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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7:15:30 | 查看全部
活着,就是为了遇见美好时间:2014-09-11 作者:未详 点击:336次   她是个大学老师,一个很优雅的女人。她的笑容像白玉兰一样,亲切美好。
  
  很多年前,她刚搬来,不久人们就发现她有一个患癫痫病的女儿。她女儿常常突然发病,发作起来,抽搐昏厥,她在别人惊异的目光中,不慌不忙地为她掐人中,喂药。一会儿工夫,女儿缓过劲儿来。她抬起头,看到周围一张张写满同情的脸。她笑笑,无言地回应:“没事,会好起来的!”她拉起女儿走出人群的时候,举止优雅,气度从容,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她就那么美丽优雅地生活着,大家看到的,永远是她亲切美好的笑容。
  
  可是,女儿11岁的时候,她的丈夫突然出车祸去世。她哭得很伤心,几天几夜不吃饭,憔悴得不成样。人们从来没见过她这样伤心难过,生活一下子把她推到谷底。人生不如意的事十有八九,她的遭遇,岂止是不如意,是灾难。灾难是有摧毁力的,人们以为她一定会垮了。谁知道,一段时间后,她出现在学生们面前,脸上依然是平和优雅的微笑。
  
  有两年时间,她放弃了热爱的事业,带着女儿到各地求医。功夫不负有心人,女儿的病情慢慢得到了控制,还考上了大学。几年以后,她又遇到一个懂她爱她的男人。她的生活渐渐柳暗花明了。
  
  她再回到学校的时候,做大学生的心理辅导老师。她优雅的笑容融化了学生们心头的坚冰。一个女大学生,因为恋爱受挫,割腕轻生。她看着女孩手腕上浅浅的伤疤说:“伤痕属于过去,好好活着,活着,希望就会生生不息。人活着,就是为了遇见美好。”
  
  毕业前夕,大学生们总是忧心忡忡,他们都在为找工作的事烦心。有的人听说找工作难,感到前途渺茫,索性自暴自弃,连学业也荒废了。她找到他们,耐心地说:“社会上有一扇大门,用笑容和信心敲开大门,你会发现,大门里精彩纷呈,总有属于你的领地。走进去,你就会与美好不期而遇。”
  
  人们明白了她的笑容为什么总是那么美好,也明白了她为什么总是那么坚韧不屈。因为她有花蕾一样美丽的生活信念—活着就是为了遇见美好。
  
  人像一株植物一样,经历风刀霜剑的考验,一定会迎来春天,和美好相遇。生活像一场长途跋涉,走着走着,花就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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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7:15:42 | 查看全部
糖果的爱情四季时间:2014-09-12 作者:未详 点击:80次   1
  
  “大家好,我是上官。”每天午夜,她都会用这样的一句话开始电台的最后一档节目“缘分的天空”。重复,却不会让人生厌,反而让那么多睡不着的人愈加迷恋。丁皓曾经在台里说:“上官雯的声音是毒药,把城市里那么多睡不着的灵魂都毒倒了,而上官雯本人也有毒,哪个电台的DJ不是起一个精致的名字?她偏偏用了上官这个姓氏,一听就让人觉得这个女人很古怪的。”上官懒懒地趴在桌子上,长长的头发盖住了半边脸,她听着丁皓的这种“夸奖”痴痴地笑。这时,丁皓就会指着她对同事说:“看,这个女人连笑起来都和别人不一样,疯子似的。”如果说上官真的有毒,那么真正中毒的人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丁皓。
  
  上官习惯了每次做节目时透过那层玻璃看着导播室里丁皓灿烂的微笑和每一个默契的眼神;上官习惯了忧郁时让丁皓把手里的烟夺走换成凉凉的酸奶;上官习惯了孤独时和丁皓隔着两个房间煲电话粥;上官也习惯了生病时被丁皓当成小猫一样抱在怀里。所有人都知道丁皓爱上官,连那些深深喜欢上官的听众都宽容地认为丁皓是可以爱上官的,因为丁皓对上官是真的好,上官知道丁皓的好,上官也接受了丁皓的好,但是他们的关系始终是搭档,而不是恋人。
  
  丁皓说,上官,我想照顾你一辈子。上官说,丁皓,我会永远是你的好朋友,一辈子。
  
  上官24岁,除了两年前结束了的初恋之外,再也没有过感情的经历。但是上官对丁皓偏偏说不出那个爱字。上官想:感觉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有的人明明能给你快乐,但就是和爱情无缘。上官和丁皓在一起,可以说出所有的心里话,上官想这样多好,做恋人未必能够这样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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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7:15:56 | 查看全部
 2
  
