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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18:00:39 | 查看全部
[情感] 恋爱禁书时间:2011-09-20 作者:吴监 点击:330次   “我跑去她宿舍凶了一通。”早上7点,尚尚就发来短信直播她的小恋爱。另一个“她”是邻班同学,正在抢她喜欢着的男生。

  一个身高170厘米的16岁美少女在众目睽睽之下恼羞成怒,实在太逊了。“你好不好不这样自降身价啊?”我问。

  “光靠身价换不来感情啊。”她直接拨电话过来。

  “身价,身价,自然待价而沽的。好比你是一个老虎的身份,就不能亲切成家猫的风格,更不能泼辣成野猫的风格。要知道男人是狩猎模式的,他愿意踏破铁鞋蹲守数日去猎取一个大猎物,你倒好,人家猎人来了,你一个大老虎主动凑过去说Hello那猎人还有什么兴致和成就感呢?”

  “你是说我得让人可望不可即吗?那样不会吓跑很多人吗?”

  “那样只会吓跑很多怂人。”

  “可我小姨就吓跑了所有人。”

  “你和我们不一样,我们读了太多的王子公主,太多的琼瑶、亦舒、《简·爱》和《傲慢与偏见》,都是些灰姑娘的故事,要么教人不切实际,要么教人固执己见。”

  “这些全都读不得了?”

  “要等再大些。那时你才能领会糖衣故事里面的人生弹药,比如亦舒的世故和简·奥斯汀的机智。还有《简·爱》,我在十几岁时很喜欢,二十几岁时很不喜欢——因为简·爱那种执著独立可让人生加分却会让恋爱失分,对丑女孩来说更是如此。到了50岁,我才留意到很关键的一点,简·爱那时只有十七八岁,假设她不是一个少女,而是一个决绝固执的老女人,情形会怎样?还有,这小妮子其实不简单的,你等下……”我放下电话去找书。

  我挑了一段读起来:“我想,你高兴光火就光火,烦躁就烦躁吧,但我相信,这是对付你的最好办法……我要用这巧辩的锋芒,让你悬崖勒马……这方式开了一个头,我便在整个观察期坚持下来了,而且大获成功……绵羊般的顺从,斑鸠似的多情,倒反而既会助长他的专横,又不能像现在这样取悦他的理智,满足他的常识,甚至投合他的趣味。你看,这个简·爱多么有·心机。”

  “我要跟她学两招。”尚尚急切地说。

  “你是美女,还是少女,你不用那么麻烦,你老实待着,带着傲慢与偏见都能如愿。”鼻子走的“贾瑞”还是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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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18:00:54 | 查看全部
[情感] “校花”的故事时间:2011-09-20 作者:蒋勋 点击:380次   我在做美术系的系主任时,我记得我们那个系最漂亮的女孩子,有好多男生在追她。有一天我们正在上课,她忽然冲进来,说某某你给我的那个信,我要念给大家听!就撕开念,然后那个男孩子,他就是我刚才讲的永远没有自信的男生,他低着头摸着鼻子走出去了。

  我忽然想到贾瑞,也忽然想到王熙凤,所以我不觉得我们这个校花这么坏,我不觉得她没有善意。我就把她叫到办公室,我说有一首唐诗念给你听。我说唐朝的张籍写过一首诗,用女性的第一人称说:“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你知道我有丈夫,你又送我这么重的礼……我觉得第三句、第四句好有趣:“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我都结了婚,还有人爱我,把它系在那个大红色的裙子上;“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我家里是有家教的,是有身份的人,我的丈夫是有头有脸的人;接着赶快转了一句,真了不起:“知君用心如日月”——我后来跟很多女学生讲这句话,你一定要学会这一句话,你要跟那个男生说:“知君用心如日月”——你就是爱我,爱很单纯;“事夫誓拟同生死”——我已经发誓要跟我的丈夫共生死,我爱他,这个是重点。“还君明珠双泪垂”——就觉得好遗憾,人生是有遗憾的;“何不相逢未嫁时”——我没结婚的时候怎么没有碰到你?……我跟美丽的校花讲了这首诗,她哭了,说老师我懂了——可是,我想,那个摸着鼻子走的“贾瑞”还是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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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18:01:05 | 查看全部
[情感] 人人都爱范冰冰时间:2011-09-20 作者:戴军 点击:386次   他们交往了半年多,他最初被她吸引就来自于她的灿烂笑容。在他记忆里,很少有人可以笑得那么灿烂。

