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古代文化知识——科举制度(一)
1.汉代实行征辟和荐举制征,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辟( bì),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例如:(1)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张衡传》)(2)公车特征拜郎中。(《张衡传》)
2.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
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共分四级(见下表)。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于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吏、三吏、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惟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明清科举简表
院 试 乡 试(秋闱) 会 试(春闱) 殿 试
考场 学政巡回案临
考场(府、县) 京城和各省城贡院
(省城) 京城贡院(礼部) 皇宫(宫殿)
主考入 各省学政 中央政府特派官员 钦差大臣 皇帝
参加者 童生(儒生) 生员及监生 举人 贡士
中者名称 生员(秀才) 举人 贡士 进士
日期 三年之内两次 子、卯、午、酉年八
月,桂榜 乡试次年三月,杏榜 会试同年四
月,金榜
第一名 案首 解元 会元 状元
第二名 榜眼
第三名 探花
3.学校与教师
古代学校有“庠”(xáing)、“序”、“太学”。“庠”和“序”是地方学校。例如:
又嘱学使俾人邑庠。(《促织》)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梯之义。(《齐恒晋文之事》)
“太学”是全国最高学府。例如:
因人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张衡传》)
明清时最高学府称国子监,入监读书的人称监(jiàn)生,国子监掌管人员为祭酒、司业;教学人员为教授、博士、直进、助教等。例如:
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送东阳马生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