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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2 14:04:25 | 查看全部
人生路,莫慌张时间:2014-08-20 作者:未详 点击:243次   编者按:陈坤,爱演戏,更爱公益。2011年,他以“行走的力量”开辟人生新篇章,成为明星公益的新标杆。12年前,从北京电影学院拿到毕业证书时,他已经小有名气。毕业12年,他一直走在公益的路上。从实现自己的梦想到帮助他人实现梦想,从明星到公益人,陈坤出发了,他说人生就是一场行走,人生路,莫慌张!
  
  人生需要自我鼓励
  
  很高兴来到这儿跟大家见面,大家把掌声送给我的时候,我也把我的掌声送给在座的所有朋友,因为我们的人生是需要自我鼓励的。
  
  今天,上场之前,制片人跟我说,会有10位非常优秀的朋友坐在我面前,我当时觉得我是在参加电影学院的专业课考试,一下子紧张了起来。为什么呢?因为我最害怕的莫过于竞赛型的或者表现类的东西。我从小到大一直是一个比较蔫、比较自卑的人。2008年之前,我都不是特别爱说话。没想到2008年之后,我变成了一个话痨,这绝对是真的。那么这个变化来自什么地方呢?来自于我内心力量的转变。每个人都看到了陈坤以前忧郁的样子,“忧郁”这两个字好像已经是我身上扔不掉的后缀词。但在我内心深处,我是多种颜色的。
  
  我是“75后”,水瓶座,B型血,非常自恋、非常骄傲,同时也非常脆弱和自卑。到现在还是这样,我经常会感到紧张,有些时候我也会表现出很轻松的样子,但更多的时候,只要听到大家给我的掌声,我就会觉得很开心。
  
  同样,在某一个角落里,我的细腻和敏感使我会注意到某一个人没有给我鼓掌,我心里就会难过。就好像前两天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很小的事情:我们“行走的力量”团队想要去帮助新疆的一个小朋友,为他捐几万块钱。我们在微博中把这件事发出来后,很多朋友都给了我们鼓励,但是我在看微博评论的时候,却因为有些人质疑我,心里就很难过。这时我弟弟说了一句很棒的话,他说:“你为什么没有看见90%的人在鼓励你,为你加油,为你呐喊,给你支持,你偏偏要去看那些尖锐的话呢?”其实这个就是今天我要讲的话题,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视角去看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而今天我所能讲的,也只是把我自己经历过的一些事情跟在座的朋友们分享,希望对你们有用。因为连我都能做得到的事情,大家只要开始做,就一定会做得比我更好!
  
  我的少年时期
  
  我是看《封神榜》长大的小孩。小时候,我身边所有的同学都在看《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或者是巴尔扎克的长篇小说、莫泊桑的中短篇小说,而我从小到大都只喜欢看《封神榜》,脑子里老是想一些很奇怪的事情。我是跟外婆长大的,有两个弟弟,在我们家乡的那个小城,我是少有的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不爱说话,人比较蔫,加上又长得比较好看,所以老是被人欺负。这样一个成长的过程,给我很大的压力,让我变得软弱。我不知道自卑来自哪里,可能是来自家里没有父亲,或者我母亲工作也不容易。但是我非常感激,感激那个时候的软弱让我一直沉浸在非常开阔的《封神榜》世界里。我经常会在放学走回外婆家也就几分钟时间的路上,一直在想,如果比干的眼珠被挖掉了之后,给他两个丹药放在眼窝里,他的眼窝里会不会伸出两只手来,上面还长了两只眼睛,可以上看天庭,下看地狱,太酷了……回到家后,我脑子还停不下来,还在想。一个7岁的孩子,吃了一个桃子,长出了一对翅膀,变成了雷震子,他可以挥起他的棒子,去救他的父亲……还有我非常喜欢的乾坤圈、混天绫的主人哪吒,只晃了两下手中的宝物,就把龙给打死了。
  
  其实那个时候,在我柔弱的外表下,已经孕育出了一个非常强烈的属于自我的世界。
  
  小时候,当我脆弱的时候,总感觉每个人都在欺负我,好像每个人对我都不是善意的。后来,我每天都做一点儿小小的练习,试着用温暖的眼睛来看所有的人。我想说的是,用什么样的眼睛看你生活的世界,你就会得到什么样的回馈和内心感受。这是我从小时候逃避到另外一个假想空间再到今天进入现实世界的过程中,一直强迫自己学习和练习的事情。后来我渐渐发现现实没有那么残酷,所以我现在比以前快乐。
  
  我特别想做一个很棒的人,不是指你们认可的那种人,不是因为我做了“行走的力量”,不是因为我演戏演得好。我特别想做一个我心里认为的那种很好的人。在学校的时候,老师经常会说:“你们问过自己吗,你们是谁?”好像我们貌似都被问过,当时大概就是随便那么一问。但我还是很希望大家能认真地问一下自己:“在你心里,你是谁?你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很感谢今天这个场合的氛围让我说出来这些话,我希望成为一个让自己完全尊重的人。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所有我认识的人,我都不能完全尊重他们,我只会尊重他们的某一方面。
  
