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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大河网报道, 郑州市金水区一线环卫工新换了封闭式全自动垃圾车,但每名环卫工被告知要缴纳7500元的用车押金。这让收入低微的环卫工有点“吃不消”,但不缴又担心丢了工作。对此,相关部门回应称,收取押金主要是考虑到车子造价很大,因为环卫工人人员流动比较大,“万一人带车子走了,政府的投资不就没有保障了?”
    郑州市相关部门的这一要求,看似有理有据,实则是典型的懒政思想的体现。因为担心车辆的丢失而要求环卫工资缴纳押金,这一做法,将车辆丢失的后果,完全转嫁到环卫工人的身上,而将自身的管理责任,“押”得干干净净。如果按照这样的思维想逆向推理,那么,环卫工人是不是也就应该让相关职能部门先缴纳押金以确保环卫工人的工资“丢失”呢?俗话说,“桥归桥,路归路”,环卫车辆确实存在着被开走的可能,但这不应该由所有的环卫工人承担责任。
    向环卫工人收取押金,其实还存在着“有罪推论”的嫌疑,并且将这种嫌疑事实化。与其他工作相比,环卫工人的流动性也许是大了那么一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流动的环卫工人都会将车辆开着一路狂奔。当然,这种推论也显得非常可笑。如果环卫工人能够将垃圾车开着回家,那么,公交车司机会不会也能够将公交车开着一溜烟呢?而且,与环卫工人相比,这些司机的流动性,一点也不逊色。如果公交公司也要求司机缴纳押金,那动辄几百万元的公交车,岂不将公交司机一个个“押”倒在地永世不得翻身?
    向环卫工作收取押金,还让我们听到了“何不食肉縻”的声音。无论我们对于收入的高低存在着多大的分歧,但有一点我们应该能够统一,环卫工人,放在任何一座城市中,他们都只能是低收入的一个群体。对于这一要求的出台者而言,7500元,显然不算是大数字,甚至还可能是微不足道,而对于环卫工人工人来说,7500元的押金,会“押”得他们中的许多人喘不过气来。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站在环卫工人的层面却思考这押金之重呢?
    就在这押金风波后的几天之后,《西安晚报》报道,26日是陕西省咸阳市环卫工人节,当天,咸阳市、区两级政府不但奖励慰问环卫工,还让3000多名环卫工人休息一天,市区约3000名干部上街顶替环卫工打扫卫生。同样是环卫工,他人都已经在享受自己的节日了,而有人却得为环卫车缴纳押金,差距怎么就这样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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