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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0:30:30 | 查看全部
烟花那么凉时间:2014-01-18 作者:未详 点击:85次   很多年前,我在故乡的小城读高中。那时,我是怀着梦想的十七八岁的女生,那时,我一直想的是:离开这座略带土气和灰败的小城,越远越好,此生永远不要回来才好。
  
  晚自习时,我们逃课去看电影或录像。
  
  电影院只有一个,四四方方的建筑。院子里种满了泡桐,每年春天来的时候,开了艳粉粉的桐花。桐花招摇着,却终究逃不过颓败的命运——掉在地上,又大又烂的一朵。我简直厌倦至极,仿佛对整个少年时光厌倦至极。
  
  也去录像厅。更乱更脏,带着明显的堕落和坏。抽烟的少年,故意装酷。戴了大耳环的少女,斑驳的墙,破烂的棉布门帘,又大又破的音箱,还美其名曰“镭射影院”。
  
  斜歪的小黑板上,写着即将放映的录像的名字。无非是肥皂一样的港台片,那阵我迷恋周润发,因为帅到让人眼晕。也喜欢过温兆伦——他有一种从容的坏。
  
  录像厅的凳子真硬啊,坐上去十分不舒服。粉色或黄色的墙上落满了苍蝇屎和蚊子血……我和她买了一包瓜子,一包爆米花,看粗制滥造的港台剧,武打或言情。黑暗中有女生尖叫:你不要碰我。那种黑色的、暖昧的、带些坏的紧张,充满了压抑的快感。
  
  地上有啤酒瓶,一块钱一瓶的当地产啤酒,通宵录像常常放,我没有看过通宵,总觉得再怎么样,还是要回家的。何况,录像厅的名声实在是坏——仿佛是坏少年的集散地。坏的东西,总有一种神秘的蛊惑力,仿佛无法抗拒的地心引力,知道坏,还要往更坏里走。
  
  还有文工团。我因为谜恋那里面漂亮的女人和有几分帅气的男人,常绕道路过那里,我是故意路过。
  
  女人带着风尘味道,唱评剧。男人会在樱花树下弹吉他——我几乎在哭着喊着要去学吉他,央求母亲给我买一把吉他。我母亲花了65块钱给我买了一把吉他,在暑假里,我跟着那个男人去学弹吉他了。他名字中有个岩字,过了这么多年,我还记得。跟着他学的还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我们在那个年代,是有着浪漫梦想的文艺女孩男孩。后来,男孩去了美国,女孩在北京任高管,我也离开了故乡,而那个叫岩的男人,离了三次婚,现在,穷困潦倒。
  
  学吉他的黄昏,我能注意到他的眼睫毛一闪一闪的,好像带着许多吉光羽片……其实是我十七岁的黄昏里在迷恋一种物质,有漂亮而风情的女演员在等待他一起去吃饭,他装做毫不在意,眼睫毛因为长,就显得过分的慵懒了……。后来我小说中的男子,常常会有这种慵懒的气质。
  
  文工团排练评剧时,我常常去看。周日,我站在台下,看他们排练《刘巧儿》。那个演巧儿的女孩子真俊呀,小纤腰一把,眼下面一颗痣,像一滴生动的眼泪……我看着,其实内心是有倾慕的,我也愿意来唱戏——如果我有嗓子。
  
  我过度地厌倦高中生活——因为面临高考压力,我觉得应游迹于江湖,跟着一个草台班子,四处游走。更过分的想法是:我要和班子里最帅的最红的男主角私奔,当然,最后我把他抛弃了最好。
  
  这是十分浪漫而恶毒的想法。想起来时可笑之极,非常过分的自我迷恋。
  
  那些浓艳的、传奇的、俗透了的录像厅、文工团,在后来我坐在豪华影城里,花一百块钱买一张票看大片《阿凡达》时,远远没了这种况味。
  
  后来,我遇到过唱刘巧儿的演员,她不可能认得我,我却认出了她。
  
  认出是因为她眼角下的那颗痣。如果不是那颗痣,我想,我不会认出她来——她在廊坊评剧团了,我去看我的一个朋友排演的河北梆子《吕端》,在狭窄而逼仄的楼道里,我遇到了她。
  
  只有她,眼下面有这样一颗痣。那么清晰而明显,她比从前胖了有多一半,正在包包子——韭菜鸡蛋馅的。
  
  那破旧的楼道,那带着八十年代味道的楼道,完整地呈现在我的眼前——脏乱差,电风扇无聊地转着,水泥地上有脏水。而她穿着大背心,肥厚的肉流出来,她有了白头发,头发乱七八糟地用一只卡子别着,卡子上镶了塑料的花。
  
  你演过刘巧儿。我说。
  
  她抬起头,惊喜地说,你还认出我了?显然,她很兴奋。这时,她还用手捋了一下头发,面粉沾到头发上去了——落魄的艺人身上,总有一种江湖的沧海桑田味道,她的那个动作,让我心里一颤。
  
  “多少年前了,在霸州,当时叫霸县,追求我的男人排成队,连县里的领导想请我吃饭还得托人……”旁边有小伙子,正听周杰伦,不屑地说:你就吹吧,就你?
  
  她说的是真的。她的纤腰一把,她的美艳惊人,我都曾经是见证人。
  
  现在,她老了,她包着韭菜鸡蛋的包子,说一个月才有一千块钱,只能住在这团里,房子没有,婚离了,孩子在北京打工,一个月回来一回……电风扇仍然兀自地转着,我的朋友打电话让我上五楼去看《吕端》,她在后面嚷着:一会过来吃包子呀,我包的包子可好吃了……楼道里已经有包子香了。在大夏天,她点的是蜂窝煤炉子。
  
  我急促地上楼,这是最热的夏天,我的汗下来了,很咸,很咸。
  
  而青春和现在的区别,就是有时我分不清,哪滴是眼泪,哪滴是汗水。因为,它们的咸度和温度,都像烟花,那么凉,那么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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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0:30:49 | 查看全部
盔甲骑士时间:2014-01-18 作者:未详 点击:131次   一个遥远的地方住着一名四处行侠仗义的骑士,他有爱他的妻子和聪明的儿子。骑士很喜欢穿着盔甲自我欣赏,以至于人们渐渐忘了他不穿盔甲的样子。终于,妻子朱丽叶忍无可忍,提出抗议,妻儿跟盔甲二选一,否则,将永远离开他。骑士选择卸掉盔甲,但用了各种方法都无济于事。
  
  宫廷小丑乐乐告诉骑士:“有位法师可以帮你卸下盔甲。他叫墨林,住在森林里,他能让你变回自由人。”森林漫无边际,找到法师不是件容易的事。就在他将要绝望时,墨林出现了。
  
  骑士对他说:“我一直在找你,都迷路好几个月了。”
  
  “不是好几个月,是一生。盲目地四处奔走让人学不到任何东西,每个人都要偶尔停下自己的脚步。”墨林说。他给骑士一杯颜色古怪的水,示意他喝下。
  
  “这是什么水?”骑士问。
  
  “生活。”墨林回答。
  
  “生活?”
  
