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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2:24 | 查看全部
与人交往,不树私恩时间:2014-03-02 作者:未详 点击:619次   公元717年的一天,唐玄宗带着官员到洛阳去,车队行驶到河南崤山峡谷时,发生了拥堵,堵得很严重,被堵的车马长达几十里,唐玄宗很生气,就下令将河南尹和他派去打前站的那个官员知顿史免职了。宰相宋璟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就对唐玄宗说:“陛下,道路没修好,影响了陛下通行,他们的确有罪。但如果真的就因为交通拥堵这点事就把他们免职了,外界就会认为您喜欢讲排场,这样一来,对陛下的名声就不好了。”唐玄宗一听,也感觉到自己做得不对,就想立即下旨让那两个人官复原职,但宋璟却说:“您现在就让他们官复原职,而且是因为我的一个建议,那么他们就会认为您做得不对而让我树立了私恩,这是万万不可的,您不如这样,先让他们待罪,等过些时日再下旨赦免他们,那样他们就会感激陛下的大恩大德了。”唐玄宗一听,认为宋璟言之有理,也深为宋璟这种不树私恩的美德感动,不禁对他肃然起敬。
  
  明朝有个叫董奇的书生,在县里当差,做点书写之类的事务,和他一起当差的,有个叫李万的书生,两个人很投机,相处得很好。半年以后,董奇的妻子病了,他便辞了职,赶回老家一边照顾妻子,一边做点小生意勉强糊口。又过了半年多,他的妻子病重身亡,董奇借了些银两安葬了妻子,自家的生活陷入了困境。这事被李万知道了,他就向知县建议,由县里出一笔钱帮助董奇,知县答应了,批了三十两银子,让李万带着去给董奇送去。李万见到董奇后,说知县知道你家里负担重,所以派我来给你送三十两银子。董奇非常感动,一再让李万代为向知县表示感谢。几年以后,董奇中了进士,成为朝廷命官,有一回,知县到京城办事,见到了董奇,董奇趁机向他表示感谢,知县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如实说了,董奇这才知道原来是李万在暗中帮助了自己,但此时李万早已辞职不知去向了。
  
  董奇感叹道:“帮助别人,而又不树私恩,不立私德,而是把好名声归于别人,真是君子之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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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2:37 | 查看全部
爱卑微到没有一句话时间:2014-03-03 作者:未详 点击:154次   经年失修的土屋里静悄悄的,房椽之上,偶尔有剥落的土块,砸到破旧的桌子上,啪啪作响。
  
  她独自一个人躲在里屋掩面而泣。
  
  2000元,保证孩子到了那里不会受苦的,那个山里男人,家境特别富裕。
  
  2000元,是不是少了点,孩子娘的病正需要一大笔钱,能不能多给些?
  
  已经不少了,你们看吧。
  
  家里人再次陷入了沉默,当天晚上,她就跟着人贩子被卖到了山里。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买她的那个男人竟是个哑巴,并且还眼睁睁地看着哑巴数给人贩子10000元。
  
  看到自己命运如此多舛,她痛不欲生,哭红了眼泡,甚至开始绝食。她的哑巴丈夫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不知从哪里了解到她家里的情况,那晚,哑巴也整整一夜没闭眼,他拿出了家里所有的麻,搓了一夜,足足搓成了长达200米的绳子。第二天一早,哑巴就向深山走去,傍晚的时候,哑巴兴高采烈地捧着几大棵灵芝回来,然后示意她邮寄到家里,给她的母亲治病。
  
  她眼眶一热,泪如甘泉,做梦也没有想到,看似凶巴巴的哑巴,却有着一颗如此柔软的心。
  
  后来,她就跟着哑巴一起向深山走去。她看到哑巴把麻绳拴在断崖的一棵老松树上,然后把自己悬在峭壁之上,猴子一样采长在峭壁石缝里的灵芝。
  
  母亲的病情逐渐好转,她的肚子也逐渐鼓起来。第二年春天,就在她即将分娩的时候,山民们在一天傍晚抬着哑巴进了门,由于麻绳被石头磨断,哑巴从峭壁上摔了下来……
  
  眼前的哑巴,依旧像往常一样不说一句话,她想号啕大哭,然而,一股莫名的气息却梗在她的喉部,她没有哭出来,也许,她怕吵着了哑巴矜持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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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2:53 | 查看全部
你怎么哭了?时间:2014-03-03 作者:未详 点击:156次   她喜欢他,他不知,从很久之前开始。
  
  她每天都要路过他的小书店,40几平方米的样子,很幽静,放学回家的路上,她都要进去看一会儿书。
  
  傍晚时分,书店里站满了像她一样的学生,捧着一本书,安静地看,她和其他学生一样,站着看累了,就坐在地上看。夕阳的余晖斜斜地照进来,整个书店就像一幅静谧温馨的油画,让她觉得,心,安静着,很悠扬。
  