  他们相识在一个迪厅,昏暗闪烁的光线里,她那一对很大的欧式桃花眼,笑的时候,会弯成一对月牙,配上她刻意保养的一口白牙,在黑暗中闪闪发亮,让他的视线不能左右。他立刻就爱上了她。

  虽然第二天见到的她和夜里有些出入,但大致还是美女一名,他们一起共享了晚餐。那一天,他们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他要出国培训半年,他们每天都靠短信互动。那天他过生日,收到了她发来的彩信,先是一个草莓的生日蛋糕,然后是她的脸,她捧着蛋糕对他唱生日歌,接着甜甜地说:亲爱的,我爱你。

  分开半年了,他从来没有如此地思念过她,他想好了,回国后就向她求婚把她娶回家去。那天航班到北京的时间是午夜两点,他说,天太冷,你别来机场接我了。她说,不,我要去接你。然后他们在机场见了面,深深拥抱后一起回家。坐在出租车上,他总觉得有些异样,但又不知道来自哪里,可能是时差吧,他也没有深想。

  第二天的中午,他们坐在饭桌前,他看清楚了她。眼睛依然硕大且明亮如秋水,而下巴却变得尖细修长,中间还有一个小小的美人窝,两颊饱满的肉已完全不见,上唇变得丰满异常,可惜说话的时候嘴却有些歪斜。乍眼看去非常的美丽,可是却没有任何表情。当他给她讲他在国外的趣闻时,她一如既往开心笑了,脸上的表情却是僵的,有点像苦笑,有点像嘲笑。

  他的背上冒出丝丝寒气,他突然觉得对面的女人跟他没有丝毫的关系,他要尽快逃离。这之后的三天时间,他处于挣扎的边缘,他觉得自己就像聊斋里的书生,一不小心发现他的身边女人竟然是个画皮,非常恐惧。

  第三天晚上,他终于憋不住了,开口道:亲爱的,你的脸怎么了?她说:你走后,工作特别忙,又没怎么吃东西,所以瘦的呀。他没有再说什么,回到家,他拿出手机看她发来的视频,他发现,她把脸狠狠整过了。

  第二天,他们就分手了。

  他也曾想过,他爱的是这个女人,她整容只是整走了其中一项,其他还都在。

  可是她整走的这项内容是致命的,他已经不敢面对她的脸,她的其他美德也就失去了发挥作用的空间。

  他们吃分手饭那天,他听到有人说,快看,那是不是范冰冰?他心头一颤,想起他曾夸张赞叹过范冰冰的美貌。可他从来也没想过要和范冰冰一起生活啊。他心里说:这个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而是你亲手划开的,再见了,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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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18:01:18 | 查看全部
[情感] 因为从来没有忘记你时间:2011-09-20 作者:王子皿 点击:378次   你是地地道道的农妇,大字不识几筐;性格也不开朗,除了干活,一天说不出几句话;你没有什么爱好,活着就是为了这个家和家里的几个人。等我上了初中,我就不希望你出现在同学们面前,因为你的穿戴以及形象总会刺痛那时我可怜而又虚荣的自尊。

  可我一直没有忘记你,没有忘记你对我说过的话。

  20世纪90年代初,我师范院校毕业,竟被分配到离你很远的一个村小学教书。我走时,你一本正经地告诫我:“千万不要和主动找你的女人来往,尤其是当地的女人。”村小学是一个破大的院落,紧靠着村子,每到放学,民师们都回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形影相吊。有一个年轻而漂亮的代课老师,当地人,对我很好。她时常喊我到她家里吃饭,夜晚也经常到我的宿舍玩。同事们都撺掇我和她好,说即使在城市里也难以遇到如此漂亮的姑娘。说实话,我心动了。

  但我突然想起你的话,我立即清醒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知道了她的一切。因为美丽,她的身边自然是狂蜂浪蝶,十多岁就失身辍学,早已坏了名声。

