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娼妓为底层女性改变身份提供了可能
根据王书奴的《中国娼妓史》论述,传统社会中娼妓大多数来自同一阶层——女奴,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奴婢阶层。
传统社会中,奴婢的社会地位并不比娼妓高。褚赣生在《中国奴婢史》中说,奴婢,尤其女奴,想要解除主仆关系十分困难,《汉书》中有“钱十万准赎身”的说法,这笔巨额支出对女奴而言,是不可想象的。女奴赎身困难,在主人家中的地位也十分低下。
普通女性沦为娼妓,自然是十分悲惨的遭遇,但如果考虑到当时奴婢们的生活状况,似乎就没那么难以接受了。据《仙居县志》记载,女奴没有婚配的权利,“年三四十,犹不知正夫妇之伦”。即便可以结婚,结婚对象也是“听任主人分配”。而且现实情况往往比这还要残酷,即便到了清朝,虐待女奴的现象也十分普遍,《清稗类钞》对这类现象有详实记载。
相比较而言,教坊之中的女子生活要好于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奴婢,尽管娼妓中也存在大量凄惨的遭遇。身处教坊之中的女子,至少可以获得改变身份的可能,白居易在《琵琶行》中记载了一位“名列教坊第一名”的女子“老大嫁作商人妇”的故事,白居易以同情的笔调记述了这个故事,但与此同时,白居易却蓄养家奴,要求朋友的家妓为其殉情,显然在白居易看来,这些家妓(奴婢)只是玩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