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斌郎煤矿班组长有实权
川煤集团达竹公司斌郎煤矿工会近日切实加强和改进班组建设,赋予班组长四项权力,充分发挥了班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不断提升班组长的安全生产指挥组织能力、业务技术能力、创新能力和超前意识,努力把班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该矿工会赋予班组长的四项权利是:安全管理权。班组长有权布置安全措施,检查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职工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遇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能力解决时拒绝开工或停止生产。生产组织权。班组长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本班组实际情况,确定目标,制定计划,分配任务,合理调配劳动组织、人事、设备、材料,现场指挥协调,检查工作情况,调整工作部署。考核分配权。班组长有权按照矿、队规定,收集相关信息,核算指标完成情况,对班组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分,作为职工个人月度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业务管理权。制定班组工作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推荐或选拔高级技工、安全生产骨干和先进个人评选。
该矿工会赋予班组长四项权力以来,班组长认真履行职责,大胆参与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排查治理隐患,从源头上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推动了班组建设健康发展。(潘广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