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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卫工工作丢押金是一种歧视

发表于 2013-11-1 23:19:4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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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子丢押金,做生意丢押金,还没听说过打工也要丢押金的,并且是以低收入的环卫工为先例。 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一线环卫工新换了封闭式全自动垃圾车,但每名环卫工被告知要缴纳7500元的用车押金。这让收入低微的环卫工有点“吃不消”,但不缴又担心丢了工作。对此,相关部门回应称,收取押金主要是考虑到车子造价很大,因为环卫工人人员流动比较大,“万一人带车子走了,政府的投资不就没有保障了?”(10月24日大河网)  
    有关部门竟然以考虑到车子造价很大,环卫工人人员流动比较大,“万一人带车子走了,政府的投资不就没有保障”这样谎缪的理由来说事。让人不得不寒心,各行各业都有流动性,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他们都有名有姓,有贯籍地址,难道带走车子就追不回来吗?毕竟坏人还是少数。那么公司豪华轿车、公交车都给私人在用怎么就没有押金呢?难道那个造价就不高吗?如今是和谐社会,这样对待低收入群体无限之中就把人分三六九等,有一种歧视弱势群体的存在。明理人都知道,环卫工多是一些老年人,年轻人没有环卫工,老年人本来生存系数较低,如果拿一点微薄的工资还得负担那么重的押金费用,换个角度来说,如果你是环卫工,你咋想?你自己是考虑到车子造价很大,因为环卫工人人员流动比较大,“万一人带车子走了,政府的投资不就没有保障了?”


    既用人,就别太疑人,人与人之间没有了信任度那工作还如何开展?如今哪一行不是承包制?现实中托欠工资的事例还少吗?那你要工人办事,工人还对你是否能发放工资不放心呢?你能先给押金给他们工作保障吗?人应该都是平等的,只是工种和待遇不同而已。环卫工也是人,他也有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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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23:27:29 | 查看全部
时间有限,重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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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6:39:32 | 查看全部
庄老师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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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6:39:49 | 查看全部
有这份心就值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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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6:40:29 | 查看全部
虽然时间仓促,但是观点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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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6:41:02 | 查看全部
为老师颁发事评奖章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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