  今天我之所以要讲这些,是想说,未来你们进入社会的时候,你们见到的每个人都不要给他设一个完美的框架。因为在我们的生活里面,不会出现一个完美的人,我们最多只是想成为一个完美的行进者。所以我希望你们在找爱人的时候,或者是面对你们的父母、你们的孩子、你们的伙伴、你们很崇拜的人的时候,都不要给他们一个后缀——他是完美的。这样你才不会那么快感到失望。而当你发现所有的人都在朝一个好的方向往前走,只是跟你前后脚的时候,你会拥有一颗宽容的心。你在宽容他们的时候,也在宽容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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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2 14:04:37 | 查看全部
快感和学习成本时间:2014-08-20 作者:未详 点击:185次   你吃一碗回锅肉,可以觉得“这青蒜苗很好,这肉一定是臀尖的,虽然这肉煮得火候稍过,但这样一来豆瓣酱就不至于太齁……”,也可以单纯地觉得“这碗肉真好吃”。
  
  你看一部小说,可以觉得“这个构思真精巧,这个视角真绝妙,这个高潮点设置得真好,这个长句真有韵律美……”,也可以单纯地觉得“这本书真好看”。
  
  你看一场球赛,可以觉得“这个战术落位很聪明,这次防守战术变换得很及时,这次换人太聪明了,这一连串的反击路线跑得好……”,也可以单纯地觉得“这场球赛真好看”。
  
  虽说你吃肉不一定需要了解厨子的手艺,读小说不一定需要了解写作的技巧,看球赛不一定需要明白战术,只要你觉得好就好,但是,客观上,如果你学会了做菜,你写过小说,你了解过战术,会更有利于你品味菜、小说和球赛。
  
  这个年代,大家很倾向于用一些简洁的语言来概括事物,但体验这玩意儿是独一无二的,语言描述或其他多媒体,只能使你无限接近,却无法让你真正明白。
  
  世上的大多数事情,若想要体会到其中的真谛,都需要学习成本,包括快感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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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2 14:04:48 | 查看全部
你在看风景,谁在看你时间:2014-08-20 作者:未详 点击:204次   他说,很想去看看大兴安岭,坐火车,在时间的轨道上缓慢行驶,最好再去漠河,中国最北端。
  
  我说,好呀。没有丝毫的犹豫。和一个不令人讨厌的人一起看风景,我认为是件相当值得期待的事情。
  
  真的去了。夜的哈尔滨。我们在火车站广场席地而坐。相识近十年,这样的独处,这样的敞开心扉,是从未有过的。忘记都说了些什么,漫无边际,城市这么大,唯有面前的人,是彼此熟识的。多么富有,历经的波折,辗转的城市,恋过的人,甚至读过的书,很多人擦肩而过,我们却拥有对方三千多个日子,点点滴滴,不曾忘记。
  
  火车轰轰隆隆。一觉醒来,清亮晃了眼,探头去看,错以为昨夜梦境未散,这澄澈的天空,像一个巨大的怀抱,自由而包容着一团又一团的白云。那云,远远看去,似披在山尖的头饰,为山的美丽,尽情地绽放。那一刻,我只想短信我所有的朋友,让他们知道我此刻正路过世上最美的云朵。可是,我怕我低头的一刹那,会有美景不小心而无辜地错过。
  
  这一程,尚无尽头,但仅此,已经足够,这美的云,这蓝的天,这错肩而过的辽远山林。回头,他还在,笑笑地看着我,本身已成了风景。
  
  人这一生,该有多少地方,是从未想过,却有一天你不但驻足,居然还为它流连忘返。
  
  漠河,中国极北之地,他带我来了,不为看雪,不为找北,只为看一看世界的尽头,是不是如歌里所唱,总是一片的光亮。我用相机拍下童话王国一样的北极村,拍下院落前清冽盛开着的纯白绸李子,拍下北极点足下踏过的土地,拍下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的白桦林。还有木质屋顶的小邮局,蹲守在极北的角落里,房门微闭,轻轻迈进去,像在清凉的空气里猛然触到了暖。写了明信片,给自己,给朋友,给家人,还有给他,每一张都有着值得纪念的意义——我不在天涯,我不在海角,我不在中国最北端,我带着想念居住在他们的心里面。
  
  返程。是俗事缠身的他急于要走。我拍下他慌张路过的世界,在本子里描述浸湿他睡梦里的雨滴,樟子树在招手说再见,木栈桥刚走过一遍,一草一木都与我的心在缠绵。他没有说,还会再来。即便说过,四千多里的距离,曾经熟悉的风景也会变得陌生。再说谁又能肯定,下一次一起看风景的人还会不会是那一个。
  
  剧情陡然转变,配乐从欢欣转为哀伤,旅程开始显得漫长,仍是火车,橘子一样的颜色。卧铺票因稀少而珍贵,只买到了硬座,他在拥挤的人群里补票,我独自靠窗,看谁家屋檐下升起的烟火。他短信来,让我不要着急。正回复,又收到他短信,让我看会儿书。空荡荡的车厢,我抽出纸张,搜集这一路的风和日丽,写着写着,泪水湿了脸颊,如同演绎生死别离。
  