  她开始留意他,是这一年的冬天。瓷砖地太凉,即便是看累了,她也不再坐了,依在书架上,用一条腿支撑着身体,累了,换另一条腿支撑。
  
  隔了几天,就见书店多了些漂亮的草编工艺垫子,一开始,她以为是放在那儿卖的,倒是老板,乐呵呵地拿起垫子,给每个学生发了一张:坐着看吧。
  
  她吃惊,也在别的书店看过书的,老板最不待见的就是他们这些学生读者,因为学生们大多只看不买。被书店老板驱逐,她经历过,一次,她正看书看得起劲呢,老板劈手一把夺过书,边黑着脸嘟哝边把书塞回了书架。把她弄得又尴尬又羞愧,好像自己真成了他嘴里的那个损着别人利着自己的厚脸皮家伙。
  
  她仅是一名普通家庭的学生,把喜欢的书全数买回家,是不可能的,对于喜欢却又买不起的书,只能在书店里看。
  
  她陆续换了几家书店,遭遇都与上家相似,直到换到这家书店,年轻帅气的老板和善得像春天里的一抹阳光,她再也不必换地方看书了。
  
  在这儿看了大约半年多的书,因为要高考,学习很紧张,所以不能常来了。只是,在学习的空暇里,偶尔想起那位老板眼里的温暖,她就觉得心情松弛了不少,很惬意。
  
  整个高三,就是这样过去的,路过书店时,冲着店门内,微微地笑一下,闪过。
  
  有时,老板看见了她的笑,也回一个暖暖的笑。老板看不见时,她会哼着歌,从店门前悠然地飘袅而过,自己觉得那歌声,像一束清淡而明媚的阳光,已蜿蜒着穿越了店堂,抵达了他的心里。
  
  高考结束后,她继续去他店里看书,看着看着,心思就不在书上了,眼神飘过去,像怯怯的蝴蝶,在他身上,小心翼翼地飞飞落落。他那么高那么瘦,方正的脸上总带着暖心的笑容,她很想问他一声:嗨,我叫梅果,你呢?
  
  只是想想而已。问不出口,仿佛一开口,心思就会被他看穿。
  
  偶尔,在一回眸的刹那,他们的目光相触,她飞快地收回目光。红着脸继续看书。
  
  夜梦里,全是他的影子,她知道,自己爱上他了。她看一本小说里说,暗恋是最懦弱最安全的爱情,因为他不知,便不会被拒绝,当然,也失去了被他接受的机会。
  
  她想主动和他搭讪说话,便拿了一本书,付款。他抬头,看着她笑,把钱推回去:在店里看就可以了。
  
  她脸红如火炙,心想,他为什么不让她买书呀?是为了让她省钱还是为了让她一直在店里读书,这样,他就可以多看她几眼?
  
  心里美得不行。
  
  她有他的电话号码,却一直不好意思打。当然,电话号码不是她要的也不是他主动给的,而是贴在书店门上的。因为他偶尔会出去提货,没人看店,便把手机号写在纸上,粘在门上,若是有人来店里找不到他,便可以给他打电话。
  
  那张写着他电话号码的纸,在她口袋里揉皱了,字迹模糊不清,却依然没舍得丢掉,尽管,那串数字,已那么熟稔地雕刻在了她的心里。
  
  后来,她去外地读大学了,身边的女同学也陆续开始恋爱了,也曾有男生向她示好,只是,他在她的心里,那么顽固那么完美地立着,容不下他人。
  
  她鼓足了勇气,给他发短信,却没说自己是谁,他打回电话,她不敢接,惟恐他听出自己的声音。
  
  他们就这么短信往来着,偶尔也用移动QQ聊天,他总是问她到底是谁,她诡秘地笑着不答,只说我们认识的。他也就不再追问着为难她。
  
  她把他当成可依赖的大哥哥,什么都说,除了自己的姓名和身份。她问他,在他的想象里,她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说:修长、细腻,长长的发,直而温柔地垂在肩上……
  
  总之,在他印象里,她美得像天使。
  
  她总是和他聊着聊着,就跑到镜子前看看自己。其实,她的头发很短,身材也不是很苗条,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她突然自惭形秽,就更不想告诉他自己的身份了,怕他会失望,使他们的第一次坦诚相见,就像见光死的网恋一样湮灭掉。
  
  为了向他想象中的“她”靠拢,她开始减肥,留长发。
  
  等头发留得够长了,身材减到他想象中的样子,她就可以站在他面前,笑盈盈地说:知道我是谁吗?
  