  春天要结束的时候,丁皓病了,他躺在病床上看着泪眼婆娑的上官说:“我不会有事的,我们的爱情故事还没有开始,我是男主角,总不能还没出场就得了绝症吧。”
  
  丁皓的血糖很低,但是始终没有被确诊。丁皓固执地出了院,每天午夜坐在导播室里默契地配合着上官。上官去超市买各种牌子的糖果,“好时”、“吉百利”、“德芙”、“金帝”……每天会把不一样的糖放在丁皓的衣袋里。丁皓的嘴里总会有甜蜜的味道,但是丁皓依然会经常晕倒。
  
  “上官,我写本书给你吧,趁我还活着,你说是写第一百零一次求婚呢,还是写一千零一夜呢?”
  
  “你又胡说了丁皓,你再胡说我就一辈子不理你。”
  
  “上官,是不是爱情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男主角傻傻地追求女主角,当女主角终于接受了他的时候,他却得了什么莫名其妙的病,然后就死掉了。浪漫的爱情总是有遗憾的,是吗?”
  
  “丁皓,小说都是骗人的,哪有那么多人得绝症啊?幸福的人是会长命百岁的。”丁皓嘿嘿地笑,然后把一块糖塞到上官嘴里,说:“是啊,我不会死的。还没让你爱上我,我怎么舍得死呢?”上官听了就不客气地用拳头打丁皓。丁皓扬起大把的糖说:“傻丫头,我的病是陷阱。我若不生病,谁会买糖给我吃呢?”
  
  那个初夏,电台里机构调整,上官的节目因为是重头戏而被保留下来,但是丁皓被调出去做了总策划。
  
  从此,白天和黑夜像是分开了。丁皓多数是在节目策划的时候才能看到上官。上官在做节目的时候,眼神也变得孤单了,视线里找不到以前的默契。两个人都很忙碌。她依然买糖给他吃,放到他的办公桌里,不管他在不在。他依然不停地吃那些糖。嘴里甜甜的,却带着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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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7:16:08 | 查看全部
 3
  
  上官经常在节目里播读一些动人的情感故事,有听众写来的故事,也有从报刊上摘选下来的。慢慢地熟悉了一个叫“白”的作者,白每隔半个月就会E-mail一篇长长的文字给她,白写的故事都很美丽,平淡而又让人感动。上官很奇怪,白每篇故事的女主角都有一个相同的名字叫“雨文”。上官看那些E-mail的时候就会笑着想,这个白一定有一个爱人叫雨文吧。白说:“上官,这些文字不是投给你的稿子,我只想写给你看,因为我想只有你才会读懂。”上官读那些文字慢慢地也成了一种习惯。上官有时候就觉得白和雨文变成了自己另一个隐形世界的朋友。
  
  上官偶尔有时间和丁皓煲电话粥的时候,她就把白的故事讲给丁皓听,丁皓很安静地听完,然后问她很喜欢这些故事对不对?上官说是啊。白对雨文的爱是一种很平淡的美丽,让人很感动。丁皓说如果我没有绝症,我也会给你那种平淡的幸福的。上官说:“丁皓你俗不俗,动不动地就把绝症这个词搬出来。绝症不过是那些煽情的言情片里的道具而已。”
  
  10月,丁皓被台里派到北广进修。大概要半年的时间,上官给丁皓收拾皮箱的时候,依然装了很多的糖。丁皓说:“小姐啊,北京哪个地方都会有很多的糖卖的。”上官撅着嘴说:“可那些糖不是我买给你的啊。”丁皓看着上官的样子禁不住说,你嫁给我算了,买一辈子的糖给我吃。上官什么也不说,还是痴痴地笑。
  
  丁皓起初经常打电话过来,后来半个月才打一次。上官会时常在节目的间隙想起丁皓。有个19岁的小女生打电话给她,她说上官姐姐你是在想丁皓哥哥的,从你在节目里播放的每一首歌都能听出你是想他的。上官哑然。
  
  上官给白回E-mail的时候问白,你觉得我的节目里透着一种想念吗?白写来E-mail说,你觉得我的文字里透露着一种想念吗?上官把她和丁皓的故事讲给白听,然后白说你觉得丁皓的病是不是一种陷阱呢?上官就笑着说:我的糖会不会也变成了一种陷阱呢?
  