  他回来,快要三个小时。他奔跑着,补好的票握在手心,喜悦写在脸上,双臂伸得长长,像生着翅膀的大鸟。小鸟不是我。我们虽相识多年,却也只是彼此人生的过客。
  
  从哈尔滨乘飞机回郑州,下着淅沥的雨。不知在哪个城市的上空,云朵冰山一样袭来,我指给他看,人生如云,聚着也好,散去也罢,曾经遇见美好,便已是感激。
  
  一星期之后,我收到两张盖着中国北极村圣诞邮局邮戳的明信片。一张是我写给自己的:好好生活,用心爱;一张是他写给我的:等到风景都看透,谁会陪我看细水长流?我把它贴在我的办公桌上,每次望去,都像是重新感受了这午后繁忙中的一次温馨的小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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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2 14:04:57 | 查看全部
灵魂最甜美的地方时间:2014-08-20 作者:未详 点击:107次   神给了大地、水和太阳
  大地、水和太阳给了苹果树
  苹果树给了赤红的苹果
  你给了我那颗苹果
  捧在柔软的两个手掌心之中
  有如世界之初那样
  和晨曦一起
  
  即使没有任何一句话
  你给了我今天
  给了我不会失去的时光
  给了我让苹果结实的人们的
  微笑和歌声
  说不定悲伤也 隐藏在
  横跨我们之上的蓝空
  抗拒那毫无目标的东西
  
  还有连你自己也没有察觉的
  给了我
  你灵魂最甜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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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2 14:05:06 | 查看全部
安详何须山水,减去心火亦凉时间:2014-08-20 作者:未详 点击:267次   《小窗幽记》,明代陈继儒所著。是一部流传至今、光耀古今的人生哲言小品集,其文玲珑剔透、短小精美、言近旨远、引人深思,被称为“中国人修身养性”的必读书。
  
  清闲无事,坐卧随心,虽粗衣淡饭,但觉一尘不淡。忧患缠身,繁扰奔忙,虽锦衣厚味,只觉万状苦愁。
  
  ——摘自《小窗幽记》第一八八篇
  
  人生一世,贵在幸福安详。何谓幸福安详?曾听过这么一句话:不必有求于人谓之富,不必俯首于人谓之贵。它说富贵,其实若得如此富贵,便何尝不是幸福安详。
  
  或许有人说富贵富贵,家财万贯、锦衣玉食才算得富,万人之上、舍我其谁才算得贵。的确,家财万贯、万人之上很容易让人显赫。然而,在现代这个高速发展、竞争激烈的社会,一颗心知足才算得是真正的富贵,比诸物质、权力,也许更多时候闲适无虑尤显珍贵。因为家财万贯的背后,也许是万事缠身、不得安宁;万人之上的背后,也许是苦心经营、鞍前马后。
  
  而,闲来无事,要坐要躺,但随自己心意,或水边垂钓,听丝竹之声与鱼儿相戏;或亭前对弈,任风云无形与杨柳相映,则可以说是另一种幸福快乐。不必担忧是晚睡还是早起;没有迎来也没有送往;天要下雨,各人自有神通;花要开放,离开你依然馨香烂漫。此时,即便你着粗布衣物、食清淡饭菜,也不会觉一丝平淡,甚至乐在其中。相反,若一身一心,整日为所谓凡俗富贵奔走劳顿、患得患失,那么即便你着华服锦衣、食美味佳肴,怕也只会是愁苦万端。
  
  只可惜世间太多人总以为不奔走经营便无从幸福,却极少有人承认:人的幸福快乐是多种多样的,到底幸福快乐与否,关键在于自己的感受。有时,不能拥有一切也可享受一切,而且这种享受更见修养性明。
  
  佛家有云,“安详何须山水,减去心火亦凉”,斯言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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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2 14:05:43 | 查看全部
美国为什么没有“剩女”这个词时间:2014-08-20 作者:未详 点击:238次   美国没有“剩女”这个词,也没有这个概念。
  
  有一次,我问一位快40岁的美国女人,为什么到了这把年纪还不嫁人。她特别典雅地回答我:“急什么,我还没选中呢。”
  
  的确,在美国,任何人都可以活到老、爱到老。在他们的印象中,30岁到50岁是女人最好的年华,女人就算到了60岁还被叫作年轻人呢!90岁的老太太拉着60岁的小伙子结婚登记,这事儿在美国一点儿也不新鲜。
  
  美国女孩在16岁时,如果有异性朋友,家长会允许她们单独和异性朋友出去吃晚餐、看电影。但前提是,到点必须回家。与中国家长视“早恋”为洪水猛兽不同的是,美国家长鼓励孩子与异性交往、相处,但是同时,他们也会教育孩子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所以,我们家的3个男孩都曾与异性朋友交往过,当时我还特别得意。过后我一琢磨,才发现其实美国女孩是在拿我们家儿子练手。她们从16岁开始就有计划、有预谋地拿男人练手,等到了22岁或25岁的时候,就成了久经沙场的情场老将。有了这样的历练,她们很难成为剩女。
  
  而我们中国家长,披着疼爱子女的外衣,禁止自家女孩和任何异性接触,恨不得希望她们在30岁以前最好过着尼姑般的生活。等过了30岁一看,自己的女儿怎么没人娶啊,然后我们的家长就开始着急上火地从背后把女儿往外推。
  