  她想象他张大眼睛看着自己,惊喜地叫出她的网名时的样子就缓缓地笑了。
  
  他们就这么散漫地聊着,一年的光阴,就这么过去了,她瘦了,头发终于长到及肩了。这年暑假,她特意穿上了雪白的棉质长裙,去书店找他。
  
  他说过的,觉得她应该是那种眼神清澈、面容单纯的女孩子,穿一袭白色的棉布长裙,轻盈而飘逸。
  
  她抱着一颗扑扑直跳的心,进了书店。他,还是老样子,坐在靠门口的收银台处。翻着一本书,若有人来交钱,便把书放到一边。
  
  她惟恐他一眼认出自己就是那个匿名和他聊了一年多的女孩子,便低了头,匆匆进去,找了个角落,抽出一本书,安静地看。
  
  时光一分一秒地过去,她心不在焉地翻完了四本书,他依然没有发现她,她抽出一本书,正要往收银台走,突然,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嬉笑声:嗨!
  
  她觉得心一抽,就见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擎着一客冰淇淋闯了进来,顽皮地冲他做个鬼脸,倚在收银台上,把冰淇淋递给他,一把捞起他放在一旁的手机,边翻边说:你的神仙妹妹今天找没找你聊天?
  
  他边吃她剩下的半客冰淇淋边说:自己看。
  
  女孩撅撅嘴,飞快地移动了几下拇指:以后,不许和你的神仙妹妹聊天!说完,把手机递给他:我把她给删了啊,当心哪天她变成一颗爱情炸弹,把我们的爱情炸飞了。
  
  他刮了她鼻子一下:小心眼。
  
  她手里的书,就啪地落到了地上。
  
  他们一齐往这边看,她捡起书,塞回书架,女孩跑过来,看着她:咦,你怎么哭了?
  
  她浅浅地笑了一下:看小说看的。说完就往外跑,再也不敢看他。
  
  她听见女孩在身后说:咦,她看了什么小说呀?把眼泪都看出来了。
  
  他说了什么,她没听见,只是拼命地跑啊跑啊,跑到街角,才站定了。看着橱窗中的自己,想自己奔跑的样子一定很难看,想着想着,眼泪就又要往外跑。晚上,她上了QQ,对他说:我失恋了。
  
  他问对方是个什么人以及失恋的原因,她笑着说:他爱上了别人。
  
  他哦了一声,问需不需要他帮她做点什么。她流了泪:其实不是他的错,他不知道我爱他。
  
  说完这句,便删了他,爱情晶莹而脆弱,经不起打扰,他没成为她生命中的风景。那么,她亦不可以做惊扰爱情的风铃,哪怕声音悦耳清脆。
  
  几年之后,她走过了几场爱情,也会偶尔想起他。想起他的时候,就缓慢地笑了,觉得赚了他好大便宜,那场没有见光的暗恋,那么隐秘而美好地滋养过她年少羸弱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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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3:07 | 查看全部
初恋,时间已经送走一切时间:2014-03-03 作者:未详 点击:173次   记不得是谁说过:“你不能既拥有青春又拥有青春的知识。”这句话只有当我进入中年的时候才明白它多么深刻。
  
  19岁那年,我初恋了。那时候刚恢复高考没两年,许多已经不是学生的青年走回中学校门,和我们这些应届生一起复习高考。有一天下雨,我到教室门口才回身合上手里的雨伞,就在转身的那一瞬间,我看见靠窗子那排的倒数第二个座位上有一个陌生人。我没再抬头,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就是袁钢,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一个身高1。84米、挺英俊的转业军人,我们学校已经去美国探亲的语文老师的儿子。现在回想起来,我是第一眼就爱上他了,因为他长得比我们班任何一个同学都高大一圈儿。从那一眼开始,我的学习一落千丈,从班里的前5名,一直到高考落榜。
  
  我知道他的名字是在第二天。教室门口一个陌生的女孩问我:“袁钢在吗?”
  
  我说:“谁是袁钢?”
  
  “你们班新来的,孙老师的儿子。你能帮我把他叫出来吗?”那女孩很有礼貌。
  
  “行!”我转身回教室向他走去。
  
  我知道我的脸红了。我那时候特别爱脸红。
  
  那天下午,上帝给了我一个机遇,让我有借口向他发出信号。
  
  课间我到楼下上厕所。楼道很黑,刚下一个台阶,我就看到他往上走来。就在他与我擦身而过的一刹那,我脚下一滑,朝楼下摔去。
  
  “哎!”他大叫一声,一把抓住我的衣袖。
  
  我掉了3个扣子,但我站住了。我的右胳膊被他抓着,左手本能地迅速抓住衣襟。
  
  “小心点!”他看着我,那一眼看得很长。我忘了我是否道了谢,反正我没上厕所,因为我必须得向同学借别针,我的衣服不能遮体了。
  
  就在那天下午,我给他写了个字条,本能地使用了前人总结出的恋爱法则:我将离去法。
  
  “我恨你。因为你‘救’了我。我必须转学了,因为我什么都学不进去!”
  
