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774|回复: 18

“落马”之险焉能与“矿难”之殇同比定论?

发表于 2013-12-26 11:24:4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落马”之险焉能与“矿难”之殇同比定论?

        12月18日,由中央纪委宣教室牵头主办的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举办第二讲,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周文彰主讲“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根据中央纪委公布的数据,周文彰对比了两组数据:2012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4698人,当年全国的矿难死亡人数1500人以内;2011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4843人,当年矿难死亡人数1973人。周文彰感慨:“每年受处分的县处级以上干部已经超过矿难人数。权力是有风险的,领导干部已经成了风险最大的职业。”(12月19日《北京青年报》)
        一边是廉政的风险,可以通过自我净化、自我约束进行有效规避,主动权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中,即便避不开,也就当事人“落马”而已;另一边则是工作的危险,尽管处处预防、时时提防,也难逃部分行为受制于人,一旦事发,十之八九付出生命代价。前者之险的存在为可避不愿避、后者之险的存在为想避避不开,没有任何可比性,更不能同比定论。
       从某种程度讲, 周文彰副院长在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这种特定场合,发出“当官风险大过矿工”的特定感概,想必是有着特定的含义。想必是希望通过这种数字对比,教育哪些有可能腐、有条件腐的领导干部,务必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切实敬畏手中的权利,切莫因为个人的私心杂念、贪婪欲望去滥用私权,导致断送了前程、牺牲了仕途。
        然而,这种言论一经发出并经过不断扩散后,很有可能会形成两方面的负面效应。一方面会与社会上一些类似于“当官风险大过矿工”的论调前呼后应,进而形成链条,不仅难以起到警示作用,反而促使那些“太平官”为自己的不作为找理由。另一方面这样的对比,也会无形的否定哪些为了生计而提着脑袋工作的矿工兄弟价值,再次带给他们心灵的创伤。
        事实上,就在话题给出不久,笔者就参加了一次一线班组的学习会,并在学习讨论环节,将“‘当官风险大过矿工’你如何看?”的话题亮了出来,讨论场面不出意料热烈。有的职工说:“这样的对比显然是对旷工兄弟的极大不尊重;还有的职工则戏称:“既然当官有这么大风险,那就让我来当吧!”更有的……,一时之间,众说纷纭。尽管没人能给出一个为什么不能这样比的系统定论,但我知道,他们想说是:一个是高薪职位,只要保持定力、严于律己,就可以化风险为保险;另一个是高危岗位,即便是超前防范、严格制度,也可能受环境、地质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导致风险升级成危险,这两者没有任何可比之处。
        客观讲,在当下这个思想极度多元、物质极度丰富的社会背景下,想要做好官、做清官也确实不易,特别是哪些身居要职、掌握实权的官员,即便约束得了个人不贪,也禁止不了他人不送。但话又说过来了,干什么没风险,难道有风险就是突破防线的理由?屡禁不止正说明功夫不到,如果能够横下一条拒腐防变的心,这种风险又怎能避不了?
         走笔至此,笔者认为,周文彰副院长把这两类不同性质、不同结果的风险拿来进行对比,显然是颠三倒四的不伦不类的对比。但如果我们能够抛去最后定论不提,但从数据显示结果来看的话,不难发现一个这样的事实,那就是,当前社会上的腐败官员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矿工的数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6 11:26:33 | 查看全部
先发上来,随后完善。重在参与、欢迎拍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6 11:43:57 | 查看全部
欢迎杨老师参加本期事评讨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6 11:46:49 | 查看全部
杨老师这题目我喜欢。当官的风险是你想做官时就应该思考的问题,为民主做何谈风险,只有不为民做主才有风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6 12:26:05 | 查看全部
落马”之果焉能与“矿难”之殇同险定论
杨淑光老师题目起的好
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6 14:12:06 | 查看全部
好标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6 15:21:53 | 查看全部

回 3楼(为生歌唱) 的帖子

新宇老师说的对,现在的好多官员之所以有风险就是他们不作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6 15:28:20 | 查看全部

回 4楼(yxbhmy) 的帖子

感谢秀彬老师前来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6 15:30:00 | 查看全部

回 5楼(任方圆) 的帖子

感谢胡老师鼓励,多提宝贵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6 16:29:59 | 查看全部
欢迎老师参加本期,您辛苦了,向您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