  我的3个儿子在美国中学里都学过一门课,叫“如何交友”,这门课让他们交到许多朋友,包括异性朋友,让他们不再孤单、寂寞。但我认为他们学的最有价值的一门课,其实是“如何分手”。
  
  有一天,我的二儿子回来,兴高采烈地说:“爸,妈,原来被女孩甩了没什么可怕的,老师说了,河里有的是鱼——美国最有影响力的交友网站起名就叫‘PlentyofFish(有的是鱼)’。”
  
  男孩有了这样的心态,就会觉得失恋并没那么可怕。对此,我强烈建议中国的学校也开设此课,那样的话,国内每年跳楼的少男少女就可能会减半。
  
  国内有一句老掉牙的口号,叫“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向上就是往上爬,往社会、权力、财富、虚荣的顶峰爬。一个忙于爬天梯的民族很少有闲心观赏周边的美景,体味男女的温情,有精神和文化的品位。这就造成了小孩过早成熟、少年一脸老成、中年人满面沧桑的“剩”景。
  
  然而,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句话伤害最大的就是女孩子,因为社会和家庭的压力让她们只会往上爬,等爬到顶端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剩”下了。
  
  所以,请大家记住北美崔哥的最新语录:“好好学习,天天向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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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2 14:05:56 | 查看全部
伊恩·达维:在天鹅羽毛上作画时间:2014-08-20 作者:未详 点击:203次   伊恩·达维今年46岁,生活在威尔士斯诺登尼亚国家公园的一个改建农舍中,与许多天鹅养殖场为邻。天鹅的脱毛季是达维一年中最忙碌的一段时间,因为他要抓紧时间,将天鹅身上自然脱落的羽毛收集起来,并清洗干净,再用镊子把一根根羽毛拉直展开,以便日后在上面作画。
  
  在收集、处理完天鹅羽毛后,达维才能开始创作。“每次作画前,我会先在头脑中描绘出创作思路,再画草图,因为创作空间太小了,我需要知道自己创作过程中的每个步骤。”达维在谈起自己的创作心得时说。
  
  在创作之前,达维会先给天鹅毛涂上一层起保护作用的油性底漆,然后再配合丙烯酸颜料和特制的“000号”画笔进行创作。丙烯酸颜料可以保护天鹅羽毛,而特制的画笔则可以勾勒出更多细节。创作这些作品是一项比较费力的工作,过去几年来,达维一直都在提高自己的技艺。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达维6年前才拿起画笔,这些精美的天鹅毛画作居然是一个新手画家的作品。“我的工作经历相当曲折,其中包括销售、设计、动物标本制作,我还在斯诺登尼亚国家公园当过保安,”达维说,“在40岁生日以前,我从未摸过画笔。”
  
  直到6年前,达维开始学习在帆布上作画,并发现了自己的艺术天赋。不久后,他前往新西兰旅游,遇到了现在的妻子特蕾西,更幸运的是在他那里看到了毛利人的羽毛艺术作品。
  
  毛利人的羽毛艺术作品激发了达维的创作欲望和灵感。他说:“当我看到毛利人的羽毛艺术作品时,一道光闪过眼前,我突然想到家附近的天鹅养殖场,想到了地上的那些天鹅羽毛,它们实际上就可以成为我的画布!”
  
  目前,达维已成为一位很有名气的画家,他的一幅天鹅羽毛画作也卖到了数千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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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2 14:06:12 | 查看全部
因你今晚共我唱时间:2014-08-20 作者:未详 点击:195次   16年前的春晚,红了《相约九八》。
  
  寒假过后回学校,毫不夸张地说,拖着箱子走的一路上,处处都能听到“心相约,心相约”。
  
  没多久,开会,开“浪淘沙”晚会的策划会。
  
  毫无悬念,《相约九八》被定为压轴歌,在全系范围内公开选角,我推荐了宿舍老三。
  
  老三的声音空灵、清洌。
  
  她最爱唱王菲的歌,每晚,我们都伴着她的歌声入眠。
  
  两年一次的“浪淘沙”是历史系的大事,公开选拔日,“演员”和“评委”们聚在阶梯教室。
  
  老三一亮嗓子,全场就静了,随之,是经久不息的掌声。
  
  得到同样待遇的还有大四的李岳,她的声音沙哑些,文艺部部长说:“你俩,一个唱王菲,一个唱那英!”
  
  接下来,是筛选各班送上来的节目,有的还只是创意。
  
  节目定完,文艺部的同志们留下来开小会。
  
  找排练场地、请老师、买道具、借演出服,合唱要落实到每个班出多少人……
  
  各人领命,会议结束时,繁星满天。
  
  从此,每日晚饭后,大家便去歌舞升平。
  
  老三不矮,但李岳太高,为了达到视觉上的平衡,李岳吩咐老三:“去买一双10厘米以上的高跟鞋!”老三哭丧着脸,她是打篮球出身,平时只穿球鞋。
  
  一遍遍练习,一开始不是这个起高了,就是那个忘词了;后来便总是笑场,终于有了默契,竟有创新:李岳唱“相约在甜美的春风里,相约在那永远的青春年华”,老三便做辅声:“来吧,来吧!”第二回合反之。唱到第30个晚上,简直臻于完美,隔壁的曲艺、舞蹈同仁闻声而来,挤在门口纷纷鼓掌。
  
