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901|回复: 26

[已见刊稿件] 【中立】离职创业要量力而行

发表于 2014-2-9 15:09:4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前两天刚读完一本小说《交手》,讲述的就是选择创业还是守业的故事。在企业出现状况时,书中主人公开始谋划、运作、布局自己的人生,他在高手如云的商战中不断地靠自己的智慧打了胜仗,化解了危机,逆势而上,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成为响当当的人物。当然这是小说中的人物,大家千万别以为现实也会如此美好,只要你有思想就能出人头地。江西省的国企员工如今有福气了,想要创业,一份停职留岗的“三年之约”就会让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经单位批准后,职工可停职创办企业,三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这诱人的“约定”会有多少人窃喜呢?笔者认为,做决定之前先冷静一下为妙。
    或许很多人会以为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可以让自己放下包袱大干一场。当然,如果三年之后你真的闯出了一片新天地,那么下面这些假设就仅仅是假设,但是如果你没有成功,那么以下几点状况不知道你想到了吗?
    其一,假如三年之后你铩羽而归。你的岗位还会给你留下吗?即便留下了,你还能重整河山待后生吗?会不会早就被后浪拍在沙滩上了。因为三年后,你的岗位有多少变化,你的技能是否还能跟上形势,这些都未可知。
    其二,假如三年之后新政再出台。这也不是没有的事,大家应该还记得2000年前流行的一首歌吧《从头再来》,下岗成了那个时代最时髦的词汇,也是很多家庭的噩梦,那段时间笔者企业也有很多工人买断离职,可是现在看来大多数虽然都有了新工作,但是出类拔萃的还是少数。而当时主动留下来的,都见证了企业的成长,并获得了实惠,可是买断的却无法回归了。
    其三,假如三年之后企业已转型。这也是一种趋势,很多企业经营不力或者因为这个政策出台后,让很多职工心动,造成企业有能力的人纷纷创业,没能力的人无法成为企业的栋梁,造成企业效益下滑,乃至破产,也不是不可能的事,那时企业可能已经没有了,你如何回归。
    之所以先把最不好的事想到了,多么不好的后果都不会影响你创业前行的脚步,你才能真正地轻装上阵。笔者觉得离职创业不宜大张旗鼓宣传,因为离职对能力不高的人来说,选择创业未必是一件好事,虽然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是一条龙,在无法正视自己能力的前提下,一旦走上这条路之后反而会弄得倾家荡产,到时候再回来恐怕心态都变了。
    不是只想打破楔,是要让大家正视自己的实力。笔者倒是觉得有能力的人在哪里都是有能力的,是金子总会要发光的,但是千万别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毕竟在企业工作久了,如果创业方向不明确,也没有好的商机,那就要三思而行了,不可以莽撞地见到别人如何,自己就坐不住,跟风的结果,很可能伤害的就是自己。
    人生就是在选择。选择正确了就会做出惊人的成绩,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为了梦想打拼,年轻时不要怕跌倒,犯错总比不敢犯错强。但是如果你已经不是年轻人了,那就要稳重些,多思考一下自己的未来,这不是小心翼翼,没有野心,而是一种成熟的体现。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总比处处撞的头破血流好很多。所以笔者建议,面对这样的“优惠”政策,在决定自己的未来时,还要量力而行才好。 

QQ图片20140209194535.jpg
20123713337-16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9 17:16:47 | 查看全部
和我想到一起了,名字起得一模一样,标题我都写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9 17:17:35 | 查看全部
不愧是哥俩,心有灵犀呀,便宜你了,给你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9 17:20:01 | 查看全部

离职创业应三思而行

离职创业应三思而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9 17:20:45 | 查看全部
我还得重新起名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9 18:17:21 | 查看全部
我开始也选择了中立的写法,但我觉得这个举措还是好的,就选了正方写,其实内容也考虑的较周全,我结尾其实就写了后怕。李老师还是考虑很全面,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9 19:50:53 | 查看全部

回 1楼(鲁宝林) 的帖子

这就是先下手的好处,往往就可以占这个便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9 19:51:52 | 查看全部

回 2楼(鲁宝林) 的帖子

嗯,正好收藏了,而且用上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9 19:52:35 | 查看全部

回 4楼(鲁宝林) 的帖子

你是三思而行,我是量力而行,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9 19:53:05 | 查看全部

回 5楼(微笑生活) 的帖子

其实我有亲身体会的,只是这里没法展开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