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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月,深圳市龙岗区各单位齐“晒”《权责清单》、广泛征集民意事件,在官方和民间均引发热议。
“新一轮改革目标是建立富有活力、创新导向、包容有序、法治保障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体措施是推动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企业体制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改革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政府改革的指示精神,龙岗区近期力推的《权责清单》可谓政府改革的一个基层实践。
在53个单位和公立中小学公示各自《权责清单》的同时,龙岗区有的单位已经开始着手简化有关审批上的繁杂程序,提高窗口办事服务效率,切实解决企业、百姓“办事难”。可以预见,随着各部门、各街道《权责清单》的陆续出台和逐步发酵,龙岗区各单位过去“权力打架”、“推诿扯皮”等顽疾或将得到有效治理。
53个单位齐“晒”权责清单
今年1月底召开的龙岗区“两会”上,区长冯现学所作的龙岗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五项重点改革”,其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被列五项重点改革之首。
冯现学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执法最严、行政过程最透明、行政服务最优”的目标,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最大限度地精简、转移、下放审批事项。
酝酿一个多月后,3月初,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龙岗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工作方案(送审稿)》。该方案列出了职权职责清单化、审批项目最少化、流程再造最优化、审批条件透明化、审批职能集中化、服务功能智慧化、处罚标准定额化、权责运行透明化、权责监督制度化等9项工作内容,每项内容都明确了具体举措、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
记者翻阅上述方案发现,龙岗区还细分了具体的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其中,3月5日前为各单位清理优化权责阶段、3月5日至3月31日为公开征求意见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为审核评议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为审定阶段、7月1日起为公布实施阶段。
区里的《权责清单》方案一出台,龙岗区各部门、各街道便陆续出台各自《权责清单》,并公布于“龙岗区政府在线”新设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征求意见专栏。此外,龙岗区各部门《权责清单》还通过电视、报纸、网络论坛、微信、微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龙岗区近日召开的权责清单编制情况汇报会上传出消息,该区共有53个单位和公立中小学公示权责清单,权责事项总数5900项,其中行政审批类385项,公共服务类711项,执法监管类4693项,其他类111项;收到反馈意见427条,其中包括具体意见180条。
据悉,龙岗区下一步将研究如何更好地征求服务管理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将根据实际,积极采纳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权责清单和业务流程。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快征求基层对口联系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的意见进度,进一步提高权责清单的评价面和科学性。
龙岗区区长冯现学指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项目梳理要依法有据,行政审批事项坚持能并联则并联,能减少则减少,能转化则转化,配套的事项要强化规划、准入标准和后端监管,并要站在服务管理对象角度进行流程优化、再造。
简化办事程序解决办事难
日前,在龙岗区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12号窗口,前来咨询办理生产能力证明的横岗街道一家三资企业的报关员高小姐备感舒服。原来,她在办事过程中发现办事程序简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提升了。
这是龙岗区经济促进局自查“权责清单”、优化加工贸易业务流程、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化水平的一个缩影。据了解,龙岗区经促局在简化审批事项上,明确了减少重复核查工作和办理时限。“鉴于生产能力证明为一年有效,对系统有记录的以往通过核验、获得生产能力证明的企业,区经促局已对其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原件核验。在申请备案资料及申请备案内容没有变更的情况下,不需重新核查申报材料的原件,避免企业重复提供原件。”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年3月中旬开始,将生产能力核验业务工作时限从原来的9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
区经促局的上述改革举措,是龙岗区各部门各街道简化办事程序、缓解企业民众“办事难”的一个缩影。据悉,目前,龙岗区各部门的改革行动已经有针对性地开始落实。其中,龙岗区司法局、律工委联合在龙岗区看守所设立龙岗公益律师工作站,让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
“搞好权责清单工作的意义,不仅仅是让老百姓明白我们在干什么,而且也是让政府部门自己知道该干什么、能干什么。”龙岗区一位人大代表指出,龙岗区《权责清单》“晒”出了政府的公信力,希望接下来各部门、各街道把具体的落地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服务于民。
厘清政府责权“晒”出政府公信力
与全国各地已经制定的《权责清单》相比,龙岗区《权责清单》创新的亮点在于首次明确了与权责相对应的职责。有权必有责、权责一致,各部门将按照“谁行使、谁负责”及权责法定的原则,所有要保留的职权,都要对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逐条进行查阅,确保权责有据、权责清晰、合法有效。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权责项目,必须予以取消或废止,对交叉重叠的权责项目要依法调整。对于行政职权,要明确相应的职责义务、履职评价标准、违规用权的责任。
龙岗区《权力清单》的另一特点是“建立多方参与机制”。优化完善阶段中的“评议反馈”,是制定权责清单的关键环节。为此,龙岗区设置了多方参与的评议格局,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管理服务对象代表进行相关事项评议。同时引进专家学者、第三方机构对编制权责清单等工作进行评议,确保评议结果的中立、客观。
“《权责清单》意义重大,各单位厘清了职权和职责,"推诿扯皮"、"制度打架"现象或将得到有效治理。”久居龙岗的一位观察人士指出,龙岗区《权力清单》“晒”出了政府的公信力,希望把具体的落地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服务于民。
来源:南方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