  “是的。这水难道不是第一口有点苦,然后越喝越觉得甘甜吗?生活的滋味就是如此。”
  
  骑士渐渐恢复体力,想回家了。墨林提醒:“穿着盔甲回去是最糟糕的。虽然现在回去对妻儿来说可能是最温馨的礼物,可是礼物必须被接受才能叫礼物,否则只能成为别人的负担。”墨林让骑士写张字条,请鸽子丽贝卡送回去。
  
  一星期后,丽贝卡带回一张空白字条——显然,妻子和儿子并不希望他回去。骑士哽咽着坐到地上,他对墨林说:“对不起,我像个懦夫!”
  
  “不要说对不起,那是你卸下盔甲的第一步。”墨林的话让骑士很意外。
  
  “我要怎样才能卸下盔甲呢?”骑士问。
  
  墨林把他领到一条小径上,说:“这条路将把你带回到那个充满欺骗、贪婪、仇恨、恐惧和物质的世界。”然后又指向另一条狭窄而又陡峭的路,说:“这是真理之路,路途艰险,要经过三个城堡,但到达山顶之后,你会卸下盔甲。”
  
  骑士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真理之路,和松鼠、丽贝卡一起,带着墨林给他的三把城堡大门的金钥匙出发了。
  
  “进入城堡,就要学会里面的东西,否则永远找不到出路。”墨林法师临走前嘱咐,“你要学会认识自己,靠剑没办法赢得战斗。实在遇到过不去的难关,我会随叫随到。”
  
  第二天清晨醒来,骑士突然发现自己的面甲碎了。
  
  “多亏了你看到妻儿的空白信后哭出的眼泪。”丽贝卡道,“面甲生锈了,自然就碎了。”原来,沉重的悲伤能够融化盔甲。
  
  来到沉默之堡,他发现这里没有门通往其他地方,而且异常安静。他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孤单过。在这间房里,他大声自言自语,想到什么就说什么。骑士发现,他这辈子不停地说话就是为了不让自己感到孤独。
  
  这时,一个和他相同的声音打破寂静:“我想我一直都害怕孤独。”他开始思考,意识到自己把生命都浪费在谈论过去和将来的事情上了,从未享受过当下的生活。他静静地坐在壁炉前,开始倾听寂静。在大半生的时间里,他从没真正倾听过任何人或任何事,也从未认真听过妻子的倾诉。他后悔了,开始号啕大哭。
  
  骑士哭了很久,眼泪打湿地毯,流进壁炉里,浸灭炉火,后来流满整个房间。这时,出现一扇门。他又发现了另一个跟马厩差不多大的房间。“为什么房间越来越小?”他大声问自己。
  
  “因为你离内心的自我越来越近了。”一个声音回答。这个声音是另一个自己发出的,他叫萨姆。
  
  骑士又累又困,沉沉地进入梦乡。醒来时,松鼠和丽贝卡正坐在他胸膛上。他发现头盔不见了。墨林出现了,告诉他:“你在城堡里待了很久,而萨姆是真实存在的。”他比骑士自称“我”的那个我更真实。骑士开始倾听那个真正的自我了。
  
  骑士赶在天黑之前,来到了知识之堡。
  
  城堡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骑士小心翼翼地摸索着。“知识可以照亮你前进的路。”墙上的字闪烁着微光。萨姆解释:“这句话的意思是你懂得越多,这里就越亮堂。”
  
  “我想,你说的一点都没错。”骑士大声回答。这时,四周出现了一些微弱的光亮。
  
  松鼠又发现一行暗暗发光的字:“你是否把‘需要’错当成了‘爱’?”
  
  想起从前,骑士突然意识到自己曾经很不公平地对待妻子,泪水又悄然落下。是的,与其说他爱妻子,不如说他需要妻子。他希望对她的爱多过对她的需要,却不知该怎么做。他还发现,对儿子的需要同样多过对他的爱。原来,他一直都需要朱丽叶和儿子的爱,因为他根本没爱过自己!他出生入死,拯救无助少女,为善良的人们远征战斗,因为他需要这些人的爱,根本没爱过自己。连自己都不爱,根本没法去爱别人。他只是需要别人的爱,这反而成为去爱别人的阻碍。突然,一道美丽的光芒点亮混沌的黑暗。他终于领悟到真理就是爱,而自知是天底下最美的光芒。
  
  丽贝卡领着骑士来到一面镜子前。在镜子里,他看到一个充满活力,眼神充满激情、仁慈、爱心、智慧的英俊男子。他终于明白,镜子里映出的一切一直隐藏在自己的身体里。他要做的就是将它们唤醒。美丽的光芒扩散开来,逐渐照亮整个城堡。现在,骑士身上只剩下胸甲了。
  
  第二天,他们到达意志与勇气之堡。骑士信心满满地踏上吊桥,刚走到一半,就看见一条面目狰狞、闪着绿光、喷着火的巨龙飞了出来。骑士吓呆了。巨龙喊道:“我是怀疑与恐惧之龙。”
  
  骑士下意识地拔剑,却抓了个空。丽贝卡告诉他:“墨林说过,自知能够杀死怀疑与恐惧之龙。”骑士却想逃跑。萨姆说:“不让自知接受意志与勇气的考验,怎么继续未来的生活?自知就是真理,真理比武器更强大。”
  
  骑士深吸一口气,慢慢朝吊桥走去,一遍遍哼唱着:“恐惧怀疑皆幻想……”
  
  巨龙喷出火舌,但骑士毫发无损。他步步向前,巨龙越来越小,最后竟变成青蛙那么小。骑士成功了,前行的路似乎更陡峭,但现在任何困难都无法阻挡他前进的脚步。
  
  快要到达山顶时,一块巨石挡住去路,上面写着:“即使整个宇宙都属于我,我也同样一无所有。不肯放弃已经拥有的,我又怎能探寻那未知的世界?”
  
  骑士深吸一口气,想让脑子清醒清醒。他回想一生中始终不肯放弃的那些东西:声名、荣誉、信仰,还有他的判断准则。看着这块巨石,他吓了一跳:他紧紧抓住巨石是因为留恋生命,这也是自己始终不肯放弃的东西。难道必须放手,坠入那未知的无底深渊吗?
  
  “你已经领悟到了,骑士,”萨姆说,“你必须放手。”骑士别无选择,放开双手,掉下悬崖,跌进记忆的无底深渊。他越坠越快,眩晕之中仿佛坠到心灵最深处。他第一次看清生命,并接受了一切。那一刻,他再也不会因为自己的错误或不幸而埋怨任何人任何事。想到这里,他感受到一种新的力量。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他不再往下落,而是开始上升,越升越高。猛然间,他发现自己已站在高山顶上。
  
  骑士双膝跪地,感激的泪水夺眶而出。这是心灵的泪水,很快,泪水把盔甲都融化了。骑士露出了笑容。他并不知道,此时,一道灿烂的光芒正照耀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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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0:31:18 | 查看全部
十八岁那年的夏天时间:2014-01-18 作者:未详 点击:241次   那年,是在东莞。
  
  炎热的夏天,大雨滂沱的夏天,我高考落榜了,打工又不顺,滞留在一家没有发展前途的工厂。在那些前途未卜的日子里,雨水下个不停,像所有彷徨难堪的人滔滔不绝的眼泪,淹没了我十八岁的夏天。唯一幸运的是,身边的工友对我很好。
  
  他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农民工。和我在同一组工作的,是五个阿姨。在那里,我见识了各种各样的人生苦难,体验到了生活的艰辛与无奈以及飘零异乡的孤独和辛酸。她们关照、善待了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见组长安排给我的工作没有完成,便常跑过来帮忙,直到完成了才一道离开车间。
  