  那天,我们去吃夜宵,在学校旁边的宿松饭店,满满当当坐了两桌。
  
  已是四月,我穿了一件毛线裙,胸口堆着绒花,老三还穿着球衣,李岳吓唬她:“上台那天,你要露!”说着,便用指甲划老三的脖子、后背:“这里,这里……”
  
  席间有一明一暗两对情侣,王凝及其男友是明,他们分别是《好日子》的男女领舞;周琪和孙丽是暗,这次演小品,大家都说,那层窗户纸即将被捅破。
  
  啤酒喝了一瓶又一瓶,李岳忽然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参加‘浪淘沙’了。”
  
  节目越来越像样,我们又开了几次会,逐一解决音效、化妆、主持人的问题。
  
  走两次台,最后一次是带妆彩排。
  
  彩排前,老三拎着长裙摆,踩高跷一样蹬着高跟鞋,围着寝室长桌先练了几圈。
  
  正式演出那天,王凝的脚崴了,她带着伤跳完《好日子》,她的男友举着她下台,她单手呈迎客松状,观众们还以为这是特意设计的。
  
  黄梅戏《打猪草》很受欢迎,因为所有的人都会唱;时装表演结束,文艺部部长擦把汗,他总怕报纸被姑娘们不小心撑破。
  
  周琪演一个失足少年,孙丽演老师,最后,周琪给孙丽跪下了,台下,有人起哄:“求婚吧!”
  
  当然,最引人注目的还是《相约九八》。
  
  散开马尾,戴上花冠,穿白纱裙的老三宛若仙子。
  
  李岳也很美,盘着头发,扬着下巴,像一只骄傲的黑天鹅。
  
  观众们鼓掌鼓得要疯了,最后,全体起立,口哨频起,要求返场。
  
  只好返场。
  
  没有准备合唱的歌曲,只能一人独唱一首。
  
  老三还是唱王菲的歌,轮到李岳,她唱道:
  
  徐徐回望
  
  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没想到她唱得那么好,台下原本沸腾的观众安安静静。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都洗不清今晚我所想
  
  啊……因你今晚共我唱
  
  柔黄的灯光自舞台顶部射下,洒落在李岳的身上。
  
  唱罢,她深深鞠了一躬,头也不回,潇洒地离去。
  
  幕后人员迎向她、祝贺她,而她抱住老三,哭花了妆。
  
  我一直站在红色幕布旁,这时,气球、彩带在半空飞舞,主持人宣布,晚会到此结束。
  
  十几年后,在北京,校友聚会,我遇到王凝,她在一所高校,已是副教授。
  
  我们交换了所知故人的下落,稍后,去KTV,王凝点歌,光看歌单,师弟、师妹们就笑着说:“太老了。”
  
  是啊,太老了,都快进入2014年了,我们竟然还在唱《相约九八》。
  
  很自然地,歌声里,我说起“浪淘沙”,说起那时,我们光是扎堆,就很快乐。
  
  繁星满天。
  
  四月的毛线裙,排练后,沁着薄汗。
  
  摆放着黄色斑驳桌椅的阶梯教室,一抬头,窗外一壁爬山虎。
  
  还有站在舞台中央鞠躬、谢幕的李岳。
  
  我终于明白,她为什么哭花了妆,我为什么念念不忘。
  
  我们在最美好的年华相遇,因一件事团结一心,看着它从无到有,慢慢变好,在其中感受激情、努力、认真、协作、友爱,然后,青春散场。
  
  真的,此去经年,听过的《千千阙歌》,也抵不上那晚的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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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2 14:06:32 | 查看全部
杜兰特:魔鬼留下的伤痕,是天使的指纹时间:2014-08-20 作者:未详 点击:93次   编者按:体育明星是和平时代的“英雄”,他们在赛场内外的生活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些体育明星是如何成长的?他们在成长中有什么鲜为人知的故事?从2014年第1期开始,我们推出“体育人物”专栏,约请《体坛周报》的知名体育评论员段旭撰写体育明星的成长故事,一起了解那些我们熟知的体育明星是如何走过自己的青春季,一步步成长起来,变成我们心目中的“英雄”的。本期登场的是NBA球星凯文·杜兰特,敬请大家关注。
  
  在橡树山学院上高三之前,凯文·杜兰特并不是一个很受关注的篮球明星。“我们总是教育他,努力会赢得一切,”杜兰特的母亲旺达·普莱特说,“他来到奥斯汀(得克萨斯大学)之前,就一直在努力,我们知道他一定会成功的。”
  
  1988年9月29日,杜兰特出生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他的童年在马里兰州的苏特兰度过,从美国国会图书馆坐30分钟地铁就可以到那儿。杜兰特的父亲韦恩·普莱特就在国会图书馆当警察。杜兰特才8个月大时,爸妈就离婚了(后来又复婚),从那时起,直到13岁,杜兰特和大他3岁的哥哥托尼,都由妈妈旺达一人抚养。
  
  旺达一直为美国联邦政府工作,年轻时曾错过一次升职的机会,起初她快被气疯了,但后来她意识到,是自己工作还不够努力,所以才没升职。“当时我就决定,一定不能让我的孩子再遇到这种情况,”旺达说,“他们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必须加倍努力。”
  
