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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不符合程序,处罚无效!

发表于 2008-12-23 17:19:0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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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不符合程序,处罚无效!
渝阳煤矿切实为员工维权说话
“我觉得队上对我们的处罚不合理,是不是在你们这申诉…”近日,重庆能源集团渝阳煤矿工会副主席、安全质量仲裁办公室主任许爱平接到机电队电工班班长黄代兵的询问电话。
接到黄代兵的电话,许爱平立即到机电队,与电工班员工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得知由于机电队发生了11.18重伤事故,矿上按有关规定考核了机电队每人安全绩效工资25%,大战四季度安全加奖50%,即按人平100元进行加奖,但队党政决定扣了电工班全体组员的四季度安全加奖,作为其他班组的再分配。
机电队电工班认为队上违反了矿上不能重复罚款的有关规定。了解到电工班员工的想法后,许爱平给他们解释到:矿上大战四季度的安全奖励是属于安全专项奖,为激励员工自觉遵章而设,队上可以对这一奖励进行再次考核分配,加之11.18重伤事故发生在你们班组,队上对你们班的四季度安全加奖进行再分配,这没有违反矿上“不能重复罚款”的有关规定。但是,我们将对队上的管理制度、有没有进行民管会讨论这一处罚决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你们先放心的好好上班,等我们调查取证后,再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当重庆能源集团渝阳煤矿党委书记王泽明得知这一情况后,考虑到这是关系员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当即要求党办、行办、工会、劳工科、机动科、安全科等相关负责人立即到队进行调查了解,下午3点,调查、仲裁组一行与机电队党政负责人、电工班员工一起,对电工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仔细地沟通交流。调查组一行对该队的各类队管理制度进行了查实,发现该队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只有对轻伤如何处理的规定,没有对发生重伤后该如何进行处理的规定,同时,该队在矿“大战四季度保员工增收”活动出台后,也未制定相应的办法和规定。就在该队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下,12月3日,该队召开民管会,又未将电工班大战四季度的安全加奖处理一事提出来进行讨论,仅由队党政商量决定扣了该班的安全加奖。
通过充分的调查取证,最后,经调查、仲裁组一行讨论决定:队上虽有权对大战四季度的安全奖励进行再次考核分配,但队上在考核之前,没有经过民管会讨论并通过这一程序。这一处罚不符合操作程序,违反矿民管会相关规定,因此,处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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