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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用“廉洁年金”抑制腐败不可取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研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报告全文,勾勒出一幅详尽的改革“路线图”。报告建议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10月28日《西安晚报》)
对此,有支持者,也有疑问者,更有反对者。那么,你对依靠“廉洁年金”抑制腐败怎么看呢?认同者请选择【正方】发表观点,反对者请选择【反方】进行评说
对“廉洁年金”制度,愚以为不可取,这是因为,“廉洁年金”设立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我们的国家也正在走向法制化和民主化的道路,做什么事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廉洁自律本是一名公职人员应该遵守的起码的道德规范,应该是像红灯停,绿灯行一样自觉遵守的规则,如果把本应该遵守的规则设立奖金进行奖励,可想而知,以后我们的国家还有什么不能用钱来摆平的事情。
杀了人可以用钱来买而不必杀人偿命,犯了法可以用钱而不用受到法律的惩罚,只要有钱就可以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也就成为一句空谈;触犯法律的事情只有用法律的手段解决才能具有震慑力,如果用钱来解决问题,试想,还要法律干什么?
有个笑话说:某监狱犯人根据贪玩腐败钱财金额进行论资排辈,结果是贪污了几十万的人连名都没有排上,如此可见,廉洁年金在他们眼里只是小菜一碟,甚至还不够他们的一段饭钱,何谈能抑制腐败,而且还要设立机构对是否有腐败行为进行查证,劳命伤财不说,还事倍功半。(文曲仙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