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567|回复: 18

【话题】酒好也怕巷子深

发表于 2014-1-24 16:40:0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以前有一句众所周知的俗语:酒好不怕巷子深。这句话虽然有它一定的道理,但显然已经过时,被另外一句俗语所代替:酒好也怕巷子深。现在的酒厂很多,好酒更是琳琅满目。酒再好,也要大力宣传,广为人知,否则就没有那么多好酒厂花钱费力做广告了。何况你的酒未必就是好酒,锁在深闺人未识,处在深巷,不积极宣传自己,早晚有一天会关门倒闭。

    我的一篇帖子,鲁宝林在评论中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建议,建议多宣传自己的版块,我在回复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知道自己的做法有些不合时宜。当我看到宝林第三个评论时,深有触动,一个问题不能不深思。如果你只是一名普通文友,想宣传自己当然好,不想那样做也无可厚非。如果你是版主,就多了一份责任,提高版块的知名度和人气,吸引更多的人到版块参与互动,这也是一名版主的责任之一。

    把评论和回复附后。希望各位朋友对版块宣传问题,各抒己见,提出宝贵意见。
psb.jpg   

      我看了王老师的这篇“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文章,感触颇深!写得很好!“把古语与时代语”的效应以及含义,加以深度解析。很有见地——之前那句“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古语,我曾跟宝林老师说过。因为, 宝林老师更是关切我们版块的发展,他跟我说:“酒香也怕巷子深”而我的思想很固执,与王老师同样的想法,不习惯宣传。今天又在两位老师的聊天记录里看见了,宝林老师的建议,很是感动!又见王老师为此写了这篇关于“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文章”可见王老师是个非常称职的版主。我为有这样的伙伴而骄傲!我相信,有我们的努力和大家的支持,我们的版块,一定同“中企员工互动论坛”各个版块,同步发展,共同辉煌。
自从我进入这个版块以来,由“农民工维权”改版为,“打工者之家”得到了论坛各位老师的支持与鼓励,借此,我们版块全体同仁,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6:40:31 | 查看全部
    宝林:文字很唯美,赞一个.我每次来,都能看到老师在板块留守,可见你是一个称职的版主.只是由于你们的宣传力度不够,关注的人不多,建议你们加大宣传力度,不要只在打工者之家群,各个群都要宣传,每天坚持多次,效果必然不同.
    随其自然:谢谢,老师的建议很好,有很强的实用性。

    宝林:可是,我没看到你们实行,是不是要过年了比较忙呀,没关系,以后多用点心就行了.
    随其自然:谢谢老师的再次提醒。上次回帖就想说这事,只是请你千万不要介意。上次没有说,是担心话不好听,热脸遇到了冷屁股。首先老师的建议很好,我很赞成。前些天和胡老师聊天谈到了类似的事情,两个人聊天,不存在顾忌,公开回帖要注意分寸,就要考虑对方的感受。每个人脾气性格不一样,在群里,经常看到有人复制帖子的地址,邀请朋友去评论,这样相互交流很好。只是我个人不喜欢这样做,也不会去做,和赞成这么做是两回事。倒是很希望其他版主去这样做,看起来有些矛盾,无它,只是个人脾气性格使然。

    宝林:恩,每个人的秉性不同这没错,只是作为版主要想活跃板块,引起大家的普遍关注必要的宣传还是要的,没有那一个人静等着能把大家等来,必须自己主动去宣传.当然这只是一方面,我只是好心建议,采不采纳是你的事情.至少我的初衷是希望你们负责的板块好,板块活了,作为版主你脸上也有光,荣誉,成绩跟着就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4 17:12:18 | 查看全部
市场经济就是这样,酒香也怕巷子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4 17:26:42 | 查看全部

回 2楼(飞虎队长) 的帖子

老师此举,我颇为嘉许,只要坚持下去,一定会成功,这个论坛就需要有思想,肯作为的管理人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4 17:28:09 | 查看全部
多宣传  多尽职  让板块尽快火起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7:58:43 | 查看全部
即使酒再醇香可口,如果无人知晓,最后也成不了名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4 20:06:42 | 查看全部
的确是这样,宣传和不宣传差距大着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20:35:44 | 查看全部

回 2楼(飞虎队长) 的帖子

市场存在竞争,论坛也存在竞争,要积极宣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20:36:43 | 查看全部

回 3楼(鲁宝林) 的帖子

谢谢老师的大力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20:38:03 | 查看全部

回 4楼(睫毛下的眼泪) 的帖子

多宣传,才能为人所知,人气才会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