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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已率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发表于 2014-3-29 15:14: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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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了解到,深圳多年前在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同时取消了农村户口,深圳户籍参保人一律参加的是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也就是说,深圳已经率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记者了解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包括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
  “从国家的层面来说,社会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种类型。国务院会议的精神就是要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二为一,不再有城乡之分。目前全国已经有15个省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广东省就是其中之一。”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向记者解释,深圳早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取消了农村户口,农村居民早已转变为城镇居民,不存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那么,外来人员在深圳参加何种类型的养老保险呢?目前,在深圳工作的外来人员,可通过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个体户等也可通过个体协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而未就业人员只能返回户籍地参保。截至2013年11月底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818.14万人,非户籍参保人就超过600万。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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