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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吃空饷”起诉单位求干活

发表于 2013-11-27 11:03:4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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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不用干活也能拿工资,是不少人梦寐以求的事,然而,杭州有一位大伯享受这样的“待遇”却坐立不安,“我有技术,我不想被吃空饷。”大伯把单位告上法院要求安排工作。 见过干了活不给工资的案子,“吃空饷”还反过来要求干活的案子还是第一次见,承办法官也觉得奇怪,同时也犯难,安排工作是单位内部事,法院能干涉吗?

最近,上城法院判决了此案。

员工不乐意“被吃空饷”求干活

李大伯,53岁,在杭州一家事业单位工作。

用李大伯的话说,他从2000年进了这个单位,从事计算机信息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具体做一些单位系统开发、维护、培训、交流等工作,到了2005年单位就不给他安排具体工作内容,导致他长期处于和单位日常工作脱离状态,在编上班却无事可做,也就是说,他“被吃空饷”了。

“被吃空饷”李大伯反而不高兴了,在他看来这是单位在给他“穿小鞋”。李大伯说,2005年,单位把他的工作内容外包给别的公司做了,当时他反对外包,所以和领导产生一些矛盾,时间一长,关系越来越僵,于是,单位就不给他事做了。

“我有一技之长却无用武之地,我有技术为什么要找外人来做。”今年7月,李大伯上法院起诉单位,说自己一心想为工作单位出力,苦于无处施展才能,只能请法院判令单位给他安排工作。

法庭上,李大伯还说一桩事,一年前,单位向他发送聘用合同时,给出了前一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意见,导致他没能拿到2012年度绩效考核奖3万元,后来,他请求单位重新考核,经过复核,他的考核才被改为“基本合格”。

之后,李大伯和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但他仍处于无工作状态,他多次以面谈、书面等形式要求单位安排工作,但单位仍置之不理。这促使他产生疑虑,认为单位故意不给他安排具体工作,这样就能把他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以便将他解聘。

“其他员工都配置单位信息门户及登录用户账号、密码及相应软件操作权限、文印室门禁卡,我却没有。”李大伯认为,单位的这些行为,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和制度,剥夺他的劳动权利,而且造成人力资源的长期浪费。所以,他要求法院判处单位立即履行聘用合同,给他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并且给他员工的平等工作条件。

安排具体工作不属人事争议范畴

面对诉状,李大伯所在单位认为,安排具体工作属于单位内部管理事务,不属于人事争议范畴。

对“被吃空饷”的说法,单位并不认可。单位代理人表示,单位给李大伯派了工作,平时的工作布置,都是通过口头或会议布置给他的,单位在2008年和2013年曾两次书面下达了工作布置。而李某却老是推诿,不愿接受派给的工作。

对2013年的这次工作布置,李大伯说,这是因为他提起了人事仲裁,这次布置的工作内容为调研任务,也不是他工作职责,调研报告出来后,只是通知他要修改,后来就没下文了,单位是为了应付仲裁。而单位认为,李大伯是在推诿责任,不是单位没给他安排具体工作。而对于“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单位的解释是,这是单位通过民意测评,各级对李大伯打分得出来的。

法院认为,根据这家事业单位提供的证据显示,单位有对李大伯下达任务,已经履行了聘用合同要求。而具体安排什么样的工作,怎样安排工作属于单位内部事宜,法院无权干涉。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李大伯的起诉。

李大伯不服判决结果,目前,已上诉到杭州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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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1:29:25 | 查看全部
感谢来搞,感谢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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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1:30:11 | 查看全部
您发主贴一个给您财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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