  于是上官和白成了很好的朋友,他们不通电话也不见面,但是时常写E-mail。上官经常提到丁皓,白说上官你是爱着丁皓的,对不对?上官说我很害怕生活里突然失去这个人,他总是说我是毒,其实我早已中了他的毒,依赖他,就像是一种瘾,但是我害怕爱情,我怕爱情会把这种知己的关系改变,因为爱情的颜色是不单纯的。我是个对爱情怯弱的人,对不对?白说,我明白了,你是太在乎他了,是吗?
  
  上官望着凌晨的夜色发呆,她想,是啊,丁皓我明白了,我是太在乎你了,可是你在哪里呢?你好不好呢?然后上官就哭了。凌晨三点,窗外下起雨夹雪,上官缩在被子里觉得好冷,她打电话给丁皓,上官对着电话里的忙音说你睡了吗?你怎么好久不给我打电话啊?你有没有糖吃?你那里下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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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7:16:21 | 查看全部
4
  
  上官听同事说丁皓前些天又住院了,上官难过地坐在角落里,就像是迷路的孩子,上官想,坏丁皓,臭丁皓,破丁皓,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你病了,为什么你独独躲着我。上官吃了好多的糖,不同的味道,但是融在嘴里都变得苦涩。
  
  上官一整天都在打丁皓的电话,她终于听到了丁皓的声音,很憔悴的声音。“上官,我的电话要被你打爆了,干嘛这么急找我啊,是不是要嫁人了,请我吃喜糖啊?”丁皓嘻嘻哈哈地开着玩笑,却掩饰不住轻微的咳嗽声。“丁皓,我很想你,很想很想。”上官从来没这么认真地和丁皓说过想念这个词。上官那有毒的嗓音也变得沙哑了,像一朵黯然的花。“上官,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没你聪明,但比你漂亮,你说我该不该去追她?”“上官,你说的对,我们还是做知己合适,比做恋人好很多的,我会永远是你的哥哥,只是,你还要记得给我买糖啊,别人买的糖不甜!”
  
  上官觉得心很疼。上官在E-mail里对白说,失去一个人的时候才知道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幼稚。我以为我和丁皓之间可以升华到爱情之上,当他跑向别的女孩子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一直是爱着他的。爱情,真的不用去考虑那么多的后果。白说:男主角傻傻地爱着女主角,当女主角终于接受他的时候,他却得了莫名其妙的病,于是他就对那个女主角说,他不再爱她了。其实,他是没有时间再给她幸福了。上官说:白,你是谁?你怎么知道丁皓的故事构想?白说:傻瓜,你永远那么笨,我永远爱你,但是我要离开你,我的病不是绝症,但是可能一生都不会好,我会随时在你可能需要保护的时候晕倒,所以我不能爱你。
  
  上官重新去翻看白发过来的那些爱情故事。她看着雨文这个名字,泪水慢慢地模糊了视线。雨文合起来就是她名字里的“雯”字啊!
  
  上官决定去北京,上官买了好多好多的糖,她要亲口对丁皓说她爱他。她要给他买一辈子的糖,她要做一个甜蜜的陷阱,把丁皓的一生都围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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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7:16:35 | 查看全部
像未曾老去那样爱你沧桑的容颜时间:2014-09-12 作者:未详 点击:67次   那是一个初春的子夜,万籁俱寂,66岁的杜拉斯却躺在床上辗转难眠。
  
  这一天,她又像往常一样收到那个叫雅恩的年轻人的来信。无一例外地,字里行间,流淌着的全是对她缱绻的爱慕之情。
  
  最初,看着他的来信,她只是一笑置之,然后丢到一旁。类似这样的信,她不是没有收到过,对她来说,他不过是众多崇拜者中的一员,因而并没有太在意。
  
  况且,她已到了远离激情和冲动的垂暮之年。虽然她的作品使得她蜚声世界文坛,但岁月并没有因此而眷顾她,如对待这世间的任何一个女人一样,将苍老和皱纹毫不留情地刻在了她的脸上。正如她在小说《情人》开场白里那一句轻轻的叹息:唉,我已经老了……
  
  可是分明地,这个年轻人与一般崇拜者又有几分不同。信件攻势已坚持了近7年之久,100多封信,聚在她的案头,就如很多很多的情感,日积月累地堆在那里,似乎在向她昭示,他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她再也无法无动于衷,于是决定伸出手,握住这份浓烈的爱。虽然已是迟暮之年,她依然对爱情持着敞亮心怀。
  
  终于,她给他回了信:“我想伴您左右……”这是她第一次给他回信。收到她的来信,虽然只有薄薄的一页,却让这个叫雅恩的男人欣喜若狂。近7年的漫长等待,瞬间化作了窗外淡蓝的天空。
  