  这张字条很奏效,一个小时后我接到了一封长达3页的信,流畅而清秀的连笔字。信上他告诉我应该好好读书,但在结尾却约我当天傍晚在北海公园见面。
  
  我放学回家先换上了我认为最漂亮的衣服,但我却无法去掉天天挂在我脸蛋儿上的两疙瘩红。十八九的年龄,女孩子发育得结实丰满,两疙瘩红又热又硬。我恨我自己,我羡慕死瘦弱的皮肤苍白的同学了。
  
  我们在北海散步聊天,谈的大概都是些无聊的事情,因为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但在准备回家的路上,北海公园后门的河边,他吻了我的脸。
  
  毫不奇怪地我高考落榜了,他考上了北京大学法律系。我一直以为自己会和他结婚,因为在与他相处的那些年里,大街上走着的和我周围的男孩子都不值得我一看!
  
  与初恋情人结婚在现代社会所占的比例极小。命里注定我们不能做夫妻。
  
  1983年的一天,我和他父母坐在一起吃饭。我们已经相爱了5年,这5年中他大哥、姐姐和二哥相继到美国去了。我从未想过他会走,因为他从未对我说过。我们那天依旧吃着他爸爸做的一大锅土豆炖牛肉。记得他爸爸常常会在肉里面放几个鸡蛋。鸡蛋在肉锅里炖久了,味道特别丰富。我们可以一人分到一个,吃得热火朝天。在我把鸡蛋刚刚放进嘴里没咬的时候,他妈妈说:“小钢,明天用你刚办的护照去友谊商店买瓶色拉油吧。”
  
  那时候北京最高级的商店就是友谊商店,中国人持护照才许进。街上的商店里还没有进口商品,中国还不生产色拉油。我只记得不听话的泪水扑簌簌流下来。我没说话,离开座位到别的房间去了。
  
  那一天我才突然明白,他从来没把我们的命运看成是在一起的,他从未想和我一起走人生的道路。于是,我决定分手。我知道不能犹豫,我要他看到我多么坚强,因为我觉得我受了“骗”。那时候出国太难了,去美国就意味着泥牛入海。
  
  我脑子里一直幻想着他将来回国时的情景。当然应该是老年,白发苍苍,衣锦还乡走在北京杂乱的胡同里,问有没有个叫“宋丹丹”的老太太,原先住在这院。当然,我应该已经是满脸皱纹,坐在路边晒着太阳。我们应该对视很久,彼此寻找着熟悉的痕迹,空气里应该飘着电影《第二次握手》的主旋律……
  
  与我的想象完全不同。他1994年回来了,那时候我已经是一个“名演员”。有一天在中央台做节目,我遇到了我俩共同的朋友孙淳,他告诉了我袁钢的电话号码。
  
  我们约在中国大饭店的咖啡厅见面,老远见他晃晃悠悠走过来,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回初恋的感觉。我们像朋友一样聊天,谈论彼此的情况,时不时地哈哈大笑。我们心里明白,时间已经把一切都送走了。
  
  无论你经历了多么美丽的情感,虽然你也许认为“这次太不同了!”“肯定永远不会分开了,因为我会活不下去。”……只有你到了中年,或许到了晚年,才明白时间是多么残酷的东西,它把曾让你心碎让你失眠、让你坚定不移地确信永不更改的生活变成一个个梦,似真似幻,遥远而模糊,而人永远生活在今天,今天才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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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3:19 | 查看全部
一夕抵十年时间:2014-03-03 作者:未详 点击:235次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场面很是轰动,小区里沸沸扬扬的,几乎家家户户都出动了,院子里有警察,还有记者,她就在这群人中间站着,揉搓着手,一脸的惶恐。等到别人把我拥到她面前的时候,她倒有些愣了,试探着叫我的名字:“秋和,秋和。”见我没什么反应,她咧开嘴巴便哭了。有人说:“小娣,这是你的妈妈。”于是,我在被拐卖了5年之后,见到了我的生身母亲,恢复了我的“本名”———沈秋和。
  
  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家是快乐的,但是,她的男人只要一回来,家便是冷的。她一个人以超常的热情张罗着,向她的男人絮絮叨叨地说我又考了第一名,或者是哪个菜是我特意为他做的。男人不正眼看我,最多哼一声,鼻子眼睛里冒出来的都是不屑。她宽慰我:“你爸爸就这德行,其实很疼你。”她买了很高级的文具盒和各种零食,说是她男人买给我的,要我下次在他回来的时候乖巧一点。半年的时间,她就这样来来回回地在我和那个男人之间折腾着。
  
