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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兰: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工会重要作用

发表于 2007-6-22 13:56:4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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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各级工会组织要勇于创新,敢于攻坚克难,找准切入点、结合点,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实现双赢。”这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在福建调研时强调指出的。
6月18日至19日,孙春兰在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袁荣祥,省委常委、省教育工委书记陈桦,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黄瑞霖,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路平等同志的陪同下,先后到福州、泉州等地,深入到福州榕乐集团、福州顺大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泉州九牧王公司等企业,以及沃尔玛晋江店职工之家,调研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情况,并考察福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金山分中心、泉州市职工服务中心。孙春兰说,福建省各级党政非常重视工会工作,为开展创建和谐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福建工会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勇于创新,针对当前的新形势、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在很多方面创造了经验,特别是工会组建、职工权益维护、职工技术创新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孙春兰指出,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大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工会一定要把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把企业发展和职工受益双赢作为创建活动的目标,把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主题,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共享中共建、共建中共享。孙春兰强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机制和载体,通过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收入分配问题是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工资要约行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参与的工资决定机制、科学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使广大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加强工会干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尤其要进一步提高运用平等协商、集体谈判为职工维权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调研期间,孙春兰与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等问题交换了意见。(肖玉保 吴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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