  还在读大学时,雅恩偶然读到了杜拉斯的小说,就对她的作品着了迷。自此,他痴迷在她的作品里,疯狂地爱上了这个充满才情的女人。
  
  年轻的爱情是一杯浓烈的美酒,发作时可以冲破一切。
  
  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刚刚辞去大学哲学系教师职位的雅恩带着简单的行李,义无反顾地来到杜拉斯的住所,开始了真正陪伴她左右的生活。
  
  这一年,他27岁。
  
  原本要孤单地度过生命最后黯淡的时光,他的到来,给杜拉斯的生命注入无边的惊喜与活力,自此,丰沛代替了荒凉,陪伴填充了孤寂。
  
  他成了她的情人、秘书、助手、读者、司机、护士,同时也是她的出气筒。除了替她整理稿子、打字、购物、搞卫生、干杂事,他还要开车陪她兜风,挨她骂,让她罚,被她训。
  
  相爱容易相处难。如世界上任何一对男女一样,同在一个屋檐之下,当生活具体琐碎到一蔬一饭、几件换洗的衣服、一片狼藉的房间时,也会时不时地充斥着争吵。她是一个好的作家,但未必是个好的伴侣。恰恰相反,酗酒、任性、忧郁、冷漠、乖张、暴戾……这些毛病都聚集在她身上,甚至,当她朝他大吼大叫的时候,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个60多岁的老太太。
  
  毕竟年轻气盛,终有一天,他再也无法忍受,于是选择了逃离。彻夜不归的他,在酒吧里打发着寂寥的夜晚。
  
  但没过几天,他又回来。
  
  她在阳台上含情脉脉地看着他,就像欢迎迷途知返的孩子,亲热地把他搂在怀里。
  
  院子里,花儿正开得欢,生活又重新开始。
  
  彼此相伴的岁月里,她曾无数次地面临着病魔的侵袭,一度病入膏肓,甚至几乎撒手人寰。看着她虚弱的身体,他曾暗自哭泣,像个无助的孩子。他在她的病床边握着她的手,不分昼夜地守护着她,呵护着她。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她又奇迹般“复活”过来。
  
  就这样,他陪伴她度过了她生命中最后的15年零8个月,直到她离开人世。
  
  正如她当初在给他的回信里所写的:“我想伴您左右……”他也始终用行动默默地实践着对爱的坚守。在她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他始终不离不弃,忠实地陪伴在她左右。
  
  彼此相伴的日子里,杜拉斯完成了以雅恩的名字命名的小说《雅恩·安德烈亚》。杜拉斯辞世后,按照她临终前的嘱咐,雅恩则完成了此生唯一的作品《我的情人杜拉斯》,记录着他们彼此相伴的岁月里的点点滴滴,纪念他们这段忘年恋。之后,他就彻底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
  
  曾看到过一张他们在一起的照片,年轻俊朗的雅恩与白发红衣神韵怡然的杜拉斯相依在海边,倚栏而立。看上去,是那么和谐。让人禁不住感慨,爱情真的可以跨越年龄,跨越一切。
  
  现实生活中,当爱情降临,我们总是要权衡一番得与失;当爱情消失时,我们也能为离开或分手找出一千个一万个理由。短期内爱一个人固然容易,难的是朝朝暮暮,十几年如一日,共同穿越衰老、疾病、死亡……因此,“伴您左右”这几个字,成了爱情里的奢侈物。
  
  而写出了《我的情人杜拉斯》的雅恩,却用行动告诉这个世界上想要去爱的人们,情至深处,任何华丽的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这时,表达爱情的最好方式莫过于让爱的距离最小化——彼此真实相伴每一天。无论你是青春如花还是垂暮之年,无论你是健康之躯还是正遭受病魔的侵袭,我心甘情愿地放弃一切,伴你左右,为你做力所能及的一切琐碎的事情,当你健康如初,让我们相依相偎在海边吹风,十指相扣,漫步在阳光绿草中倾谈;当有一天,你彻底被病魔击倒,卧病于榻上成了你唯一的姿态,那么,就让我握着你的手,分分秒秒地守护着你,以便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随时可以触摸到我的手,感受到爱的温度。
  
  每一个女人,都恐慌着时光的流逝,而对于杜拉斯来说,当她老了,头发白了,依然可以爱,可以被爱,这多么美好。她贪恋其中,如所有沉醉在爱情里的女人。这样的欣喜,在她的作品中也有所流露:“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时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容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时候,忘年恋不再是传说,而是年龄相差近40岁的杜拉斯和雅恩共同谱写的爱情传奇。
  