  几年后,我被调到镇上教书。很快,一个做生意的女子进入了我的生活。她漂亮、开朗、大胆、时尚、利落,如势不可挡的激流,生活变得有声有色。我对她着迷了,决心和她结婚。你知道后坚决否定。你对我说:“找媳妇,一定要门当户对。至于好看不好看,有钱没有钱,都不是主要的。”

  爱情是可以冲昏头脑的,按说我应该听不进你的话,可我还是听从了。

  我对照你给我制定的标准,开始重新认识她——虽然美丽,但不太自然;没有文化,从不看书,说话俗气而直接;注重物质,金钱至上,时常轻视弱势群体。明白过来的我开始疏远她,提出分手时,她露出市侩的本质,对我破口大骂。

  后来,我和同事结婚生子,日子平淡而安稳。渐渐地,我开始和几个同事迷上了打牌。起初是娱乐,输赢也就是几十块钱,慢慢地发展到几百,再后来就是上千。你知道后,风尘仆仆地赶来,掏出两千元钱摔在我面前,让我把欠人家的钱还清。你数落我:“不管哪朝哪代,凡是赌博的入,都不会发财,都不会有什么出息。”这时候的你,已是满头白发。你的两千元钱,要卖一年的粮食吧。

  我听了你的话,狠下心来,再不去赌了,日子回到了正常的轨道。

  后来,我通过考试进入行政机关工作。初入官场,我很迷惘。很多说不清楚的规则,让我很是焦虑和沮丧。有一次回家,我向你诉苦:一无背景二无金钱,永远混不到一官半职,还不如在学校教书。并说自己想借钱去送礼,也许可以进步一下。你说:“我知道你在外面不容易。人活着,哪有容易的?不过你要弄清楚,不管什么时候,搞歪门邪道的,都不长久。一老一实,才是正道。”

  你一个农民,一辈子窝在土地上,哪里知道外面的事情?但是,你说的话,何尝不是最朴实的道理、最稳妥的思想?你坚守着土地的性格——种下什么就会得到什么,流多少汗水就会收获多少果实,其中绝对没有什么技巧和花样。

  在我眼里,你永远是对的,我不得不听从你的话。我坚持读书写作,渐渐地,我的文章陆续在全国知名报刊上发表了。

  你老了,老得明显,可我发现你的话却多了起来,你的精神竟然好了起来。你经常望着我笑,那笑里充满了慈祥、欣慰和幸福。

  我之所以没有被诱惑步入危险,一直平平安安,是因为,在我的内心里,我一直没有忘记你,没有忘记你做的事情,没有忘记你对我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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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18:01:32 | 查看全部
[情感] 粒粒橘米香时间:2011-09-20 作者:周勇 点击:346次   小时候家里穷,仿佛只有吃,才是唯一的慰藉。

  而我的贪吃是出了名的,胃口也很好,每次开饭,母亲总是用家中最大的粗瓷大碗给我盛饭,我端起,呼噜噜,风卷残云,刹那间便来了个底朝天。吃完后,我眼巴巴地看着哥哥,他眼一瞪,朝我屁股上就是一脚,“丫头片子,不下地干活,吃那么多干啥?”

  那一年,我8岁,哥哥姐姐分别在乡里上初中和小学。因为家境窘迫,父亲不得不经常出门打工,起早贪黑,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但也只是勉强支撑着哥哥姐姐的学费和家庭的开支。农村家的孩子,能供一个是一个,不可能全上学。再说我一个女孩子家,早晚都是“别人家的”。所以8岁的我仍旧像个野孩子一般在田间地头疯跑。

  终于有一次,几个顽劣的伙伴捉弄我,故意将一小袋碱面给我,说是从家里偷出来的奶粉让我尝,不认识字的我哪里知晓,欢天喜地地把头一扬,将碱面倒进流着哈喇子的嘴里……

  母亲抱着被火碱烧得满嘴血泡的我泪流不止,喃喃地重复着:“都怨我们,不让你上学,你要识字的话,哪能遭这份罪啊……”

  伴随着满嘴血泡的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我的味蕾。曾经令我垂涎三尺的鸡蛋、糖果,全变得味如嚼蜡,甚至母亲从城里买来堪称奢侈品的松软蛋糕,也勾不起我的一丝食欲。母亲背着我四处求医,但我还是渐渐消瘦下去。医生得出一致的结论:需要加强营养,进行调理。

