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317|回复: 6

[随笔] 再论美文 【非打擂文】

发表于 2014-3-4 10:37:2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游走于文坛之间,发现一个趣像:甲文坛精华文的,乙文坛也许反应平常,反之亦然。很多文友亦有类似表述。所以,文能否精华的,非作者一人之事了,很像谚语所说,就看“乌龟王八能否对上眼了”。
        作者的文章类似于厨师的美食,甲地的美食也许乙地不屑,麻辣烫对于上海本土人而言恐怕喜之不多;同样,上海吴地等甜腻美食恐怕也难得湖南人的青睐的。于是有“厨师难调众口”之说了。文章亦然,故有文无第一的说法了。
        比武场上,站着的赢躺着的输,一目了然不容置疑。文章则不一样。抒情文的优美与否不完全在于作者的文笔,也还要看读者的心态以及能否与读者产生共鸣。说实话,对于我这小老头而言,儿女情长之文再文笔优美我也是不看的,因为那是“荷尔蒙”大量释放时脑神经异常的产物,和我这小老头难以共振的。当然,陆游的《钗头凤》例外。因为那是脑子“正常”时之作——当然,我的一家之言。
       议论文杂文就更麻烦了。无论作者多么睿智也只有一双眼,所以不可能穷尽世界的,于是有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论,于是赞同者美之异议者蔑之,不足为怪。即便公认的千古美文《杂说四》,我不是也能续上一句嘛。以为加上这一句才更好。  “他日,伯乐至。哀而鸣之且通其意。奈何囊中所贿之金。策而临之曰:“此乃驽马!”呜呼,旋即桌中佳肴也······ ”
        不同的人看文如此,即便作者自己,若翻阅旧文,恐怕时常都有修改的冲动。为何?因为时过境迁,以前觉得的美文似乎不那么可人了,于是修改了。我就时常修改自己空间的旧文。一岁年龄一岁人,心境心态阅历思绪的变化,导致看自己的旧文仍不时有修改的冲动。如是,旧文在我眼里不优美了,需完善了。  鲁迅说杂文是速朽的东西,说的就是时过境迁,你所讽刺的东西也许就不存在了的缘故。从这一点看,所谓美文很多也是难以经受时间的考验的。
        就像书法家的字再好若人品不好也难以卖个好价钱一样,文的作者若人缘人品不好,他的文再好也只能湮没了,比如鲁迅之弟周作人的作品似乎如是。姚文元的《江河》不也如此?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毋庸赘述。正所谓花红还要绿叶扶是也。更何况文坛这种鱼龙混杂之地呢?说实话,版主也好编辑也罢,若没有文艺评论的才智,其兰花指下的精华文也是出不了其一亩三分地的。
        当然,人类毕竟还是有普遍的情感与共同的价值观的,把这些能完美表达的,于是成就了千古美文。问题是,这样的美誉也许作者自己是很难知道的了——这叫身后名。所以,如何理性对待自己的文章,也许还真不是非睿智之人能做到的。当你真正懂得了这些,也许对所谓精华文就不那么在意了,我写我心,时间是文章最好的裁判。至于能否在文坛加为精华文的,还真的不必太在意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4 11:03:09 | 查看全部
抒情文的优美与否不完全在于作者的文笔,也还要看读者的心态以及能否与读者产生共鸣。

不同的人看文如此,即便作者自己,若翻阅旧文,恐怕时常都有修改的冲动。


对老师虚怀若谷的态度和入木三分的解析,我实在是佩服至极。文人写文,是在乎心情和阅历的,不会为某一篇美文没被评为精华而愤愤不平的。杏林老师来到这个论坛,篇篇是美文,但是作者并没有那篇上了精华榜,那篇没有而放弃写作放弃投稿。 真正的文人是甘于寂寞的。

衷心祝愿老师在这儿玩得开心,也祝愿每一位老师在打工文学玩得开心快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4 11:08:47 | 查看全部
就比如说传世的《诗经》,不能因为个人的不喜欢或者是不懂其意,就不能断定其文不美,毕竟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这样的情愫不会因为年龄而湮灭。版主或者是编辑欣赏水平角度不同,给出的结论也不尽然。当然,涉猎面广,提升自我修养是必须的。
静心去写文。感谢您的一些意见和观点。
问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4 11:12:03 | 查看全部
文章用文字排兵布阵,在网络受欢迎,在纸媒未必受青睐。对于美文,评判标准不一,评为精华,多为鼓励,不评精华不代表不是精品。关键还是要平和看待,养成认真行文的习惯,美文以及作者的水平自然会得到大多数受众的认可。

同意杏林老师的观点,赞赏杏林老师的行文态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4 15:28:59 | 查看全部
杏林老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4 17:21:52 | 查看全部
拜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4 17:39:16 | 查看全部
谢谢诸位留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