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0739lyx

为官之要在爱民亲民

 楼主| 发表于 2013-12-5 14:12:05 | 查看全部

回 38楼(浮山神) 的帖子

谢谢神老师利用午休时间前来指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5 21:09:49 | 查看全部
认真学习刘老师的文章了,句句有道理。
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群众是我们的亲人,不要脱离群众,不要轻视群众,更不要以权压人,以势欺人,走到群众的对立面。否则,把自己抬得太高,摔得会更重。
这句话很接地气,特实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09:42:48 | 查看全部
刘教授总是又快又好的交稿,文章构思严谨、论理清楚,严重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12:38:46 | 查看全部
为民还要亲民,互为因果,互为犄角,刘老师分析的非常正确,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6 13:52:19 | 查看全部

回 41楼(微笑生活) 的帖子

感谢段老师指导,向您学习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6 13:53:10 | 查看全部

回 42楼(一碗清水) 的帖子

杨老师过奖了,您才是我习的典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6 13:53:59 | 查看全部

回 43楼(胡云峰) 的帖子

感谢胡版主光临指导,更感谢您的肯定和鼓励!午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20:38:06 | 查看全部
         再来学习运喜老师的大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7 07:21:11 | 查看全部
亲民爱民才有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7 14:18:46 | 查看全部

回 47楼(初卫平) 的帖子

谢谢卫平版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