  可是家里无论如何也拿不出钱给我买那些遥不可及的鸡鸭鱼肉。聪慧的母亲不愧是厨房的一把好手,家乡盛产柑橘,母亲挑了最大的剥开,橘肉加上米,用小火炖得软软的。弱弱的米香,伴着一缕酸酸的橘香,琼浆玉液般,令人胃口大开。就这样,母亲用汤勺一口一口喂我,直到我慢慢恢复了精神。

  仿佛改变我命运的就是那袋碱面,一向温柔贤淑的母亲终于对父亲大发雷霆,两人在房间里吵了大半夜,我只是隐约听到从门缝溜出来的“上学”、“我也出去打工”、“再苦再累也值”……

  第二年秋天,我终于背起书包走进教室。而母亲,也到乡里一家民办皂素厂打工。每天,她骑自行车驮着我上学放学,到了晚上,我总能喝到她做的“橘米汤”。由于柑橘易烂,不知道母亲从何处打探来的办法,请木匠用松木做了一个大木箱,软软的松针在里面铺一层,便放一层柑橘——用这样的方法,柑橘可以奇迹般保存到第二年的谷雨节气。

  日子如门前的那条小溪,平静而舒缓。哥哥姐姐分别上了师范和技校,我也以全乡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县城重点初中。家庭的压力更大了,父亲母亲经常加班不在家,只有等到学校放假后,我们才陆续从四面八方回家团聚。

  那一年寒假前夕,母亲如往常一样,在电话中神秘兮兮地对我说:“我给你准备了上好的无籽蜜橘,在家藏好了,省得哥哥姐姐跟你抢。”

  其实我的病早就好了,早就“回归”成贪吃的小馋猫了。但每每听到母亲这般说,总感觉有一股暖流充溢四肢百骸,温馨无比。

  终于回到家了!我像蝴蝶一般翩跹着满屋子寻找母亲时,却发现父亲坐在屋子的角落里,他阴沉着脸,声音沙哑着告诉了我一个可怕的消息:母亲得了癌症,正在抢救!

  我几乎是一路哭着跑到乡医院的。母亲安静地躺在那里,身上插满各种各样的管子,凭我怎么呼喊,她一如静默的雕像。那次,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害怕,多少年来,是母亲处处呵护着我这个顽皮捣蛋的疯丫头,而如今当病魔折磨她的时候,我却无能为力。我抚摸着她的脸,那张曾经青春光滑的脸上,布满了岁月的沟壑,皱纹纵横。

  3天后,母亲终于离我们而去。我从父亲和医生那里证实了我的推断,母亲长时间在污染较重的皂素厂工作,几年前就患上了癌症,但母亲总是说,娃们还在上学,再等等吧……

  送走了母亲,整理遗物时我不经意间打开了家中的米柜,顿时,十几个柑橘如深藏的宝藏露了出来,硬生生刺痛了我的眼——原来,母亲怕柑橘被别人吃掉,藏在了米柜里!当我拿出柑橘,惊讶地发现:那些柔软多汁的柑橘,竟然被米缸的米粒吸取了所有的水分,变得干瘪坚硬,瘦小委靡,但是,那些失水的柑橘却不失本色,仍然黄澄澄的,散发着烁烁逼人的光芒。

  那天我把米蒸熟盛给大家吃,姐姐吃第一口便说:“这米饭怎么有橘子香味啊?”我仿佛被电流击中,急忙扒了一口,真的!原来潜移默化中,橘香米香已浑然一脉,自成美味。

  吃着吃着,我哽咽得无法下咽——那柑橘,不正像我们的父亲母亲吗!而我们,则是围在他们身边那些干渴瘦小的米粒,他们用饱满甘甜的乳汁滋养了我们,用青春和生命延续着人间的无私慈爱,直到自己悄然老去。淡淡橘香融入颗颗米粒,浓浓温情渗入儿女心中,他们,正是用这种隽永的方式,时刻温暖鼓励着我们,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