  11岁那年,杜兰特就确定了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天他郑重其事地对妈妈说:“妈,我长大了要进NBA打球。”于是,旺达带他去见了塔拉斯·布朗。
  
  塔拉斯·布朗是当地一个体育中心的篮球教练,高中毕业之后就没再打过正式的篮球比赛。旺达把儿子交到布朗手里之后,调教杜兰特便成了布朗的使命。从那时起,直到上大学之前,除去在橡树山学院念书那一年,再除去极少数特殊情况,杜兰特每天都会和布朗在体育中心见面。
  
  塔拉斯·布朗创造了一套自己的训练模式,其中第一条法则就是:禁止单挑。在布朗教练看来,单挑对篮球运动员的成长有害无益。他不让杜兰特打“斗牛”,而是为他设计了一套又一套练习方案,让他永无止境地练习。杜兰特说:“就像军事训练一样。”
  
  有时候,师徒俩会坐在一起观看比赛录像,或者阅读篮球书籍,布朗甚至常给杜兰特布置家庭作业。比如有一天晚上,杜兰特必须在回家后抄写跳投的6个步骤,抄500遍。塔拉斯·布朗说:“如果你在那个时候跟着凯文·杜兰特过一天,你就知道他为什么能成功了。”
  
  那时候,和杜兰特同龄的孩子,都在球馆里打“斗牛”。杜兰特承认:“很难受。小时候,你真的想跟朋友们一起玩。但我很高兴自己撑了过来,这让我更顽强。”
  
  调教杜兰特,塔拉斯·布朗出了不少狠招。他曾把杜兰特带到一个危险地区——L街。L街离他们平时训练的体育中心不远,当地人都知道那个地方,知道那里有一座很难爬的山,有一个很容易发生危险的斜坡。在布朗的要求下,杜兰特必须全速跑上那座70米左右高的小山。杜兰特估计,他这辈子可能爬那座山爬过1000多次,每次一爬就是25个来回。
  
  不光布朗对杜兰特实施魔鬼训练,旺达这个当妈的也不心慈手软。杜兰特爬那座小山时,旺达也常常过去当“监工”。旺达回忆:“如果我去看训练,看到杜兰特没有尽全力,或者在塔拉斯那里听到任何对杜兰特的不满,我就会把他要跑的量加上一倍。”
  
  有一天晚上,杜兰特在教练和妈妈的要求下,上山下山足足跑了75个来回。“杜兰特在跑的时候,我就坐在车里看我的书。”旺达说。“那天杜兰特跑完之后几乎都不能走路了。普通小孩是做不到这些的,”布朗说,“我曾经让别的孩子跟他一起跑,他们爬到上面就不愿意再试了。但杜兰特不会,他总会回到我这里,一遍又一遍地练。”
  
  光是听听,你也会觉得布朗的训练方法够变态,甚至忍不住怀疑他是否有“虐待狂”的倾向,但就像布朗所说:“杜兰特总能忍受一般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不过有一次,杜兰特也实在受不了了。那是他13岁的时候,布朗提出一个更变态的要求:杜兰特持球,摆出正确的投篮姿势,保持一个小时不能动,哪怕只是手臂抽搐一下,也要重新开始计时。出过几次错之后,杜兰特实在撑不下去了,他把球扔在球场中央,推开体育中心的玻璃门扬长而去,并且发誓再也不会回来。
  
  然而,才过了两小时,杜兰特就回来了,而布朗一直留在体育中心外面清洗自行车架,就等他回来。“我们当时什么都没说,只是回到里面继续练。”布朗回忆道。
  
  旺达和布朗早就约定,不管杜兰特取得怎样的成功,都不能让他知道,他们对他有多满意。旺达说:“我常常告诉儿子我以他为荣,也总是告诉他我有多爱他,但只要涉及篮球,即便他刚打完一场非常棒的比赛,我也绝不会让他太得意,因为其中还有一些更深刻的东西需要他去领会。”杜兰特至今记得,他高二时曾在一场比赛里打出26分、11个篮板、8次盖帽的优异成绩,而妈妈只是问他:“有没有努力防守?有没有跟队友好好配合?”
  
  杜兰特很快就习惯了布朗的魔鬼训练,而且沉浸在那种“残酷的爱”当中。他不再跟朋友一起出去混,也很少看电影,甚至从来没去过商场,他像一个修道士那样,封闭了自己的社交生活。只要有空,杜兰特就跑去体育中心找布朗,有时候甚至干脆让妈妈把饭送到那边,省得来回跑浪费时间。杜兰特儿时的伙伴鲍比·梅兹说:“不管他去哪儿,他总会带上一个篮球,我们经常拿这个取笑他。他穿一件白色T恤,T恤上总有一个脏脏的篮球印。”
  
  “篮球变成了我生活的大部分,”杜兰特说,“我不会让任何事妨碍到我打篮球。”
  
  上高二之前,杜兰特的身高从1。85米长到了2。01米,他的篮球之路也从此越走越顺畅。高二赛季结束后,15岁的杜兰特前往著名的橡树山学院进行试训。那天,他发现自己已经有实力同乔什·史密斯较量较量了——这个乔什·史密斯,出了名的有天赋,比杜兰特大两岁,半年之后就直接加入了NBA。“杜兰特并没有吃亏,”橡树山学院的教练史蒂夫·史密斯回忆,“他挺住了。我是说,他一直在得分。”史密斯教练当时就喜欢上了这个同时拥有内线身高和外线技术的小伙子,他知道自己得到了一个天才。
  