  我吃不惯工厂饭堂里的饭菜,每餐还没有吃饱就吃不下了,有时逼自己吃下去,最后也会忍不住吐出来。晚上加班一过十点,肚子就饿得咕咕叫。待到下班,已经饿得有气无力了。但自己身上没钱,只得忍着。
  
  慢慢地,好心的工友们发现了我的困境,便隔三差五地请我吃夜宵,有时候是一只馒头,有时候是一碗馄饨。热气氤氲的大排档、温热的食物,是我生命深渊里最明媚的阳光。为了顾及我的自尊,工友们说等我发了工资要狠狠地吃我一顿,但直到我离开,他们对请客的事也只字不提。我当然知道他们的艰辛,他们只不过是挣扎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他们的家里都有老有小,每月那么一点工资差不多都寄回去了。有的拖儿带女来打工,子女在当地上学,花费很大,负担很重。他们帮助我时,没有半点恩者的姿态,只是心疼面黄肌瘦的我,疼惜我这个落魄的学生。他们把我这个普通的高中生视为他们当中最有文化的人,无私地关心我、爱护我。
  
  有一次,我病了,烧得昏沉沉的。同宿舍的一位大叔请假带我去看门诊,帮我出医药费,为此,他没有了当月的勤工奖——还有两天就月底了啊!他照顾我吃药,把我当成他儿子一样看待。
  
  这一份份的真情,我一辈子都会铭记在心。是他们,让我鼓起勇气面对生活;是他们,让我重拾信心回到学校,是他们,用爱温暖了我生命中的寒冬。
  
  离开工厂的前一个晚上,一个很要好的工友辉请假陪我。他是一个来自湖南的小伙子,跟我同龄,和我住在同一间宿舍。初中未毕业便辍学出来打工的他说我读书比他多,比他有文化,所以对我特尊敬。他虽然出来闯荡多年,但淳朴的本性并没改变。大家都是农村出来的孩子,所以尽管只是相处了短短的两个月,我们却很谈得来,有一种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这也许就是缘分吧。
  
  夜市里的人流熙熙攘攘,霓虹灯闪闪烁烁,我们在一个雾气腾腾的牛杂档坐下来——他请我吃牛杂为我饯行。我们一边吃一边聊,大声说大声笑,旁若无人。那幅画面,一直镌刻在我的脑海里,成为我最温馨的记忆之一。
  
  往回走的时候,我们途经一个卖饰物的小摊子。辉拉着我走过去,我问:“干吗?”他憨厚地笑着说:“你就要走了,买点东西送给你。”
  
  我们半蹲下来,辉左挑右拣的,最后拿起一个黑色的玛瑙十字架问老板价钱。老板伸出五个手指说:“五块。”浓重的贵州口音。辉把十字架递到我手里,然后付了钱。
  
  在回去的路上,他说:“这小东西不值什么钱,但我希望它能给你带来好运。”
  
  第二天,我与工友们一一道别,离开了东莞。
  
  临走前,我忍住眼泪说:“等我考上了大学,一定回来看你们。”那时,我还不明白,生命中有一些人,叫做过客。
  
  我成了他们永远也等不到的戈多,因为当我再次回到那里的时候,工厂已经倒闭。我那些善良的工友们,早已不知散落在城市的哪个角落了。
  
  他们成了我心底永远的怀念。虽然他们都是些没受过什么教育的人,但他们却都有一颗善良的心,是他们告诉我人与人之间真情尚在。
  
  如今,我们已经各奔天涯,也许永无再见之日,但我们有过的缘分,他们给我的真情,将永远系在我脖子上的十字架上,一生一世,永不断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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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0:31:54 | 查看全部
阿福时间:2014-01-18 作者:未详 点击:67次   黄福荣是一位香港货柜卡车司机,人们称他阿福。
  
  中学毕业,阿福与朋友开店卖电脑,后来合伙经营货柜运输公司,生活并不宽裕。2002年。在内地一家书店,他偶然看到血癌病人隋继国的自传。隋继国讲述自己从北京步行至深圳,为中华骨髓库筹款的过程。阿福被深深感动了,他辗转找到隋继国,加入了他们的行动。
  
  阿福走得脚板长满了血泡,但他每天早早就踏上平均要走40公里的漫漫长路。走累了,他们随便找个路边摊档吃点东西,晚上也坚持住简陋的旅店。3个月时间,他从香港步行到北京,筹得20万元善款。
  
  很快,阿福与隋继国情同兄弟。为了到内地照顾病情日重的隋继国,阿福甚至放弃合伙经营的运输公司股份,当起了货柜卡车司机。
  
  2003年,隋继国与几位血癌病友先后离世,阿福发现自己也患上了肺结核和糖尿病。他情绪低落,甚至一度一蹶不振,直至2008年汶川大地震。阿福带病独自前往重灾区救助灾民,像众多默默工作的志愿者一样,他在那里留下了忙碌的身影,却并没有留下名字。
  
  2009年4月,阿福再次前往四川,为震后重建做义工。通过友人介绍,阿福得知玉树一家孤儿院需要义工。2010年3月底,46岁的阿福赶往玉树孤儿院。
  
  4月14日,玉树发生7。1级地震。阿福所在的孤儿院有27名儿童和多位老师,阿福他们带着大多数孤儿们幸运逃出。但是,他发现还有三个老师、三个孤儿被困在部分倒塌的楼房里。阿福毫不犹豫返身冲了回去,成功救出两人。当他第二次返回时,不幸遇上了余震。就在楼房完全崩塌的一刻,阿福把身旁三个孤儿推了出去,自己却被瓦砾压住了。
  
  远在兰州和西宁的志愿者朋友听到噩耗,冒险赶往玉树。他们在瓦砾中捡拾废弃的木板,用石块做锤,为阿福订制了一个简陋的棺木。
  
  一位志愿者朋友回忆说,阿福来玉树后患上商原病,但他坚持留了下来。他在短信中写道:我们要做实事,我们要做到位。
  
  连日来,许多人在同上向阿福致敬。4月15日晚,西部爱心公益网在兰州为阿福举行悼念晚会,200多人默默为他点上了祈祷蜡烛。
  
  阿福的事迹也感动了香港民众,他被誉为“香港英雄”,特区政府准备向他授勋。阿福的灵柩返回香港时,政府官员和他的亲人们一道在口岸迎候,仪仗队为他盖上了区旗。
  
  荣誉纷至沓来,但在最了解阿福的亲人们看来,这些都不重要。“请大家不要把福荣变成一个烈士或一介完美的人。”在家人们眼里,阿福永远是那个孝顺、有爱心、简单又简朴的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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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0:32:28 | 查看全部
美国公务员的工资时间:2014-01-18 作者:未详 点击:189次   在美国,公务员上到总统,下到办事员,都是自愿竞选或应聘。要想做公务员,就必须严格遵守制定出来的法律,放弃普通公民享受的部分权利——如隐私权,必须每月公示家庭财产。所有公务员的工资是透明的,并且保证任何公民随时可以查阅公务员的工资标准。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以私企为参照,公务员的工资必须涨在老百姓之后,先涨百姓工资,后涨公务员工资,而且公务员工资的涨幅永远低于百姓。
  
