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上诉不加刑原则浅析
文/随其自然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国际上各国通行的一个原则,是给予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权利。犯罪嫌疑人上诉目的很明确,就是希望二审法院能够减刑甚至改判无罪,如果上诉,被加重处罚,显然对犯罪嫌疑人不利,也有“穿小鞋”之嫌,假如上诉被加重处罚,恐怕就没有人再敢上诉了。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有两个前提。第一,该原则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第二,上诉者必须是被告;如果是原告提起上诉或检察院提起抗诉,被告存在被加重处罚的可能。上诉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只要对一审判决不服,原被告都可以提出上诉,不论哪一方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必须受理。当然,在实际中,被告上诉都会提出或多或少的理由为自己开脱。
被告上诉以后,存在三种可能。一是维持原判,这种情况最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被告不上诉的原因。只要二审法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应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说白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没有任何错误,就会维持原判。第二,二审法院改判,只要改判,必须减轻处罚,这是绝对的,不允许改判加重处罚。第三,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不会自找麻烦,寻找证据,发回重审了事。二是程序不合法。比如:法官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法庭剥夺了被告最后陈诉的权利,法官有营私舞弊行为等等。上诉不加刑原则有几种特殊情形,需要解释一下,这也是大家可能会产生疑问的地方。
假如被告上诉以后,二审法院发现一审判决轻了,甚至出现一种更极端的情况,发现被告还有其它更为严重的罪行。作为二审法院应该怎么办?也许有人会脱口而出:发回重审。这是不允许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还有一条附带要求:二审法院不能以发回重审为由,加重被告的处罚。二审法院唯一能够做的就是“维持原判”,先画上一个句号。如果二审法院只是认为一审判决较轻,维持原判,也就到此为止了。假如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太轻或者被告还有其它罪行,也只能先维持原判,但可以有后续手段,就是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对于共同犯罪,有的被告上诉,有的被告没有上诉。二审法院不仅对上诉的被告不能加重处罚,对没有上诉的被告也不能加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