  后来,她的男人一回来,她便把我送到邻居家,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我们聊点大人的话。”我知道不是,因为她每次眼睛都是红的。有一次,我跑出来贴着墙根听,听到她说:“把她扔哪儿啊,做人哪能那么狠心?”然后便是她的哭声,一声接一声的。等到她把我往回接的时候,她跟邻居有说有笑,丝毫看不出伤心。
  
  有几次,夜里听到她哭,我心里难过得很,想跟她聊聊,我刚张口,她便说:“晚上别提伤心事,难过的事情留到明天再说就不算什么了。”她的身子背对着我,肩单薄而瘦小。我伸过手去想摸摸她,她却推开我,嚷嚷让我快睡。
  
  两三个月后,她离了婚,她说:“还是现在轻松,省得整天挂念。”我越发惊骇于她的冷静,她宽慰我说:“这世上,满是生了病还不想死的人,别瞎操心,我还有你呢。”
  
  好在她开了个百货店,生活也过得有滋有味。
  
  我要结婚的时候,她忽然又变了,仿佛得了婚前恐惧症的是她,看什么都不顺眼,同样的话,搁她那儿说出来总是难听得很。我让她先去吃饭,她说:“又不是猪,等你一会儿饿不死。”我让她别太累,她说:“不累,不累吃什么去?”
  
  那么亲的人,忽然间又陌生了。我结婚的前一夜,几近黎明的时候,她坐在我的床边,像18年前那样,叫我的名字“秋和”,声音低低的,全是不舍。我装作睡着了,泪湿了整个枕巾。在她身边呆了18年的惟一的亲人,在天亮的时候,却要由她披上婚纱送出门去。
  
  后来,我生下儿子,在医院里待的3天里,她一点都没合眼,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外孙,抽空便絮叨:“谁谁家的女人看孩子的时候,让孩子在身后追着跑闹,再一回头孩子就没有了;谁谁家的孩子,有人说可爱要抱抱,抱上车就跑了……”我有时会说她,请给点有新意的说法,她就瞪着眼睛着急,说:“抢孩子还有什么新意的说法?你安心坐月子吧。”
  
  今年年初,她跟我来到省城,一天下午我回家,一进门,她便扑上来“呜呜”地哭了,她说:“你没事吧?”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孩子还在她怀里,也被吓得直哭。这些年,我从来没有见过她那样紧张。原来,有人给她打电话说我出了车祸,急需5000元的手术费,她急坏了,拿出自己的存折取了一万元钱给人汇过去。我责备她傻,她说:“你没事就好,那钱算什么。”看着她一脸释然的表情,我进了房间便哭了:这个为了我犯傻的女人。
  
  其实,我早知道,她犯了一个最大的傻,就是在发现我不是她的亲生女儿之后,没有把我送回去。其实,回家的时候,她便知道弄错了,我的胳膊上没有她熟悉的胎记;我偶尔的北方口音,跟他的南方小镇上的言语更是差得很远。她只是看到我身上被养父母打的伤,不忍心再把我送回去。即使她丈夫因为她收养我这个不是亲骨肉的女儿同她离婚,她也没有离开我,她说:“这辈子,有个女儿疼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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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3:32 | 查看全部
用这样的方式来爱你时间:2014-03-03 作者:未详 点击:232次   他爱她的方式太惨烈了,谁也不能接受。
  
  两个中年男女,一对病夫妻,无儿无女,只有她和他。
  
  半年前,她得了重病,需要很多钱,之前,他和她靠打工为生,这做一点,那做一点,日子还算过得去。
  
  年轻时她怀过,因为雨天去给他推三轮车流产了,从此,再也没有怀过。这一点,他一直觉得很抱歉。
  
  都知道他们很相爱,一直牵着手进进出出,虽然住的是郊区的烂楼,盖了一半停了工,他们就住在那里。
  
  他常常在那破房子里给她拉二胡听,她常常用捡来的那些烂菜做出美味来———如果,如果不是她生了病,那么,这生活真的也不错的,虽然别人看起来很苦,可他们自己不觉得。
  
  她生了病,很重的病,医生说,得做大手术,否则死路一条。
  
  天塌下来一样,他们本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根本没有几个钱,但是他,为了她的命,跑到街头卖唱,如当年的瞎子阿炳,命若琴弦啊,他得救她啊。
  
  他的行为感动了当地的媒体,有热心的记者写了长篇的报道,于是,四面八方的钱寄到他这里,不久,钱就齐了。
  
  终于,她做了手术,手术很成功,是他,把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不幸却再次降临了。
  