  谁提涨工资不给谁涨工资
  
  根据1923年颁布、1945年修订的《公务员分级法》,美国公务员分几大序列,如政府行政序列、制服序列、司法序列、邮政序列、教育序列等,本文主要描述政府行政序列的“白领”公务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机关干部”,行政序列的“蓝领”雇员和其他序列公务员工资均参照行政序列。
  
  行政序列的公务员分两类——普通公务员和高级公务员,高级公务员指美国政府各部和直属机构首长,高级公务员分5个级别,高Ⅰ级最高,美国国务卿一般可列为高Ⅰ级,然后依次是高Ⅱ级、高Ⅲ级、高Ⅳ级和高Ⅴ级。比高级公务员级别低的公务员都属于普通公务员,普通公务员分15级,每级又分10档,美国85%的公务员属于这一类。
  
  美国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是1990年11月5日生效的《联邦公务员可比性工资法案》,以私企为参照的美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就是该法案规定的。《联邦公务员可比性工资法案》开宗明义,列出了制定公务员工资标准的4项指导原则:
  
  (1)在同一地区,一定要不打折扣地体现同工同酬。
  
  (2)在同一地区,工资等级差别取决于岗位性质和工作表现。
  
  (3)联邦政府公务员必须与同一地区私营企业同等工作性质的职工工资标准一致。
  
  (4)必须彻底消除任何联邦政府公务员与私营企业职工工资不平等的现象。
  
  美国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工资封顶制度,普通公务员不管何种理由所有项目工资之和超过高Ⅰ级工资标准,该工资不得支付。
  
  美国刚建国时,就通过了一个法律规定:“新一届众议员选出之前,任何有关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报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利益回避制度,谁提涨工资不给谁涨工资,要到他的下任才开始执行新工资标准。
  
  公务员封顶工资是19。9万美元
  
  2010年美国普通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以美元计算,年薪,下同):
  
  最低的1级一档17803,最高的15级十档129517。
  
  2010年美国高级公务员工资标准:
  
  高Ⅰ级199700,高Ⅱ级179700,高Ⅲ级165300,高Iv级155500,高Ⅴ级145700。
  
  2010年,美国公务员封顶工资是199700,也就是高Ⅰ级。
  
  2010年,美国总统的工资照样是400000,副总统和参议院议长及首席大法官的工资是230700。
  
  美国法律还规定,公务员与私企等其他劳动者执行同一联邦最低工资标准。
  
  美国各州公务员工资与联邦政府基本一致。州长平均工资是124398,最低的缅因州70000,最高是加利福尼亚州206500。不过,有好几个州的州长分文不取或象征性领取1美元的工资,如加州州长施瓦辛格、纽约州州长埃利奥特、田纳西州州长布莱德森、新泽西州州长考兹尼等。
  
  美国州下的行政区划是县(美国的县管市),县长工资一般在80000左右,超过100000的不多。
  
  2009年美国全国工资统计结果要等到2010年5月发布,本文只得采用2008年的统计数据。2008年,美国共有135185230名就业人员,平均年工作时间为2080小时,平均年工资42270。
  
  美国工资按照工种共分22大类800个职业。工资最高的5个职业是(从高到低):外科医生206770,麻醉师197570,牙医194930,妇产科医生192780,整形外科医生190420。
  
  企业老总的工资是160440排第10位。中国读者都认为律师收入最高,其实律师的平均工资只有124750排第16位。飞行员为119750排第19位,法官、治安官为100450排第35位,警察局局长为76820排第104位,普通警官为52810排第273位。
  
  在教育系统中,工资最高的是健康学教授102000;接下来是法律教授101170;助教工资最低,为23560。学前教育老师为26610,小学老师为52240,初中老师为52570,高中老师为54390。
  
  2008年,美国工资最低的5个职业是(从低到高):餐馆上菜工17400,厨师17620,饭馆洗碟工17750,餐厅酒吧配餐工18140,理发师18300。
  
  在企业中,高管平均工资100310,其中总裁160440,总经理107970,其他经理94720。
  
  2008年,美国所有800个职业中的最大差距是外科医生和餐馆服务员之间的工资差,最高工资比最低工资高出11倍。
  
  大学生对公务员职业没兴趣
  
  从美国政府每年招募公务员的情况看,公务员绝对不是美国人的首选职业。美国联邦审计总署曾在几所大学进行调查,发现学生们几乎都对公务员没兴趣,在64名被调查的学生中,只有2名表示毕业后可以考虑应聘公务员。
  
  2005年,美国针对公务员工资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结果是:大多数公务员认为政府的待遇最差,在由私企转入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中,32%的人认为工资比以前低,35%的人认为与以前持平,只有33%的人认为比以前高。
  
  美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建立,实质上还是由市场决定的,各种有关工资的法律制度是根据市场变化产生的。美国总统、州长、议员等公务员职务还有人去干,这说明他们接受那样的工资标准,因为没人强迫他们去当公务员,所以,现实中几乎听不到公务员抱怨自己的工资低。这好比体育比赛,运动员参加比赛就要遵守早已制定好的比赛规则,不能到了比赛场上,说规则对自己不利,要修改。
  
  美国公务员工资虽然比私企低,但公务员的好处私企职工是无法比拟的,如名声好听、可以建立起人脉关系、假期多、工作清闲、压力小、比较稳定、失业几率小等。
  
  美国之所以要规定公务员工资不得超过私企,是因为公务员干的是服务性的工作,不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如果工资过高,必然会引起人民的不满情绪,影响社会和谐。
  
  公务员工资的高低不能由公务员自己评价,自己评价永远觉得低,因为他没有选择正确的参照物,就像房地产开发商永远说房价不高一样。公务员工资标准的参照物有3个,一个是人均GDP,就是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另一个是全国平均工资;还有一个是全国最低保障工资。
  
  美国人均工资一直是人均GDP的89%左右,公务员工资不得超过人均工资。美国的最低保障工资是人均GDP的32%左右(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最低的),总统工资是人均GDP的8。4倍,副总统的工资是人均GDP的4。7倍,最高级别部长的工资是人均GDP的4。0倍,州长工资一般是人均GDP的2。6倍,县长工资是人均GDP的1。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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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0:32:44 | 查看全部
花见物语时间:2014-01-18 作者:未详 点击:202次   樱花最能唤起人们对日本的想象。每年的3月15日至4月15日,是日本政府规定的“樱花节”。在狭长的日本列岛,樱花从南到北依次绽放。在这段时间,日本气象厅会发表各地樱花开花日期的预测,称为“樱前线”。从九州开始,直到北海道为止,这一条“樱前线”推进到哪里,樱花就轮番张扬到哪里,热闹的樱花宴也由南而北蔓延。
  
  日本有一民谚:樱花7日,就是一朵樱花从开放到凋谢大约为7天。因其短暂而热烈,日本媒体总会跟踪报道樱花的每一寸生长,花朵开始绽放了,人们爱怜地称其为“初花”或“初樱”。一般到了接近盛开的时候。日本人便放下手头所有的事,与家人、朋友或同事一起,带着便当和啤酒来到樱花树下赏花,好像整个国家都为短暂的樱花盛放发狂了。
  