  谁说当女人韶华已逝,就无法拥有轻松浪漫的爱?年龄不是爱情的羁绊,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像你未曾老去那样爱你沧桑的容颜。
  
  平凡如你我,未必能如杜拉斯一样幸运地拥有一个年轻人纯粹的爱情。或许,当我们老了,不过是和一个与自己同样年迈的老头儿在悠长的岁月里相濡以沫;或许,我们孤单一人,过着平淡无奇的日子,但是,越过繁芜的现实,倘若我们的内心依然憧憬爱情,依然会在怀念、追忆曾经的爱情时重拾最初的感动,谁又能说这不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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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7:16:47 | 查看全部
旧光阴中的老爱情时间:2014-09-12 作者:未详 点击:88次   有一天我和母亲聊到爱情,那时我正在接一个女友的电话,她正和男友闹别扭,说不知道如何把这段爱情继续下去,我在这边得意洋洋地给她支招:你记住,一定要和毕加索的情人费尔多南多一样,先一小时不要他!哪怕先一秒……母亲在我身边替父亲切着苦瓜片,据说吃苦瓜片可以治糖尿病。她一边摊晒开苦瓜片一边说:“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
  
  那些母亲们的老爱情,总是带着苍绿的羞涩的味道—大多是有介绍人的,见面后茫然羞涩,即使喜欢也要低下头去,把头低到尘埃中去,然后相约见面。
  
  没有电话,鼓足了十二万分的勇气跑到人家单位门口,还要拉上一个好友,以别的名义把她邀出来,然后低下头问:“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在黑暗的电影院里,仿佛谁也不认识谁,一起呆呆地看着电影《地雷战》,根本不会偷着牵一下手,用余光扫她一眼就吓死了—她今天穿了列宁装,可真好看……也就是想想,心里害怕死了……
  
  都谈了半年恋爱了,没记得他长成什么样……因为没敢看,只知道一见到他就会颤抖,就会把头低到不能再低,一边走一边用脚踢身边的小石子。可知道了他脚的尺寸。喜欢一个人,眼睛就是尺子,于是,绣了鞋垫—天知道女红有多差,天知道一边绣着一边想他,眼泪都快下来了。
  
  送鞋垫的那天,两个人上楼,忽然停电,于是,黑暗中两个人上楼,一个在前,一个在后。男人说:“你用手揪住我大衣,免得绊倒。”女人就在后面,牵住男人的衣服,一点点往上走……那男人是我父亲,那女人是我母亲。那时他们已经恋爱一年了,还这样拘谨、羞涩、腼腆,好像犯了什么错误。这个镜头在我脑海中回放时,我眼睛湿润了。那么干净的爱情,饱满、青涩,但泛出丰盈的味道,那种味道,属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属于穿着蓝青灰的那些不善于表达的男人和女人们,他们是煤,不易点燃,但燃后持续的时间长,大概会这样地燃一生,直到生命成灰……
  
  曾无数次追问父亲,第一次对母亲说“我爱你”三个字是什么时候。父亲不答,笑着。而母亲嗔怪我问这样的问题。我再问,母亲说,他没有说过。
  
  “没说过?”“用说吗?”母亲反问我。我呆了。
  
  是啊,用说吗?用吗?爱情是说出来的吗?30年了,她和他相濡以沫,没有半句怨言,穿着最朴素的衣服,为了多挣些钱,在微暗的灯光下曾一副副织手套,为的是给他多吃几块肉,因为他那时贫血……她最终决定嫁给他是因为他病了,阑尾炎住了院,她跑着去医院,看到他孩子似的无助,看到他的刹那,她扑过去,一下握住他的手。那居然是他们第一次握手,后来他说,没想到她的手那么凉,当时就心疼了。
  
  一辈子没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低调、低温、持续地散发出恒久的缠绵—这也是我父母的爱情,他们也常常吵架,一吵也惊天动地,但不会影响到爱情。母亲始终在炖红烧肉,因为父亲爱吃。父亲出差就会买回各地的面包,他说,因为母亲爱吃面包,他发誓,要让母亲吃遍全国的面包……就是这么朴素的爱情,不张扬,不作秀,不会像电视上去表达多爱,不会发短信,没有写过情书,现在还和当时的介绍人保持着联系,问到你是否爱她时,还脸红……
  
  那些旧光阴中的老爱情,让我怦然心动,让我充满了无限的向往,不花哨,没有花言巧语,却有着最打动人的最饱满的情怀。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是我父亲对我母亲说过的最带有爱情味道的话了,引用的是沈从文的话。母亲当时就哭了,回家就开始操办自己的嫁妆:两个暖壶,一张床,几件衣服,还有送给父亲一支笛子。
  