  他中风了,瘫痪,腿脚全不能动了,甚至大小便不能自理,甚至,手都不能把饭弄到自己嘴里。
  
  他已经成了她的累赘了。
  
  她也拼命去做工,从早晨四点起床扫街,到晚上十点从饭店里帮工回来,为的是给他挣医药费,他们不能再张嘴向社会要钱了,她要把他救过来。
  
  但他知道,他是救不过来的,他不能再拖累这个女人了。
  
  于是,他恳求女人给她一瓶安眠药,他是恳求她的:让我安静地离开你吧,我不想再拖累你了,你还年轻,还能找一个好男人,我不能给你好日子,你让我走吧,我活着也是受罪。
  
  她哪里肯?哭着说,你在我身边,活一天我就幸福一天。
  
  他却觉得,他多活一天就会多拖累她一天,于是,在再三请求之后,他在她出门之后下了狠心。
  
  因为动不了,因为手都握不住一条绳子,他只有选择一种方式,自焚。
  
  他把手边一条毛巾放进炉子里,几秒钟的工夫,毛巾着火了,已经一点不能动的他把毛巾放在了自己身体上。
  
  衣服全是纯棉和化纤的,燃烧的速度超出了他的想象,他忍着疼,想叫,却不能叫,不过半个小时,他已经成了个火人。
  
  当她闻讯赶回来时,他已经不在了,那个疼她爱她的男人已经不在了。
  
  几天之后,她接到一封信,是他写给她的,几天之前,大概是他托别人寄的。因为手不听使唤,字都变了形,他写道:亲爱的,原谅我以这样的方式来爱你。
  
  这是我听过的最惨烈的爱情方式,他爱她,以让自己消失的方式,燃烧自己的刹那,想必也是心安的吧?但他也应该想到,没有了他,她就是一块碎了的玉,是冬天落光了叶的树,再怎么样的幸福又能如何呢?注定,她不能接受这样的方式,因为她说过,好好过,只要他在身边,我的心里就踏实。
  
  那个在天堂里的男人啊,你选择的方式是多么让人心痛心碎。
  
  所以,若爱着,就好好地珍惜,你傻了或呆了,你痴了或残了,你爱的人都不会嫌弃,因为只要你在,爱才会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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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3:45 | 查看全部
我们身边的爱情时间:2014-03-03 作者:未详 点击:344次   1
  
  她是妻子的表姨,得了淋巴癌。
  
  去年中秋节,我跟妻子去看她,她的情况已经很不好,多次的化疗,早已使她的头发掉光,指甲发黑脱落。
  
  她谈起她的病,一点也不避讳,说癌细胞真讨厌,前些天还在左面腮角,这几天又从右腮角冒出来了,弄得她连饭也咽不下。她这样说着,她的男人———一个六十岁左右的汉子,在一边微微点着头,一副兵来将挡的泰然和顺从。
  
  从她家出来,我跟妻子在车上哀叹,哀叹生命之无常。就她现在的情形,能挺过一个月已是很不错了。
  
  回来没多久,就听到她病情加重,又住进了青医附院。
  
  一天,趁着身边没人,她对老伴说,我这病是不行了,你不用老往上搭钱了,我早替你想好了,我死后,你就跟谁谁一起过行了。她人不错,你见过的,我找人撮合去了。
  
  她说的“她”,老公也住在这个病房,一样的病,几天前去世了,她通过观察,发现“她”人不错,就替他物色好了。
  
  生人作死别,我死了,你还要好好活着。她就是这样想的。
  
  男人听了,表面上装出无所谓的样子,心里却早已碎了个稀里哗啦。他发誓,就是砸锅卖铁,也要给她治病,有一线希望,他绝不放弃。
  
  附院不能治了,他们办理了出院,去了一家私人医院,中医的。人到这时候,真应了那句话:病急乱投医。
  
  一个月过去,两个,四个月……说得没心没肺一点,似乎早成定局的她的噩耗没传来,相反,我们得到的消息是:她腮角的肿瘤已经消失大半,头上也开始长出新发。更让人惊喜的是,她居然自己能进食了,而以前,一勺汤他都要喂她半天。
  
  这真是奇迹!听到这个消息,我们都惊呼不易,同时又为冥冥中存在的那种不可知的威力感到敬畏。
  
  一线不泯的希望,招来神灵的眷顾,不如说,是她对丈夫的爱,感动了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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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3:58 | 查看全部
2
  
  我新居的楼下,是一对四十岁的夫妇,女的在医院上班,男的赋闲在家,白日常见他牵了狗在楼下散步。
  
  起初,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如此悠闲,后来搬进去,接触得多了,才慢慢知道了他的一些事情。
  