  贵族的趣味
  
  赏樱花,日语写作“花见”。“花见”在日本历史悠远。最早提到樱花的文学作品是日本古老的典籍《古事纪》与《日本书纪》。
  
  奈良时代(710~794年)的日本崇尚梅花。这是因为日本深受唐朝影响,在唐诗里梅花孤傲、清幽、高贵、华丽。遗唐使把诗歌带回日本,同时也把梅花之爱带到扶桑。日本国土没有梅花,贵族们多从唐诗里感受梅花,即使如此竟然一时咏梅成风。《万叶集》中有梅花诗百余首,而樱花诗只有四十余首。到了平安朝的《古今和歌集》,樱花诗增至百余首,而梅花诗只有二十余首,诗人吟咏的一增一减,可见贵族趣味的变迁。
  
  唐朝时的中国,樱花已普遍出现在私家庭院。深受日本人喜爱的白居易有多首写樱花的诗,比如“小园新种红樱树,闲绕花枝便当游”。再加上樱花盛开的时节适合于户外聚会,日本贵族很快就开始迷醉起樱花来。
  
  受到中国广泛影响的平安时代(794~1185年)也是日本宫廷文化的黄金时代。这段时期花道发展迅速。清少纳言(996年~?)在《枕草子》中写道:“走廊的栏杆边立着一只很大的青瓷瓶,插满美丽的樱花枝,有些长达五尺,花朵伸展到栏杆外。”可见樱花成了宫廷生活微妙愉悦的源泉之一。平安贵族还把小枝的时令鲜花(樱花自然也在其中)插发或冠为饰,成为一时风雅。
  
  平安时代的文学高峰,紫式部的《源氏物语》描述了早期日本贵族的樱花之恋,这本书中专门有一章名为《花宴》。讲述源氏二十岁的春天,二月二十过后,天皇于南殿举行樱花宴会。和通常的宴饮一样,花宴上有舞蹈和弹奏日本十三弦古筝的表演。
  
  平安时代的贵族生活方式看起来浅薄无聊,实际上花宴并不像表面看起来这么肤浅,其中包含着深刻的社会含义。能够被上层贵族召见,参加花见出游是一种无上的光荣,而且是表现个人魅力、机敏、智慧和运动才能的机会,才艺的展示是否能给上司留下深刻印象,对个人前途至关重要,所以花见之会暗含着明争暗斗。对有些人来说,花见也是建立个人关系网和个人提升的绝佳时机。
  
  不过赏樱这种平安时代的都市文化深受地理和社会阶层的局限,花见属于皇家的、贵族的趣味。平安时代的宫廷文化衰落之后,花见文化流传到日本岛各地的武士阶层中。在安土·桃山时代(1573~1603年),权倾一时的丰臣秀吉在1598年3月15日召开了醍醐寺花见,这次赏樱花会以其豪侈华丽而彪炳史册。据说醍醐寺花见耗费巨资,为此建造了几重宫殿,参加者有1000多人。据说秀吉为了在这天赏花,从邻国移植了将近700棵樱花树。5个月后,秀吉去世了。临终发出了人生如樱花一样短暂的慨叹:随露而生,随露而散,此乃吾身,如烟往事,宛如梦中之梦。
  
  大众的娱乐
  
  到了江户时代(1603~1868年)观赏樱花更加普及到民间。江户时代文化的承担者由贵族和武家转向财力充足的新兴阶级——町人。丰裕的中产阶级生活方式,使町人对茶道、花道及其他此前为少数精英所独享的行为十分热衷。
  
  江户时代的花见增加了吃吃喝喝、唱歌跳舞的内容。花见宴饮在民间非常流行。在今天,日本人观赏樱花的同时还会吃樱花饼,这种樱花季节里最常见的小点心其实就是淡粉色的年糕——里面是红豆沙馅,外边包上腌制过的“大岛樱”的叶子。品尝的时候可剥去叶子,也可就着叶子一起吃,别有滋味。
  
  当时人们集中在东京的上野等地赏樱,如今的上野公园当年曾是德川幕府的家庙
  
  1624年修建完备的宽永寺。在宽永寺建立之时移种了许多樱花,开启了上野公园赏樱名园的历史。
  
  现在上野公园已有1300多株樱花,其中有樱花名品“染井吉野”。上野公园樱花大道的绯红云朵,早已在鲁迅笔下化为国人对日本樱花的第一印象。而花开时节在夜间灯光下观赏“夜樱”,是日本人赏樱的独特方式。
  
  民众聚会赏樱,这种公众行为被当权者所鼓励,因为它提供了发泄日常生活压抑情绪的时机和出口。今天,日本各个公司多在树形优美的樱花树下铺上席子摆上食物,喝酒、唱歌、跳舞,尽情欢乐。
  
  樱之恋
  
  世界上没有哪一种植物像樱花一样从古到今一直深受一个国家的宠爱,也没有哪一种植物像樱花一样能够承载那么多的象征和使命。
  
  文学作品里的樱花被作者赋予的立意千姿百态。1911年,日本文学家永井荷风在《赏花》这篇短文中这样描写江户时代的浮世绘:“静静春日的内庭、吹拂的骤风、垂散的樱花、为风而惊的姬君,那是一个业已消失的欢乐之梦。”川端康成在《古都》中多次写到樱花,比如“他们一来到西边回廊的入口处,映入眼帘的便是红色垂樱,马上使人感觉到春天的景色。这才是真正的春天!连低垂的细长枝梢上,都成簇成簇地开满了红色八重樱,像这样的花丛,与其说是花儿开在树上,不如说是花儿铺满了枝头”。
  
  八重樱是日本的樱花名品之一,日本培植的樱花种类非常多,比如染井吉野樱,此种樱树盛放的花瓣在微风中轻摇,形成人们熟悉的“花吹雪”的美丽景观。其他著名品种还有纯白色、主要生长在山野间的山樱和枝条柔嫩的枝垂樱,枝垂樱的枝条柔软飘逸如秀美的长发,迎风飞舞,主要在寺庙中种植。
  
  日本人为什么会为一种植物如此狂热呢?《樱花的文学史》一书的作者小川和佑感叹道:“男性通过樱花看到的是一种甘美的死,女性透过樱花看到的是自己内心深处复杂的情愫。当这两种关于樱花的梦相互重叠合二为一之时,那好比盛开的繁花一样极具魅力的死便会陶醉每一个人。而这样的情景正是我们心底深处潜在的最普遍的樱花观。”
  
  今天的日本人以数码相机取代了画笔,俳句中的田园旧梦如今在流行歌曲中传唱,如今的花见之会,从中获利最多的可能是啤酒厂。但是日本人源远流长的对自然飘零之美的热爱依旧没有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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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0:32:56 | 查看全部
沙漠荒凉的真正原因时间:2014-01-18 作者:未详 点击:141次   按照我们一贯的理解,沙漠地区缺乏生命所需的水,所以鲜有生命能在那里生存。最近,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研究人员却发现,不少沙漠地区并非干得不能生长植物,而是肥力不够,因为沙漠土壤中缺乏植物赖以生存的氮。令人担忧的是,随着气候不断变暖,沙漠地区土壤中含量可怜的氮还会不断挥发,以气体的形式大量流失。
  
  研究人员在美国莫哈韦沙漠地区选了几处试验点,通过精密测量仪器了解土壤中的氮是如何随着气温升降而变化着的。研究发现,不管有没有阳光照耀沙漠,当土壤温度达到40℃~50℃的高温时,土壤中的氮会以气体形式从土壤中迅速释放出来。而在沙漠中,每天都有数小时的地表高温。研究人员还发现,地表温度越高,沙漠土壤中释放氮的速度越快。因此,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加剧,沙漠的气温和地表温度也将越来越高,土壤中的氮也将越来越少,沙漠会变得越来越荒凉和贫瘠。
  
