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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抱着“铁饭碗”旧观念不放,国企改革难有新突破

发表于 2014-2-14 17:02:4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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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抱着“铁饭碗”旧观念不放,国企改革难有新突破
    今年起,如果江西省的国企员工想要创业,一份停职留岗的“三年之约”让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经过单位批准后,职工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1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对此,有人认为该政策能够刺激创业,有利于员工丢下包袱、实现创业梦想;也有人质疑此政策让国企员工创业享受“超国民待遇”有失公平。如果选边站队的话,笔者持反对意见,认为此举是老掉重弹,弊大于利。抱着“铁饭碗”旧观念不放,国企改革难有新突破。
    首先,老调重弹与时代发展已不相适应。众所周知,“停薪留职”已是“过去式”了。改革开放初期,为了鼓励更多的人下海经商,允许职工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是在改革初期的一项政策,当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迫切需要培育和扩大市场主体,鼓励一部分国家职工“下海”经商。为了解除下海职工的后顾之忧就出台了停薪留职的政策。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非公有经济发展壮大,这项政策已经失去了最初的积极作用。
    其次,“铁饭碗”陈旧观念没改变。国企改革的目的是打破“铁饭碗”。但细看“若3年内不再领办创办企业的允许回原单位工作;若3年期满,愿意继续领办创办企业的,则按辞职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经济补偿。经单位批准辞职的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条文,不难看出就是原来停薪留职政策的翻版,仍抱着“铁饭碗”观念不放,国企员工仍享受“超国民待遇”。走老路,唱老调,国企改革怎能有新突破?与其说是激励员工停职下海,倒不如说是抱残守缺,端着国营企业的饭碗不放。难怪有些民营企业的老板抱怨说:“国有企业就是亲生儿子,很多政策都是疼儿子的,民营企业就是领来的儿子,什么政策也享受不到”,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停薪留职再现身,实际上是用人机制上的退步,因为它的潜在含义是国有企业的职工应该比民营企业员工享有更多的就业权益和保障。难道,正因为国企是“亲儿子”就享有“停薪留职”的特权吗?
    再次,容易滋生腐败。停薪留职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一项权宜政策,具有过渡性质。国有企业的员工停薪创业,这就让下海者有了两个身份,一方面是企业的职工,一个是下海淘金者,在编不在岗,“脚踩两只船”。同时也会对那些没有“投身商海”的职工是一种冲击,“身在曹营心在汉”,无法安心工作。同时,虽然下海的人不再拿工资,但还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造成了一种新的不公平。另外,在编不在岗,很容易让一些人借故吃空饷、占编制形成腐败。
    最后,给企业管理增加难度。笔者认为,用这种办法来作为处理企业冗员的手段带来不少弊病。例如在分房问题上,离职创业员工看到福利好又返回国企,分房结束后又去创业,这会带来企业管理上的混乱。企业的减员或者是招聘,应该遵循市场规律,企业如何用人应该由市场决定,而不是哪个部门拍脑门决策,30年前的改革是石头过河,摸出了“停薪留职”的政策,而如今在鼓励职工自主创业上没有新的突破,还摸着原来的的“停薪留职”的石头过河,已经不合时宜了,政府可以鼓励更多的人从事民营和个体经商,但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是对国企员工的特权,扰乱的是企业的用人体系,给企业管理陡增加了难度。(邢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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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4 17:19:11 | 查看全部
欢迎邢老师参加本期事评,您辛苦了,祝您双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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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4 17:20:00 | 查看全部
反方观点,标题好别致呀,不愧是事评大家,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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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4 17:20:33 | 查看全部
深度学习,严重支持,感谢您的精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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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9:01:46 | 查看全部

回 2楼(鲁宝林) 的帖子

鲁老师过讲了,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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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4 22:16:28 | 查看全部
学习邢老师文章。尽管观点不一样,但老师的文章说服却很强。学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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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4 22:41:22 | 查看全部
学习邢老师反方观点
我认为还是应该给离职创业者多条路走
个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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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5 10:09:26 | 查看全部

回 6楼(yxbhmy) 的帖子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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