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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之家”版主职责试行条例

发表于 2014-1-23 08:55:0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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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之家职责】


             【打工者之家】是以文学作品为主要内容的交流园地。版主以无私奉献、服务文友、团结友爱、活跃版块气氛为己任,版主相互支持,“打工者之家”全体同仁:努力为踏足“打工者之家”的朋友们,创造一个温馨愉悦的交流平台为目的。

职责和义务:

       一、版主负责管理【打工者之家】版面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指导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在这里书写心声,用文字抒发情感。用智慧与热情,积极参与和管理【打工者之家】的健康发展。
       二、版主有权提出对【打工者之家】版面活跃的意见和建议,集体讨论议题。
       三、版主有权删除不良帖丶个人攻击帖、涉及黄、毒、赌等违反国家规定的帖子。除此之外,不要删除任何帖子。
       四、版主应及时编辑会员的新帖,保证作品的可观性和可读性。有权对看好的帖子推荐加精、优秀、鼓励等操作,原则上加精作品,可以两个版主认同即可加精特殊情况除外。
       五、版主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与管理,可提前在交流群告知。

版主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版主原则上对新帖,当天要保证编辑和评论。对晚上的贴第二天上午尽可能完成,对新人贴,随时跟进,尽可能给予鼓励。每个版主只要时间允许,原则上有帖必跟。
      版主对自己的作品评论,尽可能全部回复致谢。
      版主评论,不要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尽可能阅透作品,贴近内容。
     版主团结合作,互相支持,相互谅解,同心协力,融入在“打工者之家”奉献论坛,共享愉悦!

深圳中企论坛“打工者之家”版块管理组
20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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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 09:00:49 | 查看全部
希望论坛老师们,看了我们版块的版主职责试行条例,那里有不妥之处。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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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09:33:38 | 查看全部
打工者之家的涵义诠释的不够清楚,落款应为“中企互动深圳论坛打工者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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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16:59:30 | 查看全部
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多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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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5 19:19:51 | 查看全部

回 2楼(胡云峰) 的帖子

谢谢胡老师的支持!这只是我们版块版主的职责条例。我认为,作为一个版块,为了有效的维护版块的正常运行,应该有个规章制度。版主在履行职责义务的时候,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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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09:49:05 | 查看全部
不错的制度,制定了就要看执行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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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1 13:47:10 | 查看全部

回 3楼(随其自然) 的帖子

是啊!希望大家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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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1 13:48:30 | 查看全部

回 5楼(纤手香凝) 的帖子

是啊!可现在打工者版块,实在是太冷清了。问好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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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10:13:47 | 查看全部
支持打工者之家!关注打工者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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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11:52:15 | 查看全部
打工者之家有妹妹的支持才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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