  近年来让农林科研人员头疼的现象也由此找到了原因,他们在干旱地区种植实验田地,虽然保障了充分的水和肥料,但是土地的出产还是不尽如人意。原来,干旱地区土壤的肥力本身不如气候温和地区,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和气候温和地区有相同的农林物产。
  
  以往的研究表明,土壤中的氮是植物生长过程中除水之外的第二大必需营养物质。虽然全球气候变暖可让沙漠和其他干旱地区的降水比以往稍微增多一点,但是这只能带来临时性的草芽萌生,并不能阻止沙漠化进程的加快,更不可能带来多样化的绿洲生态,气候变暖在沙漠地区导致的损失比收获要巨大得多。
  
  干旱地区的氮不但从土壤中偷偷溜走,而且很难再回到土壤之中。在气候温和地区,氮在土壤和大气中的循环是平衡的,当地土壤中的一部分氮虽然也会通过分解或植物收割流向大气,但是在雷雨天。空气中的氮气会在雷电的作用下变成氮肥回到土壤中。然而,干旱地区很少会有雷雨天气,也就很少会有氮再返回到土地中。因此,干旱地区的氮平衡被恶劣的气候所打破,而进入一种恶性循环中。
  
  正是因为干旱地区氮的流失是不可逆转的,我们花再大的代价,也不可能让沙漠变成绿洲。除非,我们可以让沙漠地区的气温及地表温度降下来。
  
  如果不能有效遏制气候变暖的发展趋势,代表着沙漠未来希望的零星绿色将越来越少,直至完全绝迹,沙漠的扩张也将变得气势汹汹而且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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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0:33:10 | 查看全部
猫狗大战时间:2014-01-18 作者:未详 点击:96次   猫和狗是惹人喜爱的两种宠物。“爱猫族”和“爱狗族”都执拗而狂热地相信自己钟爱的宠物更高对方一筹,一场轰轰烈烈的“猫狗大战”似乎不可避免了。那么,猫和狗究竟谁更胜一筹?
  
  10年前,动物行为学家开始逐渐将目光聚焦在犬科动物身上,设计了大量的行为学实验来测试犬科动物的认知能力。而近年来,研究人员开始着手对猫进行类似的实验。科学家期望对猫和狗这两个群体做一个总体的评估,并给出量化的指标。
  
  1。大脑
  
  狗的平均脑容量为64克,远远高于猫的25克。但是,不要忘记狗的平均体重也远远大于猫。因此,从脑容量上无法分辨孰优孰劣。而且,脑容量并不是可靠的用以衡量智力的指标。
  
  要准确地评估动物的智力。应该评估它们的行为,而不是单纯地通过解剖学来解决。不过,有一个解剖学证据还是很有说服力的,即比较猫和狗的皮层神经元数量,结果猫以3亿个的数量遥遥领先于狗的1。6亿个。
  
  2。历史渊源
  
  据最新的DNA研究结果显示,狗被驯化的时间大约是在16000年前,最早的狗来源于中国长江以南。研究人员推测,当时出现被驯化的狗主要是为了供人们食用。
  
  关于猫何时被驯化的研究至今还没有头绪。在塞浦路斯的一个距今9500年的墓葬中,人们发现了小猫的尸体。尽管如此,和狗相比,猫似乎还是宠物大家庭的新成员。
  
  3。与人的关系
  
  狗和主人之间的关系总是自然地被人定义为父母与子女一般。心理学研究表明,大多数婴儿在新环境中具有相似的表现:当自己的母亲在附近时,婴儿表现得勇敢并乐于探索,而一旦母亲离开,则表现沮丧,直到其母亲回到身边。将狗置于相同的新环境中,狗的表现几乎与婴儿无异。
  
  匈牙利罗兰大学的研究人员对狗的行为做过大量的研究,他们也尝试对猫进行类似的实验,但结果令人沮丧。实验很难进行,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猫的天性。即使是“爱猫族”也不得不承认,猫喜欢独居。
  
  4。流行度
  
  要论证猫和狗之间孰优孰劣,一个很重要的指标是它们作为宠物的数量。在这个指标下,猫远远领先于狗。虽然在全世界范围做统计几乎是不可能的,但现有的研究表明,在豢养宠物猫数量排名前10位的国家中,猫的总数高达2。04亿只;而在豢养宠物狗数量排名前10位的国家中,狗的总数不到1。73亿只。
  
  5。理解力
  
  大多数狗能识别人类不同的口令,并对这些口令做出回应。
  
  当然,口令并不是狗与主人交流的唯一途径。狗还能识别人类的手势,这是非常不容易的。狗还能通过眼神与主人交流,而它们的祖先——狼就做不到这一点。研究人员还发现,狗能从人类的脸部表情和动作获得信息,并做出相应的回应。但是,我们千万不要高估狗的理解力。研究表明,宠物狗所特有的“负罪”表情并不代表它们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只是对于人们斥责的一种简单的条件反射而已。
  
  研究人员认为,猫应该拥有和狗相似的认知行为和认知能力。但是,一个很大的区别是猫并不顺从于人的命令,这让人觉得与它无法交流。不过,至少对人做出的指引食物的动作,猫和狗的理解力在伯仲之间。然而,当食物被藏起来或者无法取得时,狗更倾向于向主人寻求帮助,而猫则总是徒劳地自行尝试。考虑到狗愿意更多地和人交流,研究人员认为狗具有更强的理解力。
  
  6。解决问题的能力
  
  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实验,让小猫在两根绳子之间作出选择,其中一根绳子的末端系有食物。小猫多次接受训练,仍无法成功拉到末端系有食物的绳子。在更早的实验中,狗也没有成功通过这项考验。然而,猫和狗都有找到藏在不同地方的食物的能力,尽管猫和狗所采取的策略略有不同,但它们搜索藏匿食物的策略都非常有效。
  
  目前,关于猫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研究还比较少,但是狗作为研究对象已经被研究了多年。研究发现,狗解决问题的能力跟狗与主人关系的密切度有关。和主人的关系越密切,狗越倾向于放弃独立思考的能力,更依赖于自己的主人。在一项测试中,狗只有在拉动门把手之后,才可能获得食物。结果,和主人关系越密切的狗表现得越差。不过。它们在得到主人的鼓励之后,成功率迅速上升。研究人员认为,狗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不弱,但倾向于合作解决。
  
  这种合作能力在导盲犬中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体现。一般情况下,导盲犬的表现和普通犬类相同。但是,当其主人的需求上升时,导盲犬就能帮助主人解决一些主人无法完成的任务。
  
  7。发声
  
  研究人员分析后发现,猫的“喵呜”声中包含着吸引人们注意力的声波成分。但是,猫的这种音调往往只能引起自己主人的注意。
  
  狗可以改变声音的长短、声调,并将这种能力用在不同的环境中,没有养过狗的人也能从吠声中判断出狗是否孤独、发怒或者兴奋。研究人员认为,狗在驯化过程中,可能特别精心锻炼发声能力,以便更好地和人进行交流。
  