  很快,杜兰特就被橡树山学院录用。随后,他又长高了5厘米,到高三赛季开始时,身高已达到2。06米。杜兰特离开橡树山学院时,史密斯教练告诉所有的人,杜兰特将来会比卡梅罗·安东尼还要出色——卡梅罗·安东尼如今也是NBA的超级明星,他一度被认为是橡树山学院的球员中最强的一个。
  
  进入得克萨斯大学后,杜兰特迅速成为全美最顶尖的大学篮球运动员之一,但他每天还是努力训练,就像当初在体育中心跟着塔拉斯·布朗训练那样。如果球队的投篮练习定在上午10点,杜兰特就会9点半抵达球馆,即便主教练里克·巴恩斯安排休息一天,杜兰特也会自己加练,进不了球馆用不了场地,他就跑到学校的娱乐中心,跟普通学生一块儿投投篮。
  
  杜兰特清楚自己的弱点所在,明白自己的体格和防守需要提高。有一次,他在比赛里拿了30分以上的高分,第二天助理教练拉塞尔·斯普林曼给他发电子邮件,夸奖他:“昨晚打得很棒,可怕的是,你只可能变得更好。”杜兰特很快回复了邮件:“但是,我的防守怎么样?”
  
  里克·巴恩斯教练说:“他是真的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球员,他完全沉浸在这种愿望当中。他一心想提高自己,对此兴趣十足。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让你对他喜欢得不得了。”
  
  杜兰特花絮
  
  ●杜兰特在高中时一般穿3号球衣,在AAU(美国业余运动联盟)的首都蓝魔鬼队打球时则穿42号球衣。进入得克萨斯大学后,为了纪念他童年的导师查尔斯·克雷格,杜兰特把球衣号码改成了35号。几年前,克雷格被人谋杀了,去世时年仅35岁——35于是成了杜兰特的新球衣号。如今在NBA,杜兰特也继续身穿35号球衣。
  
  ●得克萨斯大学的助理教练拉塞尔·斯普林曼把杜兰特招进了得克萨斯。当时斯普林曼听到传言说,杜兰特已经跟别的学校达成了协议,他试着打了一个电话,杜兰特的爸爸告诉斯普林曼:“拉斯(昵称),我们向你保证,我们会去学校访问完再做决定的。”后来,杜兰特跟爸爸一起去了一趟得克萨斯大学,他们觉得那里更有家的氛围,于是最终决定加盟得克萨斯大学。
  
  ●杜兰特学生时代最好的朋友是泰·劳森,如今在NBA丹佛掘金队效力。劳森是杜兰特在橡树山学院的队友,在球场上打控卫。高中毕业后,劳森加入了北卡罗来纳大学,他本想说服杜兰特一同加盟北卡罗来纳大学,但杜兰特最终选择了得克萨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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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2 14:06:49 | 查看全部
斯蒂芬·金:恐怖为王,胆小如鼠时间:2014-08-20 作者:未详 点击:173次   斯蒂芬·金,是一位作品多产、屡获奖项的美国畅销书作家,根据其作品改编的知名影视作品有:《肖申克的救赎》《伴我同行》《闪灵》《幻影凶间》《危情十日》《迷雾》《绿里奇迹》《鬼怪》等。
  
  被抛弃的孩子
  
  那是美国缅因州东部港口城市波特兰1949年的秋天,金对他的家人说,想出去买一包烟,从此一去不返。他丢下了两岁的儿子斯蒂芬·金和养子大卫,甚至连一笔抚养金也没有留下。
  
  此后,他的家庭四处搬家。到斯蒂芬·金11岁时,妈妈带他回到了缅因州的达勒姆去照顾她年迈的双亲。与盛产海产和啤酒的海滨城市波特兰不一样,达勒姆城起源于烟草业和镇上的铁路。
  
  斯蒂芬·金小的时候,常常和朋友们在铁路旁边玩耍,直到有一天,他目击了自己的朋友被火车碾成肉酱。当时他若无其事,直至回到家中,家人发现年幼的斯蒂芬·金完全不说话,似乎受到了惊吓。家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母亲无助地看着儿子,直到得知他朋友的死讯。
  
  有些人认为这件事或许激发了他心理上的黑暗,影响了他的创作,但他本人不同意这个说法,他甚至否认自己还记得这件事情。多年以后,他写了小说《尸体》,故事说的正是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小镇,4个一心想成为英雄的少年,离开城镇去寻找一具小男孩的尸体,以便上电台、电视出风头……
  
  里斯本高中的《魔女嘉莉》
  
  斯蒂芬·金的外公、外婆去世之后,他的母亲到当地的洗衣店工作,以养活一家人。
  
  家境贫困的斯蒂芬·金在读小学的时候,就展现出了对小说出色的掌控能力。当时他哥哥大卫办了一份学生报刊,未成年的斯蒂芬·金就开始在上面撰写文稿,是否收到过稿费不得而知,但小小年纪的他,就将自己从其他题材获得的灵感写成了小说。斯蒂芬·金亲手印刷、装订的恐怖小说《陷阱与钟摆》,被他拿到学校热卖,赢得了“热辣抢手”的效果。
  
