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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浴)足浴SPA要禁艾滋病人进入?

发表于 2014-3-23 13:35:4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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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该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公共浴所对艾滋病人说不有没有必要,也引发了业内人士和社会公众的争议。

   北京市性病艾滋病临床治疗研究中心主任吴昊认为,“艾滋病的传染并不像一般人想象得那么容易。”浴池的水温,艾滋病毒很难生存。艾滋病病毒寄生于人的血液中,离开了人体很容易死亡,56℃30分钟就能杀灭它,完整无破损的皮肤是很好的防御屏障。根据艾滋病病毒的生物学特性和生存情况,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完整皮肤的接触是不会传播的。“这样来看,禁止艾滋病人进入浴室似乎是有些过了。”吴昊说。

   此次办法所称的沐浴业,是指为消费者提供洗浴、足浴、温泉、SPA等服务的行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包括禁止性病、艾滋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标志。沐浴业经营者违反该办法,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有些表露在外的皮肤病我们可以看到,但如果是性病和艾滋病人,也只能靠自觉,我们无从监管,而且也没有权力去盘查。”在方庄附近一家洗浴中心的管理者说。对此,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王月丹建议:“我觉得可以对洗浴行业进行分级管理,如果这个地方只是提供泡澡,我觉得这个地方可以不用挂警示的标志;但是如果涉及到有传播风险的提供,比如说修脚、搓背等服务的地方,那就应该有警示的标志。”(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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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3 13:37:44 | 查看全部
辛苦啦,马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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