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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宁1月1日电(程群、卢茜)广西高级人民法院12月31日与广西工商业联合会召开座谈会,帮助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的广西民营企业,有序、均衡、稳步发展,会议还签署了《关于建立广西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意见》。
在座谈会上,广西高院的工作人员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交流,深入分析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其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目前,广西非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额已占全区总额的6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区总额的94%以上,安排就业占全区城镇就业人员的80%以上,进出口总额占全区进出口总额近八成,非公有制经济对广西经济增长贡献率已超过70%。
据了解,广西高院将与广西工商联成立广西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广西民营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问题,帮助民营企业以最低法律风险和成本化解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