  英国苏塞克斯大学的一项研究指出,猫会通过轻哼来获得人的关注。猫能够将一种急迫的高频“喵呜”声掩藏于“咕噜咕噜”的喉音中,以增强与人之间的情感。研究人员认为,猫的这种喉音对于触动人的潜意识具有明显的作用。它的音频和婴儿哭叫的音频几乎完全相同。所谓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样看来,这一回合还是猫更胜一筹。
  
  8。温驯
  
  正因为狗容易被训练,所以人类选择驯化它们,使其最终成为人类的宠物。狗能够学会通过注意主人的眼神、手势和声音来完成任务。最基本的训练狗的方法包括条件反射的强化,比如通过食物来进行鼓励。理论上,对猫也可以使用相同的方法来进行训练。美国科罗拉多大学波尔得分校的动物行为学家指出,猫能够对刺激和强化作出反应,因此通过学习应该能够和狗一样获得相同的能力。但是,不得不承认,狗更愿意接受训练,它们对于训练比猫更认真,更感兴趣。
  
  9。感官
  
  众所周知,狗的嗅觉非常灵敏。例如,大型警犬的鼻子具有3亿多个嗅觉感受器,而人只有500万个。也就是说,它的嗅觉比人类灵敏得多。尽管狗鼻子的能力如此传奇,但猫的能力也不差。事实上,狗的嗅觉与其品种有关,而猫平均具有2亿个嗅觉感受器,这要高于狗的平均值。换句话说,猫的嗅觉实际上比大多数狗的嗅觉更灵敏。
  
  提到视力,无论猫和狗都不能和人类相比。但是,它们的祖先也留给它们一些人类所没有的特殊能力。它们对于亮度的分辨力是人类的6倍,而狗对于亮度的分辨力大约是人类的5倍。
  
  如果比听力的话。猫比狗要厉害得多。猫可以分辨从45赫到64000赫的声音,而狗只能分辨67赫到45000赫的声音。
  
  10。生态友好性
  
  为了定量研究两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学家引入了生态足迹的概念,即足以支持动物生存的土地面积。已知中等体形的狗的生态足迹每年高达0。84公顷;即使像吉娃娃这样体形小巧的宠物狗的生态足迹每年也要高达0。15公顷。相比之下,一只猫平均一年的生态足迹仅0。15公顷,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远远低于狗。
  
  11。实用性
  
  狗很早就担负起打猎、放牧和看家的责任。现在,狗更活跃在公安、缉私、安保等各条战线上,并辅助人类完成各种难以完成的工作,如导盲、搜救等。相比之下,猫似乎只有抓老鼠这一项本领还能拿得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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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0:33:23 | 查看全部
蚯蚓之梦时间:2014-01-18 作者:未详 点击:97次   有一天,我在祁连山下与一个林业专家说蚯蚓之梦。林业专家告诉我,蚯蚓怎么感觉这个世界、蚯蚓有没有梦,都还是悬而未决的问题。蚯蚓之梦是人关于蚯蚓并广及软体、无脊椎动物的梦,这是一个大梦啊!
  
  最早认识到蚯蚓不倦地为土地耕耘的是农人,农人通过观察已经得知,蚯蚓吃进去的都是地上的垃圾,从落叶到小动物的腐尸,所以即便在饥荒的日子里,农人宁肯吃草也不吃蚯蚓。不过,我们其实都间接地吃过蚯蚓。中国南方农村好养鸭子,而蚯蚓便是鸭子的美食。鸭子吃蚯蚓以后生的蛋及鸭肉都很鲜美。
  
  蚯蚓潜行于泥土中,这又使人觉得它行动诡秘、不光明正大。人们潜意识中对蚯蚓更大的恐慌则是:它们会不会有一天齐心合力掀翻了地上的房屋?还有更可怕的则是想到死后的躯体,那是蚯蚓的美食。其实,这是一种可怕的误解,使任何尸体腐烂、分解的这一工程,主要是肉蛆和微生物完成的。
  
  第一个小心翼翼地为蚯蚓说公道话的是18世纪的英国牧师吉尔伯特·怀特。他关于蚯蚓的结论是里程碑式的——“没有蚯蚓的土壤会迅速变冷、板结……贫瘠不堪”。
  
  1881年,达尔文的最后一部著作《腐殖上的形成》出版,这是100多年后对怀特的回应,也是当时当世唯一的系统研究蚯蚓的论著。对达尔文来说,蚯蚓是如此迷人而且激动人心。
  
  首先是蚯蚓的数量之多。达尔文的观测结果是:普通庭院中1英亩土地就有53767条蚯蚓,它们在土地表层嚼土打洞,每一条蚯蚓每天能吃掉相当于自身体重30%的枯枝败叶、微小生物和垃圾,然后又把它泄到地面,形成肥料。而它们打出的通道对一块本来板结的土地而言,简直是一次新生般的苏醒,地底下开始流动氧气和水。
  
  蚯蚓的工作成果又如何呢?达尔文对这些粪便的计算结果是惊人的:在每英亩土地中每年由蚯蚓带到地面的肥土达18吨!不过在后来的尼罗河三角洲的一次勘察中,现代科研得出的结论是,在这个三角洲的蚯蚓每年翻土竟达每英亩1000吨。
  
  有蚯蚓翻耕过的土地上每年大约能形成一英寸厚的覆盖层,我们或可把这一英寸厚的覆盖层看做是腐殖土最初的原始积累,倘若没有这最初的原始积累,人的家园便是子虚乌有。
  
  除此以外,达尔文还得出一个更令人震惊的结论;蚯蚓还在默默地以自己创造性的劳动,替人类精心地掩埋并保存任何巨大的文物,使人类的历史不致灰飞烟灭。这是因为蚯蚓的粪便和无数细小而众多的地洞造成的温情的塌陷,能够将某种文物逐渐、小心地掩埋。对历史而言,掩埋就是保存。
  
  蚯蚓的居住地在距地表约1。5米的地方,离人类那么近,极大部分时间蚯蚓都在劳作,嚼土,挖掘。蚯蚓的挖掘艺术堪称举世无双,它的唯一工具是尖而有力的头顶,以其精致的结构插入各种细小的缝隙间,之后,蚯蚓便绷紧全身让头部像楔子一般挤开周围的泥土。
  
  一条一岁的蚯蚓长不过20厘米,蚯蚓中的寿星能活到十余岁。很难想象有蚯蚓如此之强的生命力:它可以忍受体内高达70%的失水值,而当土地为洪水浸泡时蚯蚓可以在水中熬过100天。然后便去耕耘,只要活着,就把硬土、枯枝、烂叶咀嚼,穿肠过肚。
  
  假如人类对蚯蚓宽容一些,多加爱护,不要任意践踏它们,不再以农药、化肥残害它们,告诉日本人吃蚯蚓是一种罪过,多给蚯蚓一点时间,比如300年到400年,蚯蚓就能把它们蛰居的这片土地的40厘米厚的表层,全部咀嚼一遍。那将是肥土那将是新土。
  
  现在的问题是:人类残破的生存环境,在人类不改变自己的前提下,还能支撑多久?而蚯蚓本身的命运也着实令人担忧。
  
  “看不见的手”正在把蚯蚓从地底下推向市场。在北美洲的蚯蚓市场上,收购一条6英寸长的蚯蚓需得支付3美分,为了获得一个高尔夫球场的蚯蚓捕捉权不惜花费4000~7000美元,每年从加拿大引进美国饵料市场的蚯蚓多达10亿条!
  
