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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文学是一代人改变命运的方式
当代文学迎来了“黄金期”
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是当代文学的“黄金期”。
《人民文学》编辑崔道怡回忆当年在读者来稿中看到刘心武《班主任》时的感受:“仅仅用‘耳目一新’来表述还不够,可以说用得上‘催人泪下’和‘振聋发聩’了。”
大量新作家涌现出来,读者对文学也充满期待,《收获》发行量超100万,《诗刊》50多万,《译林》30万,《当代》20万,《人民文学》13万。
名作家、名教授的演讲也是应者云集,不少新书甫一上市,即便售罄,洛阳纸贵。文学名家的粉丝数以万计,影响力不下于今天的“都教授”。
社会变革,文学先行
人人都想当作家,因为时代太压抑。
当时中国社会条块分割明显,流动性极低,城市基本被“单位化”,人们被封闭在一个个大院中,生老病死皆由“单位”负责,农村亦有公社进行半军事化管理,村民离村,需队部批准。人们只能看到小环境,看不到大环境,而文学填补了这个空白。
此外,缺乏向上通道,高级干部及子弟形成了封闭的小圈子,与普通人极少发生关系,从草根到精英,缺乏循序上升的管道,靠写作成名是一条风险虽大但尚有希望的道路,特别是“文革”中后期作家浩然的巨大影响力,为人们树立了成功的榜样。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权力神话被打碎,人们开始怀疑与抱怨,社会迫切需要有一种声音来挑战僵化的旧秩序,在当时的管理背景下,文学处于边缘地带,有一丝尚存的自由发挥的余地。
被鼓励的业余创作
上世纪70年代末,文学创作主要分三种:
一是“地下写作”,多是知青,他们被梦想所欺骗和裹挟,来到乡村,看到基层社会冰冷黑暗的现实,产生绝望情绪,他们作品通过手抄、油印等方式流传,“朦胧诗”即从此来,这些作家备受打压,赵一凡、黎利等人入狱。
二是专业写作,他们是历次运动的中心,很多人铛锒入狱,剩下的被迫去写“奉命文学”,如谌容的《万年青》《光明与黑暗》、王润滋的《使命》、浩然的《艳阳天》等。
三是业余创作,这是当时唯一得到鼓励的路径,以文化馆为主体,前提是高度服从官方意志,按当时规定,个人投稿需单位盖章批准,并经“基层文化组织”推荐,方有刊登的可能。在这种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的前提下,业余创作基本是“歌德派”,比如梁晓声的《小柱子》、古华的《仰天湖传奇》、刘心武的《睁大你的眼睛》、陆文夫的《献身》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