55 | 查看全部
云峰老师的观点与众不同,能人啊,总有说头,学习了!您辛苦了,向您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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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6:53:02 | 查看全部
感谢胡老师参加本期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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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6:58:27 | 查看全部
看样子这期要是分正反方,胡老师的就是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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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6:58:48 | 查看全部
可以让人更冷静的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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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6:59:09 | 查看全部
真不错,读了之后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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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17:00:07 | 查看全部

回 1楼(鲁宝林) 的帖子

谢谢鲁老师,让您见笑了,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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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17:00:57 | 查看全部

回 5楼(为生歌唱) 的帖子

谢谢新宇老师,感谢加亮并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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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7:28:20 | 查看全部
但凡新制度、新规定的出台,即便初衷再好,也会有人反对,这是一种必然,但只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就会朝着更加积极的方向发展。
胡老师说的很有道理,学习老师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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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08:24:09 | 查看全部

回 8楼(登高的温石) 的帖子

感谢侯老师来访,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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