  他18岁那年,在某炮兵团服役,一天晚上煤气管道泄漏,宿舍里的十二个人全部中毒。他是最轻的。
  
  后来,他复原了,进入银行,起初工作出色,渐渐地,便常常出错,再后来,因为一次不可弥补的错误,他被辞退。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后遗症会追随着他,造成他经常有短暂的失忆。
  
  那时,他已经结婚,孩子5岁。
  
  他现在的情形是,每天要吃大把的药片,中午必须足够睡眠,否则,症状便十分明显。
  
  如此,工作十分难找,出苦力,更是雪上加霜。最后,她心一横,说哪也不去了,在家待着,不信我养活不了你?
  
  他于是就专心做起了家庭妇男。被单脏了,洗衣机洗麻烦,他用车子载着,大冬天的,砸开河里的冰,在河边洗。他开垦了几分荒田,种了各类瓜果蔬菜,因此便时常见他载了新鲜蔬菜回来。妻子下了夜班,他早早在医院门口等着,给她递上棉衣,路上结了冰,他推着车子,陪她慢慢往家走。
  
  一次,在他家玩,说到私家车,她说:“我们科里人人都有,我敢跟谁比?我谁也不比,我觉着活得挺好,每天回到家,都有老公陪着,有热汤热菜,不像有些男人,整天不见人影,这样想想,一辈子顶他们几辈子?”
  
  平实的语言,让我一下子愣住。
  
  所谓的幸福,其实就是个角度,怎么看“一辈子”跟“几辈子”,让我沉思了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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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4:33 | 查看全部
一堵残墙一段情时间:2014-02-27 作者:未详 点击:215次   1959年,女人成了寡妇。丈夫突然撒手而去,撇下她和两个妞妞。那是三年困难时期的头一年,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女人在院子里的麦秸垛下捡麦粒。那是去年的麦秸垛,女人幻想能在下面捡些麦粒给妞妞们熬碗粥。
  
  男人是女人的邻居,两家一墙之隔。下过雨,土墙垮掉一角,男人重新把土墙垒起来,却没垒到原来的高度,那里多出一个弧形的缺口。
  
  夜里,女人听到院子里“砰砰”两声响,胆战心惊的女人抽出枕头下面的菜刀,随时准备拼命。她等了很久,院子里再也没有动静。女人大着胆子来到院子里,发现地上躺着两根萝卜。女人眼睛湿润了,她拾起萝卜,去灶台生火,给两个妞妞熬萝卜汤。
  
  女人对男人的感觉,只有害怕。那是一个身高只及她腰部的男人,女人知道那叫侏儒。侏儒没有爹娘,更不会有老婆。
  
  以后的每天夜里,从那缺口都会飞来一些东西。半棵白菜,几片薯干,或者几束麦穗。那时候人们都在挨饿,女人知道,他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白天再见到他,女人说:“兄弟,心意我领了,可是你也不好过啊。”他笑笑,说:“让妞妞们有口饭吃。”
  
  饥荒终于过去,尽管仍然吃不饱,却不至于要人的命,可是夜里,仍然有东西从缺口扔过来。
  
  灾难说来就来,没有任何前兆。村子里突然多了一些奇怪的标语,然后,有人将男人揪上土台,喝令他站好。他们抽他耳光,吐他口水。他们怀疑他在上海通过敌,甚至为敌人送过情报。男人挺起胸膛,大声喊:“一派胡言!”当然,这为他招来更多的耳光。
  
  夜里,他被放回来,一个人走进黑暗。女人听见他在院子里哭泣,自己也跟着抹眼泪。正哭着,两根萝卜落在身边。女人终于忍不住,扯开嗓子号啕大哭起来。
  
  后来,那些人终于不再折磨他,因为他傻了。有人让他爬上高高的凳子,怒喝道:“你给敌人送过情报吧?”他说:“一派胡言!”那人就抽掉凳子,他从高处一头栽下,当场昏厥。等他醒来,人就傻了。他傻了,几乎忘掉一切,唯独记得往女人院里扔东西。
  
  女人在街上碰到他,悄悄地说:“兄弟,要是你不嫌弃,娶了我吧,两个人,日子好过一些。”他红了脸,说:“我是丑八怪。”女人说:“你不是丑八怪,你比他们都好看。”他呆在那里,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后来,金妞嫁给了城里的工人,银妞也嫁给了本村的瓦匠。瓦匠跟着银妞来看娘,把礼物放下,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回屋跟女人说:“娘,这房子太破了,翻新吧。”女人说:“好。”瓦匠说:“还有这墙,也重新砌一下吧。”女人说:“不要。”瓦匠说:“我们接你去住你不去,偏守着这老房。还是彻底修一修吧。”
  
