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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5 08: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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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锦绣观园、爱心家园安居型商品房
申购及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定于2013年11月25日正式启动锦绣观园、爱心家园共2955套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配售工作。现将申请配售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及房源基本情况
(一)锦绣观园
锦绣观园位于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茜坑水库旁,总共7栋住房,其中,第1栋26层,其余每栋28层。该项目总房源2334套,其中,两房2227套,建筑面积约60-65㎡;三房107套,建筑面积80-85㎡。该项目预计交付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爱心家园
爱心家园位于龙华新区观澜观光路与平安路交汇处,总共3栋住房,每栋27层。该项目总房源621套,其中,两房570套,建筑面积约64㎡;三房51套,建筑面积约84㎡。该项目预计交付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森之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另有3套房源(1栋20F、1栋21F、3栋20A)由于未取得预售许可,暂不纳入本次配售范围。
二、配售价格
(一)锦绣观园
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1〕1033号)的规定,锦绣观园的配售均价为7898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含装修,下同)。房源具体价格依据楼层、朝向及位置等差异,价格区间在5981~8982元/㎡之间。
(二)爱心家园
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1〕1035号)及有关补充合同书的规定,爱心家园的配售均价为5231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含装修,下同)。房源具体价格依据楼层、朝向及位置等差异,价格区间在4839-5485元/㎡之间。
三、配售对象
上述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对象为我市安居型商品房首次轮候册中的在册轮候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
四、配售方式
(一)选房队列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房源情况及申请家庭申购意向,选房队列分为两房队列和三房队列。两个项目不分别设队列。
(二)房源安排
1、单身居民和二至三人家庭
单身居民以及二至三人家庭可申购锦绣观园和爱心家园的两房房源。
2、四人及以上家庭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购上述两个项目的三房房源或两房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申购两房房源的,低于家庭人口数对应的建筑面积差额部分不予补偿。
(三)选房排位规则
两房队列和三房队列将依据申请家庭的首次轮候排序进行排位。
五、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确定办法
本次安居型商品房配售将按照可供房源套数1:2的比例,依据认购家庭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认购家庭的认购排序以及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名单。两房队列中认购排序为1-2797位的申请家庭作为两房初定入围申请家庭,认购排序为2798-5594位的申请家庭作为两房初定候补入围申请家庭;三房队列中认购排序为1-158位的申请家庭作为三房初定入围申请家庭,认购排序为159-316位的申请家庭作为三房初定候补入围申请家庭。
若选房人数少于实际可供房源套数,我们将在未入围申请家庭名单中根据其认购排位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另行通知。
六、配售程序
(一)网上认购
有意申购本次安居型商品房且属于我市安居型商品房首次轮候册中的在册轮候家庭,凭备案回执号、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手机验证码登陆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售房中心)网站,点击“安居型商品房专栏”中的“认购申请”提交本次项目的认购申请,并在线打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书》(以下简称《认购申请书》)。
网上认购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9:00-2013年12月1日24:00(总计7天)。2013年12月1日24:00前未完成网上认购的,视为放弃认购本次提供的安居型商品房。
(二)认购名单及初定排位公示
根据选房排位规则,市售房中心将对所有已认购的申请家庭名单、排位,以及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的名单、排位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同时,告知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交纳诚信保证金的时间。
(三)看房安排
为让初定入围及候补入围家庭能尽早直观、全面地了解上述两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的相关情况,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森之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组织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现场看房。
(四)交纳诚信保证金
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凭《备案回执》和《认购申请书》按规定到市售房中心交纳5万元诚信保证金。
请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务必按照告知时间到市售房中心办理上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购本次安居型商品房。
如申请家庭成功购房,5万元诚信保证金将转为购房款;如申请家庭放弃本次购房资格或未能成功购房,5万元诚信保证金将在选房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如申请家庭涉嫌虚报瞒报,5万元诚信保证金将暂不退还,经调查核实后,提请市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公布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名单及其选房排位
市售房中心将根据认购申请人交纳诚信保证金的情况,对其申请资格进行核查或抽查后,确定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市售房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六)领取《选房通知书》
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按规定时间到市售房中心领取《选房通知书》。
(七)自选房号及签约
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的申请家庭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
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即时签订认购协议书。未按时选房和签订认购协议书的申请家庭,视为自动放弃选房。市售房中心将取消其选房资格,所选房源另行配售。
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选房结果和剩余房源信息公示
选房期间,每天选房工作结束后,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将于当日21:00前在市售房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待选房结束以后,选房结果和剩余房源情况将适时在市售房中心网站予以公示。
七、监督、举报和投诉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302室,投诉举报电话:83785028、83785038。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家庭的认购申请一经提交则不予变更,请申请家庭务必充分考虑后,再行提交。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认购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原轮候顺序作废,仍需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1、选房过程中,认购申请人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当场缴纳认购定金达到三次的;
2、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达到两次的;
3、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的。
(二)申请家庭应密切关注在市售房中心网站上发布的认购申请家庭名单、排位,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名单、排位及后续工作安排等相关通知,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三)市主管部门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购房家庭进行跟踪管理。
(四)如有调整事项及未尽事宜,将由市售房中心统一在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市售房中心对本通告保留最终解释权。
(五)市售房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附楼二楼,咨询电话:23901599。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
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市森之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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