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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政府应该成为职工依法向企业讨薪的坚强后盾 文/杨秀彬          近日,某国有建筑企业的职工反映,快过年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企业、社会、媒体都比较关注和重视;反而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被淡出了视野,成了不是问题的问题。化名李铁的职工说,自己单位职工工资基本没有按时开过,拖欠时间短则一月、长则半年,拖欠仨月俩月成了家常便饭,这种现象已经持续多年。尽管职工私下有怨言,但又不好意思找单位讨要,只能理解单位的困难,即便不理解也得理解,真是无奈!
    对此,有人说国企拖欠职工工资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性质一样,应该主动去讨要;也有人说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应该理解企业的难处,反正工资黄不了,迟早还是自己的;还有人担心主动讨要工资,会惹企业领导不高兴,影响自己的工作发展,得不偿失。
    笔者以为,政府应该成为职工依法向企业讨薪的坚强后盾 。对企业而言,职工是弱势群体,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就是违法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发工资,应及时想方设法补上,这才是企业应尽的义务。政府部门要恪尽职守,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企业再强势也不敢公然违法,即使偶有拖欠也不敢故意刁难讨薪的职工。所以无论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还是导致职工的讨薪难,欠薪企业不是主要因素,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不作为才是导致这两种现象的根源。
    近年来,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出重拳整治,加上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比起前些年确实好多了,但是做得还不够,还存在着就事论事的尴尬中,没有掌握主动性,还被欠薪企业牵着鼻子走。想想企业为什么会拖欠,关键是企业在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欠薪中尝到了甜头,恶意欠薪没有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违法成本还很低(呵呵,如果欠薪超时加倍或多倍补偿给工人的话,看他还敢不敢)。国家的法律制度没有为讨薪撑腰壮胆,而成为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用来对付讨薪人的工具,本应该依法执法伸张正义的基层执法部门甚至在利益驱使之下成为保护赖账企业的打手。
    政府部门要以法律为依据,不能局限于就事论事的处理,要深刻反思,保护工人的合法利益。还要政府部门树立“国以民为天,法以民为本”的民生观念,要严格依法行政,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职工的收入本身就低,倘若父母官们是因为自己没有履行好职责,任由强势的企业一而再再而三的拖欠,让本就收入微薄、生活艰辛的职工再为讨薪犯难,我们政府的父母官何以心安,颜面何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