  今日,我生活在远离故乡的繁华都市,但我仍习惯在家中的米袋里放上几个柑橘,让那淡淡的橘米香味充溢口中,每当此刻,我便会想起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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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18:01:46 | 查看全部
[情感] 每天爱你一小时时间:2011-09-20 作者:刘国庆 点击:296次   凌晨四点半,小屋里准时传来寒寒率率的声音。他艰难地翻一个身,知道她已经起来了。他昨天送货累得腰酸背痛,此刻多么想在床上多待一会。可满耳朵都是她翻箱倒柜的声音,他问她找什么。她埋怨道,老花镜不见了。他从小盒子里拿出老花镜递给她。她不要,说这不是她的。之后,他骑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去买菜,走之前没有忘记把厨房的刀具藏得严严实实的。

  从菜市场回来,他开始煎鸡蛋,火候要把握好,老了嫩了她都不吃。他热一条毛巾,仔仔细细帮她洗脸,擦手。她吃粥的样子很笨拙,有时候会不小心把碗摔到地上,就吓得哭起来。他把她的头搂在怀里,小心地抚慰,慢慢地,她就不哭了,紧接着又笑起来。

  他白天工作很忙,骑一辆二手摩托车给人送货,有时候她去附近的垃圾箱,把别人丢弃的纸箱子拿回来,压平之后堆在屋里。他说过她很多次,箱子很脏,不要往家里拿。她答应得好好的,可一转身就忘了。那一次,他跟一个姑娘谈恋爱,姑娘提出要到家里来看看,他提前作了精心准备,把家里打扫得清清爽爽,顺手还把那堆纸箱子扔了。当他把姑娘接回家,却发现,她又把那堆纸箱子找了回来。姑娘没留下吃饭。他有点生气,跟她说,和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往家里带这些东西,脏。她不安地搓着双手,像个犯了错的孩子。

  一天早晨,没有任何预兆的,她就一觉不醒了。她走得十分安静平和,他待在房间里,几天不说话。后来,他决定搬家。收拾房间的时候,他找到一个厚厚的本子,是她的字迹:

  “孩子,我看了咱家的垃圾桶,每天都有两个鸡蛋的蛋壳,你工作很辛苦,要多吃几个鸡蛋,我老了,吃不吃都无所谓,以后别给我做鸡蛋了。”

  “孩子,你父亲去世得早,你跟着我从小吃了很多苦,我对不起你。”

  “孩子,我给你攒了点钱,留给你娶媳妇用,都放在床底下的箱子里……”

  最后一页只有一句话:“今天终于攒够了一万块钱,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放下了。”

  他费力把箱子搬出来,打开来看,里面全是些一毛、五毛的小票,满满地堆了一箱子。

  她得的是间歇性老年痴呆,最后每天只有一个小时的清醒时间。她在这一个小时里,戴着老花镜,握着笔,跟儿子说几句心里话;她在这一个小时里,去垃圾桶里捡纸箱子,就为了能给他攒点钱,盼望他结婚,希望他幸福。

  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货员,收入不高,长相一般,三十多岁了还依然单身,可是他有一位了不起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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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18:02:07 | 查看全部
[流行] 贾斯汀.比伯:战斗指数满格时间:2011-09-21 作者:浅末央 点击:115次   如今在搜索栏输入“贾斯汀”,自动映入眼帘的全部都是关于贾斯汀·比伯的链接。还在奇怪贾斯汀·汀布莱克的名字去了哪里?那你可就Out了!这个16岁的小正太可谓是娱乐圈的蓝筹股,一路看涨风生水起。

  2010MTV欧洲音乐大奖上,贾斯汀·比伯以“最佳男歌手”和“最突出艺人”两奖横扫全场,惊艳音乐界。所有人都睁大眼睛,看着这个16岁的、青春得耀眼的少年,是怎样将2010年度有分量的奖项一一收入囊中的。

  贾斯汀·比伯16岁正式出道,在很短的时间里,席卷了全球的每一个角落:在12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白金唱片销量;17个国家获得金唱片销量;全球唱片销量超过157万张,单曲销量超过200万张。当年平均年龄25岁的披头士也不曾有像他这样两张唱片分别占据专辑榜第一和第五的历史纪录,或许只有迈克尔·杰克逊的丰功伟绩,才能稳稳压过他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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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18:02:20 | 查看全部
 返璞归真的“90后力量”