  14岁那年,斯蒂芬·金在家中的阁楼上发现了一个小箱子,里面是他父亲收藏的一些恐怖小说和科幻作品,他在阅读之余便也舞文弄墨起来————随着箱子的打开,斯蒂芬·金的创作生涯也翻开了新的一页,黑色与魔幻开始占据他的书稿。
  
  20世纪60年代,斯蒂芬·金在安德罗斯科金县的里斯本高中读书,这个学校有很多和他一样的穷苦人家的孩子,其中,一个经常受人欺负的女同学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时候,全美国都充斥着各种抽奖活动和有奖竞赛,那个女同学的母亲常常流连于这些中奖率极低的游戏,却没留下多少钱花在几个孩子身上,那个可怜的女同学经常几个月都穿着同一套衣服去上学,有一天她好不容易换上新衣服,却遭到同学们变本加厉的嘲笑。而另一个女生,全家都住在破烂的拖车里,他们全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一副巨大的十字架就放在他们家的“起居室”里,十字架上的耶稣,脸上还挂着痛苦的表情。
  
  多年以后,斯蒂芬·金与朋友弗里普·汤普森订下一个10美元的赌约,汤普森说,假如斯蒂芬·金写出一篇由女性视角出发的小说,就给他10美元。斯蒂芬·金当时恰好有一个写作点子,讲一个被孤立的女中学生掌握着某种超能力,还用这种超能力来惩罚那些长久以来欺负她的同学,联系到自己的母校里斯本中学,于是就有了《魔女嘉莉》的故事:嘉莉生长在单亲家庭,母亲是宗教狂热分子,对嘉莉百般折磨,使她长期生活在沉重压力下。在学校,她同样是受欺凌的对象,16岁时在更衣室里突然来了第一次月经,遭到同学们的取笑和羞辱……嘉莉长期受压迫的情绪终于爆发,利用意念力制造了火灾、漏电等事故,造成彻底的悲剧。
  
  1973年的春天,妻子塔比莎从家里的垃圾堆中捡到斯蒂芬·金遗弃的《魔女嘉莉》旧稿,她觉得故事很不错,于是劝说丈夫润色一下,拿到出版社试试。结果这本处女作总共卖出了230万册。他拿到20万美元,相当于他31年的工资。斯蒂芬·金从此辞掉中学教师的工作,成为职业作家。
  
  要知道,毕业后的一段日子,斯蒂芬·金白天工作,晚上才抽空写一些怪力乱神的小说。工资菲薄,写出来的东西又没有人要,他心中的怒火只有在扑向打字机写恐怖故事时才得以宣泄。有一种比较励志的说法是,斯蒂芬·金一度买不起稿纸,只能把字打在买牛奶的发票的背面。有意思的是,因为他偏执的迷信,以及对13这个数字的害怕,如果打字打到第13页,他一定要拼命打下去,一直打到页码数字吉利为止。
  
  从此以后,由于斯蒂芬·金实在会讲故事,且惊悚悬疑还带着血腥杀戮的内容,又格外适合改编成影视,因此几乎他的每一本小说都被搬上了银幕。
  
  斯坦利旅馆里的《闪灵》
  
  靠帮洗衣店工作、含辛茹苦把儿子养大的母亲在1974年过世,斯蒂芬·金为了排遣忧郁,和妻子一起去落基山国家公园附近的斯坦利旅馆散心。这家旅馆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09年,许多富豪与名人,包括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日本昭和天皇、作曲家约翰·菲利普·苏萨等人都曾在此居住过。
  
  那天,因为旅馆冬季结业,斯蒂芬·金夫妇成了唯一的客人,也就是在这家旅馆里,斯蒂芬·金写出了他最重要的作品《闪灵》。在这部小说中,一位不得志的作家杰克·托伦斯接受了一份在冬季照看旅馆的工作,和妻儿搬进了科罗拉多州的好望旅馆,杰克期盼自己在这期间恢复负责任男人的形象,同时创作一部剧本,让自己的作家生涯重见光明。
  
  1977年出版的《闪灵》是斯蒂芬·金的第一部精装畅销书,故事里的杰克并没有等到自己的作家生涯重见光明的一天,倒是故事外的斯蒂芬·金凭此奠定了自己畅销作家的地位。
  
  斯蒂芬·金的一些狂热粉丝坚信偶像在斯坦利旅馆受到了鬼魂的启发,从而在后来的写作之路上一帆风顺。有意思的是,斯坦利旅馆的确是一个充斥着闹鬼传闻的地方,传说旅馆里的舞厅偶尔会发出诡异的钢琴声,美国科幻频道的探秘节目《猎魂者》还做过一期关于斯坦利旅馆的节目。而在《闪灵》里出现的217客房,也成了游客的必到之处。
  
  闹鬼的传闻是否真实无法证明,但可以肯定的是,《闪灵》里杰克日夜打印的小说稿纸上竟然一行行全是“只会工作不会娱乐的杰克很快就要发疯”,这正是斯蒂芬·金在未成名前的焦虑、绝望心态的抒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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