  蚯蚓正在大量被迫离开它们的土地。作为商品的蚯蚓诱人地闪闪发光,而人类家园赖以存在的递减的土地则望尘莫及。
  
  真的说不清楚什么是蚯蚓之梦。人啊,你应该感激:一种卑微的存在,是对造物主无言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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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0:33:40 | 查看全部
FBI诞生记时间:2014-01-18 作者:未详 点击:197次   20世纪30年代,美国犯罪潮的真正赢家是埃德加·胡佛和联邦调查局。在这场战争开始之前,他和他的调查局还默默无闻;战争结束后,胡佛和最终定名为“联邦调查局”的新部门名震全国,从此成了新闻报纸、广播剧、连环画和电影中的主角。
  
  FBI的前世
  
  美国人对秘密警察的观念总是很反感,1908年首席检察官查尔斯·波拿巴建立了名为调查局的部门,国会就担心政府会建立间谍体系,就像沙皇俄国一样对人民实施监控。当时的美国没有联邦警察,直到1870年之前还没有统一的司法部门。20世纪初期,波拿巴就开始寻找扩展调查局势力的机会。
  
  1919年,美国焦灼地面对着所谓的赤色威胁,首席检察官帕默在调查局下建立了总情报署,并把其交给司法部律师埃德加·胡佛管理。
  
  胡佛1895年出生于华盛顿特区,在公务员的体系里成长起来,成年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国会图书馆的馆员,即使每天需要和那些卡片、目录打交道,胡佛还是坚持学完了法律课程。有些传记作家暗示,这段经历让他一生都热衷于积累信息、梳理分类,后来他建立了拘留记录、煽动者索引和活跃分子的档案等等。
  
  在政治腐败透顶的哈定总统任期,调查局制造了很多丑闻,到了1924年,柯立芝总统的首席检察官斯通决定结束调查局滥用职权的情况,他宣布,秘密警察会变成自由政府和自由制度的障碍。
  
  斯通试图清晰地区分两个警察部门——执法部门和情报部门的职能,但是并不成功,界限的模糊不清困扰了联邦情报局很多人。执法部门的职责是把触犯法律者——从黑手党头目到有污点的政治家——归案受审。在美国社会,法律程序规定要向公众公开,符合证据法规的规则,受法庭监督,他们面对的是已经被怀疑犯罪的人。但是情报收集是为了阻止将来的罪行,不一定局限于特殊罪行,目标也可以是一般人,包括所有的无政府主义者、外国人、共产主义者和中东人。超出了有关证据的规定,使用的方法都是秘密的,有时候甚至是危险的。
  
  斯通任命29岁的胡佛清理门户,胡佛决定让调查局高度自律,不可腐蚀,致力于让调查局执行法律而不是充当间谍的角色。
  
  “调查局必须与政治分离,它不是任由政治调遣的工具”,胡佛说,他挑出局里的坏苹果,重新招募了受过会计或法律训练的高素质人才:精神抖擞重整调查局的组织结构。他削减探员人数,上交没有使用的预算基金,并建立了一个指纹中心和追踪罪犯的档案库,后来他还要建立国家警察专科学校来训练他的那些执法官员。
  
  在胡佛领导的最初十年里,调查局在国内舞台上还扮演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但20世纪30年代中期发生的两件事,彻底改变了执法部门和情报部门的命运。
  
  与全民公敌的斗争
  
  1934年6月21日的晚上,在芝加哥北区的街道上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从附近的电影院里出来。一队调查局的侦探作势围了上去,电影院出来的男人撒腿就跑,探员们乱枪齐发,逃跑的男人倒在微热的人行道上,死了。
  
  一个探员匆忙跑到电话亭,向指挥这次行动的长官报告,长官正在华盛顿焦急地等待消息。几分钟之后,FBI击毙约翰·狄林杰——那个时代的罪魁祸首的消息传遍了美国。
  
  多年以后,一位记者问老年的胡佛他一生中最激动的时刻,胡佛连想都没想就回答说,我们逮到狄林杰的那晚。胡佛说听到电话的时候是他一生中最激动的时刻。
  
  这一刻在他的记忆中如此辉煌是有原因的。20世纪30年代的犯罪潮,实际上帮助形成了现代FBI。1934年之前,这个机构不过是为数不少的联邦调查机构之一,当时的美国联邦罪犯法并不健全,美国政府把时间、人力和物力都投入到反垄断法和调查警察腐败上了。胡佛他们没有逮捕的权力,也没被授权可以带枪。
  
  这段时间的统计数字显示,一战之后美国的犯罪率并没有上升。所谓20世纪30年代的犯罪潮只是几个颇具传奇性地打了就跑的绑匪和银行抢劫犯。犯罪问题是多种因素凸显出来的,报纸总是追求耸人听闻,大萧条造成了社会秩序的紊乱,罗斯福总统的新政试图证明联邦政府拥有无限潜力。
  
  胡佛一直坚信,FBI应该是执法机构中的领导者,而不是泛泛的联邦警察部门;FBI应置身于不得人心的禁酒令之外,胡佛也不认为他的团队有义务严格禁止像赌钱和欺骗劳工这样的地方性犯罪。他认为FBI应该是以现代的反犯罪方法引导联邦警察的精英机构。
  
  1933年一伙人试图绑架俄克拉荷马州的石油大亨查尔斯,联邦调查局严谨的办案方法被证明非常有效,逮捕了绑架犯之一“机关枪凯利”。据报道,凯利在投降前曾经请求:别开枪,G-men。“G-men”是“GovernmentMen”的缩写,这个标题成了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探员的昵称,很快得到全美国的认可。
  
  在1934年的时候,FBI只有400来人,但是罗斯福总统要的就是戏剧性,而胡佛也能制造戏剧性。他选择有利的案例公布于众,比如枪杀狄林杰,追捕各色“全民公敌”——漂亮小伙弗洛伊德、娃娃脸尼尔森、贝克帮,让这群人声名远扬,经过几次易名,1935年最后确定为联邦调查局。电影和杂志吹捧FBI探员神话,新闻报纸把国家一号英雄的桂冠戴到了胡佛头上。
  
  虽然后来爬上了权力的顶端,但是胡佛嘲笑政治,他不属于任何党派,一生从未投过票。他总是用道德术语来描述自己的敌人,他说“不法之徒是从隐身处爬出来啃咬我们文明命脉的老鼠”。而且胡佛一直坚信,罪犯之所以犯罪与社会条件毫无关系。他眼中的共产主义不是一种错误的政治经济体系,而是不断对权威发出挑战的新形式。
  
  如果说犯罪潮催生了FBI的话,那剿灭狄林杰行动之后两年,在FBI历史上发生的另一件里程碑事件则让它飞速增长。1936年8月24日,战争的阴云笼罩着欧洲和亚洲,罗斯福总统想评估一下美国所受到的来自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威胁有多大。像右翼组织美国人自由联盟这样的组织,在强大的商业部门的支持下,正在阴谋罢免总统。此时的总统再次向FBI求助。不过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年轻的胡佛以充沛的精力把新机构塑造成高效的典范,他高超的领导技巧让他掌控这个机构长达48年,事实证明,他待得太久了。在那48年里,美国换了8位总统,16位首席检察官,但FBI局长却始终是他。他所拥有的权力是之后任何FBI领导所无法超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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