  在这个“泛爱”的年代,在把“我爱你”当做“你好”来说的现在,我知道,沉溺并追忆这样的爱情让我心酸,我看出光阴中泛着苍绿,而母亲们的爱情,闪着温暖的银光,一点点地照亮着她们的日子,一点点地浸染着我们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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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7:17:04 | 查看全部
我在春天爱上了一个男孩时间:2014-09-12 作者:未详 点击:200次   我在春天里爱上了一个男孩,在夏天里心中开出了一朵粉莲,在秋天里我以为可以收藏他的真心,在冬天里雪花帮我埋藏了这个秘密……
  
  我竟然没有察觉,就这样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他在阳光里微笑,在青石路上追打小狗,在田野里钓青蛙,最后将屋顶上的紫色野苹果摘下送到了我的眼前。我当着他的面,将这胜利果实吞下,甜甜的是两颗驿动的小心脏。
  
  我不喜欢牵他的脏手,他就给我他的衣角。我不喜欢下河摸鱼,他就带我在沙堆打仗。我不喜欢吵闹,他就陪我发呆。我说那是彩虹,他说真的好美。枇杷树上刚垒了新窝,我们就一起住下。他会故意装傻趴下,我也会乐得像一朵绽放的花。我们没有秘密,整天花前月下,别人以为我们不懂爱情,我们乐呵呵地笑大人们都太傻。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这小城,一直住下,可是他说,去远方,那才是我们的家。
  
  他送我的弹珠,我终于也留下,是出发,还是等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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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7:17:20 | 查看全部
那永不老去的爱的神话时间:2014-09-12 作者:未详 点击:68次   她现在仍然很美。
  
  一次女同事来我家做客,敲门后她诡异地拉我下楼,说带你去看在楼下遇到的一位老太太,长得那个精致啊,都那岁数了还叫人惊艳,我也要那样老去。
  
  我们从楼道里出来时,她正笑眯眯地探头,在每个门栋里挨着看呢,脸上满是好奇。同事在背后捅我,看,就是那个老太太,多美。她是下楼扔垃圾的,迷路了,小区里的公用垃圾箱离我们家那座楼不过二十步远。
  
  我走过去从后面拉住她的手,她笑眯眯地转身,你认识我啊?我说,认识。你是谁家闺女?郑天茵家的。你住哪?住你家,你跟我走就是了,她笑眯眯地跟我上楼,边走边瞅着我笑,像第一次见到我似的说,郑天茵家的闺女真好看。
  
  郑天茵是我妈,老年性痴呆,失忆已多年。
  
  我听过很多她年轻时的事,多是别人赞她如何美,揽镜自照,我也眉眼精致,五官端正,但不及她那么神韵空灵。
  
  妈祖籍江南,当年妈嫁给爸,外婆以死相逼,妈以绝食回敬,天底下没有拗过女儿的父母,她最后还是留在了这个冬天飘雪、夏天满城都开合欢花的小城。但上天辜负,她的爱情没有良终,她42岁那年,爸和她离婚了,哥随了父亲。她一向都极疼爱哥,在家里她爱用戏谑的声调轻声喊哥的小名,良子,良子,软语侬音高低有致,非常好听。走的那天,已经9岁的哥双手死死扒着门框喊,妈,我不走,妈……她原本是想送哥一程的,只走到门口就折身进屋了,嚎哭的哥还是被爸带走了。我从拉开的窗帘后向下看,爸和一个女人一左一右把哥裹进车里去了。后来,爸叫我喊那个女人小妈妈,她是爸的学生,她抬头向我们家楼上张望时,我看清了她的脸,除了年轻些,外相不及妈十分中的一分,我从窗帘后仇恨地敌视她,是她抢走了爸。
  
  妈本来就是一个沉静的人,话极少,爸走后,她的话更少了。许多次,我看到她坐在窗前看书,整个下午书本几乎不曾翻过一页,只盯着窗外看。爸把属于他的东西都带走了,唯独他养的一盆吊兰依旧挂在阳台上,可能他不屑带,觉得太小气。曾经那张桌子是爸的写字台,他在那里看书,喝茶,画画,累了就起来侍弄那盆吊兰。给吊兰浇水成了她每天工作之外固定的节目,可那盆葱绿的吊兰薄寿承载不起这样浓的爱,不出十天叶子渐黄至萎,死掉了。
  
