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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和交警局联手破解执行难
“老赖”开车上街,查扣!
从12月28日起,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将不仅不能随意过户,还将被限制在路面行驶。12月27日,深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与市交警局签署了路面查控车辆工作纪要,对老赖车辆变“档案查封”为“实体查封”,该项措施尚属全国首创。据悉,元旦和春节前,法院和交警部门将进行大规模专项行动查扣老赖车辆。
以前老赖车辆仅被限制过户
据深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志光介绍,最高院规定,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之后,要查询的财产有四项:房产、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车辆。现在法院对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进行车辆查封,只能进行档案查封,即限制其过户交易。但对于不过户交易的车辆,老赖仍照开照跑,法院执行相当困难。目前深圳大约有四五千辆这种车辆,法院基本都只能采取档案查封,很难进行实物查封。
为了从档案查封向实物查封转变,尽快为案件当事人执行回财产,深圳中院和交警局共同研究起草《执行案件涉案车辆档案查封与实物扣押一体化实施方案》:市交警局在办理车辆年审、路面巡查及处理违章时发现车辆属于市中院执行局要求协助查扣的车辆信息,应当即予以扣押,并移交市中院执行局。市交警局将协助法院查扣车辆纳入绩效考核。
交警路面可查扣老赖车辆
今后,法院将把查封老赖的车辆档案信息录入市交警局的执行指挥中心信息系统,这样就可以进入路面交警手持警用PDA的信息系统中。
当交警在路面巡逻、执法、查醉驾时,只要将车辆号牌等信息输入PDA,就可以看到该车是不是被查封的老赖车辆,并对车辆进行当场查扣。此外,在车辆进行年检时,交警部门也可以及时获知车辆查封信息,并进行查扣。
胡志光还透露,在元旦和春节前,法院和交警部门将进行大规模专项行动查扣老赖车辆。这样就可以解决一批数额不高的小标的案件,比如欠薪、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等涉民生执行案件,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来源:深圳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