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鸿雁

[原创] 愚人节:晒晒您的“愚”经历!

发表于 2014-3-31 23:01:14 | 查看全部
 尼克松复出
  1992年的愚人节,美国公众广播电台报道说,因“水门事件”而下台的前总统尼克松已经宣布复出,角逐总统宝座。节目中还播出了一段“尼克松”的演讲,宣布他的复出,并称“从来没有做错过任何事”。节目播出后,观众反响强烈,纷纷打电话到电台抗议,主持人才道出事实真相:其实尼克松的讲话只是喜剧演员的表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31 23:01:47 | 查看全部
香港愚人节的“SARS”恐慌
  不少人希望藉愚人节来为大家开玩笑,但有时玩笑开得太大,却会带来反效果。
  2003年,SARS在香港蔓延期间,香港一名中学生利用从《明报新闻》的网页格式改装,在自己制作的网站里发出一则假新闻,指因为SARS在香港蔓延,所以香港需要宣布成为疫区,海陆空交通要道即时封闭。此外,有关报道亦指当时香港的行政长官董建华为了不能好好处理疫情而向中央请辞。这一则愚人节笑话新闻本来只经过ICQ给他自己的同学,但有同学信以为真,把连结再散播给其他人,并迅速在网络传播,并引起公众恐慌,纷纷涌往超级市场抢购食物。港府于是立即召开记者招待会辟谣,并拘捕有关的学生,并控以“在明知SARS是疫病的情况下发布有关它的虚假消息”罪名。(据悉,当日《明报》总编辑张健波曾经致电向造谣男童警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31 23:01:58 | 查看全部
 湖北煤气罐爆炸
  2010年,中国湖北省孝感市一名民众因为透过手机发布虚假愚人节新闻,声称位于不存在的“白桦镇于岭村一名被拆迁户于杰用汽油引爆煤气罐,致9名拆迁工作人员死亡”,由于简信在中国国内疯传,引起混乱,因此被捕后“涉嫌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31 23:06:24 | 查看全部
明天就是“愚人节”不知道还会有什么新花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31 23:07:01 | 查看全部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决定不管用多长时间,工程有多浩大,操作有多复杂,也不管花费多少钱,即使历尽千辛万苦,我也要给你发一条短信,向辛勤工作在一线的你致以节日的问候:辛苦了!放下手中的活,别忘了庆祝自己的节日哦,愚人节快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31 23:07:25 | 查看全部
还就得上次和你在原始森林迷路吗,当时正走得筋疲力尽肚子又饿,正在不知所措时,你突然兴奋地一边往前跑一边大声叫:”岳父小婿来也“我正纳闷你是怎么啦,正想追上去问个究竟时,看到旁边有一块牌子,我走近一看上面写着:”离高老庄30公里“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兴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31 23:07:51 | 查看全部
嘘,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我已经聘请孙悟空给你当助理,白龙马给你当座骑,沙和尚给你当兄弟,猪八戒给你当小秘,外请唐僧帮你打理生意,看你满意不满意?不过这些都不是真滴,真的好消息我来告诉你:愚弄整人要在4月1,愚人被愚都可以,开心快乐是前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 05:23:40 | 查看全部
今天俺是第一个来的,争取也是最后一个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 08:02:37 | 查看全部

小编“愚”人被人“愚”

愚人节的当天有些玩笑不能开得太大,特别是别人看重的东西。八点多起来的时候,小编分别给去报社面试的三个朋友发了“愚人”短信:“你和曲豪被报社录了,就在人才网上,记得请客哦!”接着是“在电梯口遇到曲豪,曲豪说的。“昨天曲豪在报社食堂吃饭了,饭桌上说的!”结果肖思确实当真了,也许在这个特别的关头,心里特别在意工作的事情才会上当的吧。拿别人特别看重的东西开玩笑,真的是不合适吧。结果道歉了……估计是确实生气了——“你觉得开这个玩笑有意思吗?”

       后来则是小平骗小编做兼职记者的事情,还兴冲冲地给小编送张登记表。小编信以为真地跑去了,结果大家乐乐。至少去年的愚人节有了一次被愚和愚人的经历。总结起来,今天是个不适合谈真话和假话的日子。因为今天大家都是懂得愚人节意义的人,都会把真话当成假话,或者直接把假话当成假话,特别是被骗过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 08:13:25 | 查看全部
各位老师愚人节快乐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