  爸离婚后很快组建家庭,他们在新城买了大房子,距离我们住得很远,开车来回也得要一个小时。爸每次来送哥,那个小妈妈总是同来,偎着爸站在楼下送哥,两个人看上去浓情蜜意。爸来前会先打个电话,妈接到电话后总会很忙碌,翻箱倒柜的,在镜子前试衣服,衣柜里挂着她的很多件旗袍,是因为爸曾经说过,她穿旗袍最好看。爸再也没有上来过,只是隔着窗户传话,告诉下午几点会再来接哥,自始至终妈一直在后窗边站着,她身上的旗袍5分钟前终于选定了,爸楼下汽车发动时,妈在镜子前照了照,慢慢把旗袍脱下收起来。妈让我下楼去看爸,我没去,虽然我无数次在梦里梦到他,但我怕我跑下去,会跳起来像猫一样把小妈妈的脸抓花。
  
  那天晚上,哥挤在我的小床上睡,我们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半夜我渴醒起来喝水,看到爸曾经的书房里有光,轻推门,妈侧身头抵在书架上,肩膀一抖一抖在低声抽泣,她的剪影瘦小孱弱,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妈。爸走后,她在我面前一直都是笑的,也从不说爸的坏话。
  
  爸和哥都不在,家里着实空落了,连那廊前的燕子都感到了寂寞似的不肯再飞回来,春天的时候一群小麻雀占据了燕子的空巢在那里聒噪。外婆说妈生了一双伺候人的手,爸在的时候,妈像会分身术的巫婆,你一抬眼,她坐在那里给爸擦皮鞋,一低头,她已在另一间屋里给爸整烫衬衣了,妈对爸常说的一句话是,你坐,你坐,我来。于是我们总会看到手里擎着一盏清茶的爸坐在那里细品慢斟。
  
  爸走后,闲下来的妈有时候会犯迷糊。有次学校里组织秋游,路远要坐车坐船,我问妈让不让去,妈正在织一件毛衣,头也不抬说,先问问你爸。见我半晌不说话,妈回神,知道自己说走了嘴,却又不知如何修正,只讪讪说,啊,你爸,你爸……偶尔她会叫错名字,从屋里对着门外回来的我喊,良子,良子,你来一下。看到推门进来的是我时,她神色渐暗说,说顺嘴了。
  
  妈的旗袍没有再穿过。几年后小妈妈生了一个女儿,妈知道后把所有的旗袍都拿出来,裁裁剪剪修了给我穿,她一刀一刀剪,一针一针缝,有时候做到深更半夜,但我实在很辜负她,不是不喜欢,正长身体的我跟抽枝的柳条似的,衣服刚刚做好,胳膊腿无端又长出一长截,妈抚旗袍一声轻叹。那些旗袍我结婚时悉数带走,做了我的嫁妆。
  
  我撞见来跟妈提亲的人,妈以淡淡的笑容拒绝,虽说她已四十开外,但走路依然娉婷,我都及她的肩高了,不知就里的人还以为我们是姐妹。外婆来信希望妈能回苏州,妈说她已喜欢上北方的雪天不想离开。哥能独自来去于妈和爸的家之间后,爸就再也没有在我们家楼下出现过。我的生日哥是传递礼物的信使,哥曾经试图破坏爸的新爱情,想让他和妈能再续前缘,以至于弄得父子之间兵刃相见势同水火,哥伤心之余到加拿大留学,毕业后留在那里任教。
  
  我决定离婚时去告知爸,我们约在外面的咖啡厅见,爸早来了,他已经满头白发,但依然儒雅。这些年我心里恨着他当年扔下妈和我,很少和他走动。那天爸多喝了红酒,说了许多这么多年来对妈的悔。他说,妈那时候太爱他了,他只想逃,等知错时已无回头路。我看着坐在那里无语泪流的爸,心中生悲,成年后始知人间情爱,从来不由人,爱情向来都是不可理喻,有时候太爱也是错,只能痴心虚掷一生。
  
  可是,妈已不能接受这迟到的悔悟了,早在两年前她已失忆。每次我回家,她都追问我是谁家的孩子,我被她问得辛酸满腹,躲到门后失声痛哭。哥从国外回来看她,妈握着他的手,一遍一遍抚摸着哥的脸声声问得人心碎,你是谁家的孩子长得这么俊呀!已四十多岁的哥哥泣不成声,哭得像个孩子。她还絮絮不停,孩子你为啥伤心,哭啥?
  