  当一个个被打造得完美无瑕的TeenStar从电视节目中大量涌现时,人们开始渴求更加返璞归真的“青春之星”——能给我们一个实打实的青少年歌手,而并非花枝招展的电视明星吗?当街头的摇滚嘻哈小子越来越成熟,迫不及待地披头散发、吸烟喝酒时,人们开始厌倦这些挥霍青春的毛头少年,而更加期待“优质”偶像的出现。

  就在这个时候,贾斯汀干净整洁的形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他出身草根,没有电视或电影等与唱歌并行的平台铺垫,仅靠在YouTube上传视频被经纪人发现,然后或为亚瑟小子旗下的艺人,实打实地用音乐征服听众的耳朵。和那些“坏男孩”不同,即便是单亲家庭的成长环境,也没有让他变坏。他的出现给人极大的安全感——见到新认识的人从不握手,而是走上前去深深地拥抱,彬彬有礼的笑容如同欧美娱乐圈最自然的一次返璞归真。

  凭着过硬的唱功和踏实的努力走上音乐殿堂的种子选手们如过江之鲫,风格迥异得让人们眼花缭乱,但是看看《人物》杂志为贾斯汀拍摄的封面照片吧,他开怀大笑,一副全世界宠爱集于一身的宠溺,又带着邻家男孩的真实干净的模样。的确,光凭模样他已是百里挑一,但是与长相同样讨喜的,还有他如同甜蜜炸弹一样的温暖亲和力,他迷人的声线投射到同样青春的少男少女心中,瞬间便攻占了他们的心灵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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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18:02:55 | 查看全部
  专属16岁的迷人笑容

  对于童星而言,膛娱乐圈这摊浑水无疑需要更多的警惕和决心,稍不小心就会身陷其中。看看小甜甜布兰妮千疮百孔的人生答卷,年纪轻轻的贾斯汀更明白这一切,所以他的方向格外清晰。即便那些不怀好意的人想要拉他下水,他也从未被影响。他告诉他的粉丝,“16岁就该有16岁的样。一辈子只有一次16岁,所以我必须要爱它。”

  他穿的衣服就是平时可见的简洁装束,格子衬衣和板鞋是屡试不爽的百搭品,可是当LadyGaga也模仿他的样子穿上中规中矩的校园款的时候,谁敢说他不是新一轮的潮流指标呢?

  贾斯汀不像其他的偶像明星那样活在带有光环的躯壳里。他和摄影师一起打电玩;他和粉丝打乒乓球,他技术很好,速度很快;他也擅长打篮球。他用微博,有粉丝给他留言说:我已经放弃了,你不跟我说话。小贾斯汀就会简单地回给他一个消息:别放弃。“你知道吗?这将会改变他们的生活。”他身上具备了太多美好的元素,就像陪伴我们成长的邻家少年,当“标准校草”和“理想男友”已经被花里胡哨的扮相湮灭后,贾斯汀的出现,无疑是这些概念的最佳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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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5 18:03:11 | 查看全部
 战斗指数满格的人气小子

  在《周六夜现场》出镜的第二天,贾斯汀·比伯在纽约为几百名十几岁的少女举办了一台小型演唱会。她们中的大多数为了通过当地广播电台赢得门票已苦苦等待了5个小时之久。

  连轴转的工作安排已经完全剥夺了他仅有的休息时间,舞台灯光打在他疲惫的脸上,皱眉的动作只在脸上出现了一秒就立刻消失。那天下午,他把排练时间减到半首歌的长度,因为实在没有力气了。但等到登台的那一刹那,他立刻就活力四射了。仅仅过了几分钟,他又唱又跳,就像他最精力充沛的时刻一样。

  在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的一场小型个人演唱会上,他不小心扭伤了膝盖,并在工作人员的搀扶下一瘸一拐中途退场。但是为了不让当晚到场的歌迷们失望,在经由简单的治疗之后,贾斯汀忍着伤痛再度上台,继续为歌迷演唱直至全场演出结束。

  他有些委屈地在微博上发消息报告自己的情况:我在巡演过程中,完成了一次瘸腿表演,糟透了。我的膝盖现在还很肿,但一切似乎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他的疲惫和无奈永远都只有一秒,刷新那一秒,他就立马变身战斗指数满格的人气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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