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370|回复: 8

不以“GDP”论英雄,善莫大焉!

发表于 2013-12-20 19:44:1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不以“GDP”论英雄,善莫大焉!

                 文/邢承木 
    中国改革34年,GDP这个洋词也备受关注了34年。12月9日中组部出台了新的党政干部考核标准,GDP已经不再是考核干部的唯一标准了,也就是说GDP要在中国走下神坛了。 闻此消息,心中大喜。不以“GDP”论英雄,善莫大焉!

    长期以来,我们对各级党委政府的考核都将“GDP”作为重要指标,关系到官员们的仕途。诚然,用“GDP”作为考核官员的重要指标,是大力发展经济的重要举措,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国经济的腾飞就是最好的证明。然而,其弊端也在近年来不断显现。在不科学不合理的考核“指挥棒”的指引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GDP,不管COD(污染因子化学耗氧量的英文缩写)”,盲目大搞政绩工程,对企业上马严重污染环境项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大开绿灯。一些企业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停用环保设施等现象时常发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近几年,一进入秋冬季以来,我国多个城市爆发雾霾天气,空气污染严重。有人调侃,重度污染天走在上班路上就是一台“人肉吸尘器”。人民日报也发出“厚德载雾,自强不吸,霾头苦干,再创灰黄”的微博呼吁加快治理大气污染。不以“GDP”论英雄,可谓是众望所归,民心所向。

    以“GDP”论英雄,有利于民生改善。“GDP”是提升政绩见效最快、操作最便的不二法门,为了快速提升政绩,不少官员放弃了教育、卫生、环保等投入多见效慢的社会民生工作。不简单将“GDP”作为官员提拔依据,将改变官员崇尚“GDP”的固定思维,使其将工作重点转变到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民生上来,从而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不以“GDP”论英雄,有利于环境保护。近期,雾霾天气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关注,经济发展对环境的污染已到了不得不正视的地步。发达国家发展经验表明,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时,可以实行环境优先原则,即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可兼顾时,宁可牺牲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也要确保环境保护。不能简单将“GDP”作为官员提拔依据,将在一定程度上放慢经济发展步伐,从而改善环境。

   不以“GDP”论英雄,党和政府在保护环境、保护百姓健康上迈出了坚实步伐。我们每个公民也应当积极行动起来,不能再当怨客、当看客。以往,每遇雾霾,大家免不了调侃几句,抱怨几声,质疑一下,这都可以理解。但我们每个人更应该认识到,良好的空气质量不是清谈出来的。一方面,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另一方面,需要每个单位、每个人,需要全社会都行动起来,打好“组合拳”才行。

   创造良好的空气环境,有的涉及“大事”,比如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有的涉及居家过日子的“小事”。“大事”由政府、部门、企业来做,“小事”就得由每个人来做。一个人在工作岗位上为减排大事忙乎,下班之后也不能忘了家庭和自己减排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完全可以从衣食住行的细节入手,尽一己之力。能不能节电、节气、节煤、减少油烟排放?走出家门,能不能不开车、少开车,坐公交坐地铁甚至骑车或者步行?到公共场所,能不能不抽烟?想解馋,能不能不吃路边的烧烤?看见工地尘土飞扬、街上汽车冒黑烟、渣土车遗撒,能不能打个举报电话?这些都关系到空气污染防治,事不大,能不能做到,考验每个人的责任心。减排去霾,勿以善小而不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0 19:54:05 | 查看全部
欢迎老师参加本期事评,您辛苦了,向您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0 19:54:53 | 查看全部
您的论述很给力,也很有说服力,感谢您的精彩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0 19:56:04 | 查看全部
如果能结合您身边的事例进行比较说明就更有说服力了.学习老师的美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0 20:53:12 | 查看全部
欢迎邢老师参加本期事评讨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0 20:53:54 | 查看全部
我们终于可以直视自己的错误了,并想去改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0 20:54:12 | 查看全部
其实做任何事都不晚,只要勇于去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0 21:01:52 | 查看全部
学习邢老师美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1 12:39:41 | 查看全部
学习老师大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