  医生说她的记忆只有8秒钟,我们也愿意一试,我和女儿一天要上百遍地告诉她我们是谁,但刚一转身,她就忘了。她的记忆生病,不知饥饿,你给她吃她则吃,你不给她吃,她亦不知道吃,她的记得只有视力所见,但眨眼即忘,我把小时候教女儿学话的劲头拿出来,一一指着水果家俱给她认,她好脾气地笑着,一句一句跟着说,你要是停下突然拿着手里的东西问她,这是什么,她会一脸无辜地看着你说,我不知道。
  
  她的记忆没有了,变成了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妈,她不再跟你说悄悄话,亦不知道你爱吃什么,你悲伤的时候,她不知道安慰你,上帝把我们储存在她心里的那些甜蜜记忆都拿走了,她变成一个笑婆婆,整日弯着嘴笑,比她年轻时喜气多了。她那一头卷曲的长发,没有一根黑了,我给她剪齐在耳朵后别上一枚黑色小米卡子。我没有她那么手巧,只能买来一些小碎花布请裁缝比着她的尺寸做,她瘦了许多,衣服在她身上变成旷味,叫人惆怅。我看着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每个角落,每件家什都是记忆的物证,但她漠视地走过,曾经那是她要刻骨铭记的啊。
  
  无数次的医院奔波之后,一天,我再次从医院回来,妈劈头问我,你爸呢?我愣住了,她盯着我,一脸期待,我随口说,在医院呢。她好像很满意我的回答,若有所思地转身进屋了。我大喜,妈恢复记忆了?我是谁?我是谁?认得我吗?我拉着她急问,她不知所以地看着我,你?小雪啊。妈,我走过去抱住她,她轻拍着我的背,多年来,我的呼唤她第一次回应我。但仅限于此,医生说她这是记忆截取,只能治疗到这种程度了。
  
  你爸呢?这是我出门回来她的问候语。医院呢,我答。我一说完她就安静了,像个乖乖听话的孩子一边坐着去了。谎言说一千遍就会变成真的,渐渐我心生幻觉,好像爸今天真是去医院了,当我端菜上桌的时候,他就会回来吃饭,碗筷叮当一家人热热闹闹,像许多年前一样,妈是不是也和我一样臆想呢?爸最后的几年都是在医院里度过的,癌,终于不能忍受无休止的化疗,离开了。
  
  今年的情人节下大雪,我买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回来,妈给我开的门,她如旧问,你爸呢?我如旧答,在医院。我拍打衣服上的雪,给玫瑰剪枝一一插进花瓶里,屋里,妈侧身躺着,我蹑手蹑脚进去,把水晶色的玫瑰花瓶轻轻放在床边柜子上,摆着的小相框里是年轻的爸妈,妈穿着豌豆绿的旗袍,双手圈着爸的肩膀甜甜微笑。当我笑着俯下身想对妈说情人节快乐的时候,我发现,她永远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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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7:18:15 | 查看全部
超级极客怎么花钱时间:2014-09-11 作者:未详 点击:112次   身价数十亿美元的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怎么花钱?普通有钱人买奢侈品,文艺有钱人买小岛……但极客们永远对做更酷、更有意义的事充满激情。BusinessInsider总结了科技富翁们是怎么花钱的。(人名后面是其所创公司或所从事行业的简称)
  
  拉里·埃里森甲骨文
  
  他的爱好是:买下某小岛做可持续生存实验和斥巨资研究如何对抗衰老。
  
  比尔·盖茨微软
  
  除了慈善,他非常关心的问题还包括高科技马桶——能将排泄物转化为能源。
  
  保罗·艾伦微软
  
  他拥有职业球队,建立摇滚乐博物馆,收集了“二战”时的古董飞机,还出钱研究大脑。
  
  比兹·斯通推特
  
  他关心动物权利保护,本身就是一位素食者,正在花钱开发“人工肉”。
  
  彼得·泰尔科技投资
  
  他反对“死亡不可避免”,投资医疗机构,希望将人类的寿命延长至150岁或更久。
  
  谢尔盖·布林谷歌
  
  母亲患帕金森氏综合征后,他被告知他也有此倾向,所以正在花钱研究如何治愈帕金森氏综合征。
  
  杰夫·贝索思亚马逊
  
  他花钱建造了一座寿命为1万年的巨型“千年大钟”,还热衷开发太空旅行项目。
  
  迈克·戴尔戴尔
  
  他的慈善基金会在帮助贫困儿童,此外,他还收购了一家拥有海量老照片的图片社。
  
  马克·扎克伯格脸书
  
  他捐给新泽西州纽瓦克学区学校1亿美元,虽然他不是新泽西人。
  
  戴维·萨克斯Yammer
  
  著名电影《感谢你抽烟》就是出自他的电影公司,他还投资了私家车打车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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