  房子粉刷了,围墙也被加固加高。夜里,女人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看天上的月亮,月亮从这个树梢钻到那个树梢,女人的心里空荡荡的。忽然,女人听到墙那边“砰”的一声响,紧接着响起阵阵呻吟声。女人站起来,疯了一样地往那边跑。
  
  在男人的院子里,女人看到矮小的男人他正躺在地上挣扎。他的手里攥着一根萝卜,旁边翻倒着一条破旧的长凳。躺在地上的他咧开嘴笑,说:“墙高了,够不着。”三天后,他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因为一堵墙,因为一些事,他们的婚礼,已经耽搁了太久。婚礼上的他只会傻笑,婚礼上的她只会流泪,可是人们知道,无论哪一种表情,都是深入骨髓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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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4:49 | 查看全部
一生的承诺时间:2014-02-27 作者:未详 点击:234次   他是一位普通的工人。
  
  1972年,他与同厂女工吴月瑛相爱。1974年,正当他们开始筹备婚事、即将走向婚姻殿堂的时候,一次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吴月瑛摔成了重伤。经医生全力抢救,吴月瑛最终捡回了一条命,但不幸的是,颈椎中枢神经断裂的她再也站不起来了。
  
  飞来的横祸,给了他沉重的打击。但为了吴月瑛,他决定收起心中的悲伤。从她受伤住院的那天开始,他便不离不弃地守护在她的身边。吴月瑛出院后,他仍然一如既往地照顾她。
  
  转眼间,几年过去了,为了照顾吴月瑛,他把自己拖成了大龄青年。不少热心人要给他介绍女朋友,都被他婉言谢绝。吴月瑛多次劝说他尽快成个家,但他就是不听。面对他的坚持,吴月瑛给他下了最后“通牒”,说他要是再不找对象成家,就永远不要来见她。
  
  在吴月瑛的“胁迫”下,他开始答应去相亲。但在相亲的时候,他始终坚守一个条件:对方必须同意与他一起照顾自己瘫痪在床的初恋情人。他的这个“苛刻”条件吓跑了很多人。
  
  快到30岁时,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善良的徐敏芳。徐敏芳了解到他坚持多年不谈恋爱,是为照顾过去的恋人。心想,一个能对瘫痪在床的初恋情人不离不弃的男人,将来对他的妻子,也一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就这样,徐敏芳接受了他,也接受了吴月瑛。
  
  1980年,徐敏芳与他走入了婚姻的殿堂。从此,他们俩共同担起照顾吴月瑛的重任。
  
  冬天,为了给吴月瑛取暖,他自己动手做了一只取暖炉。可计划经济年代,烧煤都是定量供应,没有足够的煤球。他只好骑上车,跑到长船湾的苏州木材公司锯木车间买木屑。天寒地冻,他骑车骑得满头大汗。木屑拉来后,他每天早上都会先到吴月瑛家里,生好取暖炉,放到吴月瑛伸手可及的地方,然后才去上班。
  
  夏天,酷热难耐,他又骑上车,到北园的糖果冷饮厂给吴月瑛拉冰块。一个大冰块通常重达l00公斤,可他硬是顶着火辣辣的大太阳,一趟一趟往吴月瑛家里运,放进床下的浴盆里,给她消暑。
  
  为了让吴月瑛少受病痛的折磨,睡得舒服些,他为吴月瑛专门制作了一张床。床的一侧有块活动抽板,当吴月瑛要方便时,可以把抽板抽出来,在床下放好尿盆,完后再把抽板推进去。
  
  正是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让吴月瑛这个被医生预言活不过一年的瘫痪病人,安然度过了34个春秋。34年的倾情照料,让他们两家人变成了一家人。退休在家的徐敏芳只要一有空,就会去吴月瑛家里坐坐,跟她讲讲家长里短的事情。吴月瑛的母亲、姐姐,也都把他和徐敏芳当成了亲人。徐敏芳感慨地说,这么多年走过来,丈夫早已成了吴月瑛的精神支柱,从年轻时的爱情到现在亲人般的依赖,她能理解,也非常支持。
  
  34年一晃而过。从当初初恋情人之间的形影不离,到现在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生死相守,他用不变的真情,实践了年轻时的承诺。
  
  他叫韩惠民,是一个普通的苏州市民,被评为“感动中国2008”年度人物。在2009年2月5日的“感动中国2008”颁奖晚会上,献给他的颁奖词是这样写的———他用百姓最朴素的方式,回答了生活中最为深奥的问题:有比爱情更坚固的情感,有比婚姻更宏伟的殿堂。
  
  34年的光阴,青丝变成白发,不变的却是那一份温暖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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