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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5-19 10:41:22 | 查看全部
万般滋味独自感受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139次

  1
  
  在成为演员之前,我是浙江游泳队的一名运动员,主攻自由泳,2003年拿过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的亚军。2005年,队里收到了备战北京奥运会的大名单,包括我在内的几名队员即将开始为期3年的封闭式训练。也许是多年来一直在泳池里泡着,所以头脑比较容易冷静。那年,19岁的我开始认真地思考自己的人生。我清楚以自己的实力也许在国内可以冲击名次,但是在奥运赛场上取得成绩的概率微乎其微,很有可能经过3年的苦练只换来水立方的“一轮游”。于是,在2005年那个喧嚣蒸腾的夏天,我对自己说:金世佳,该是寻找一条出路的时候了。
  
  在那之前我看过一部由日本演员田村正和主演的电视剧,叫《美人》,他饰演的外科医生像王子一样风度翩翩,带着沧桑忧郁的深情,让人眼光迷离,无法自拔。我跑遍了上海所有的音像店,攒了满满一抽屉他的作品的光盘和录像带,拿腔作调地模仿他的表演,甚至续写他的剧本。现在想来尽管惭愧,却也十分有趣。
  
  于是2005年的夏天,那个寻找出路的少年想到了他秘密基地里的宝藏。于是像很多歪打正着的剧情一样,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报考了上海戏剧学院。
  
  2
  
  大学毕业那年,我在《爱情公寓》里饰演陆展博,本以为只是一部临近毕业的纪念之作,没想到大获成功。就好比买饮料,你买的是一瓶,打开一看,瓶盖上写着:再来一箱!
  
  还好,多年在泳池中浸泡得来的清醒头脑在我得意忘形之前再次发挥了作用,我找到院里一位敬重的老师求教,他对我说了这样一段话:
  
  表演是一门艺术,但演员是一份职业。演员既希望自己能出演名利双收的作品,又希望能通过角色在艺术上有所追求。你的一生会出演很多作品,可能有几颗像珍珠般光华耀眼,也会有一些,像砂石一样磨人,但决定你能走多远的,是你自己有多强韧。如果你现在犹豫不决,不如换个环境去体验生活,你还年轻,不怕输。
  
  当时我似懂非懂,只有最后一句听得比较明白:趁年轻,去折腾,不怕输。
  
  于是我就真去折腾了,拿着老师的亲笔推荐信,暂别了《爱情公寓》,踏上了前往大阪艺术大学舞台表演研究所的旅程。
  
  3
  
  现在回想起来,初到日本的记忆只有一种:自来水的味道。
  
  去日本求学没有获得爸妈的支持,所以留学申请、学费等一切花销全靠自己的积蓄。但当学费等大项开支付出之后,积蓄就所剩无几了,生活变得极为贫困,除了填饱肚子已经没有任何奢求。最潦倒的时候,连续三天只靠自来水充饥。
  
  也许是饥寒交迫出灵感,也有可能是自己血量不多自动释放大招。在这期间我写了一封给田村正和的长信,关于我如何欣赏他每一部戏的表演,和他探讨如何成为好的演员,以及什么才是真正的表演等一系列高深莫测的话题。在经历了反复纠结,几易其稿之后,我终于在冬天来临之前把这封信誊写工整,装进信封,然后塞进了包里。这一塞就又是半个月。
  
  寄信的那天我正送着报纸,冬天的第一场雪降临,在零星飘雪的青色天幕下,路边的一个邮筒毫无征兆地出现在视野里,“干。”我在心里默默地念了一句,把信快速地塞了进去。
  
  4
  
  为了填饱肚子,我开始找工作。先是出没于大阪各个招工网站,后来直接在住处附近的商业街上毛遂自荐。有天早上我收到一条短信,附近有家酒吧让我去做试用酒保。我大喜过望,怀着应聘调酒师一类高端炫酷职位的心态来到了酒吧,结果,事实证明我想多了,我的工作只有一个——洗杯子。
  
  洗杯子也并不简单,要经过冲洗、蒸汽消毒、擦拭三个步骤,最难的是把一整盘(大概20只)摇摇欲坠的高脚杯从高温蒸汽消毒机里端出来,再用干布擦到老板要求的“水晶一样剔透”。那家酒吧大概有300只杯子,有一只花纹独特的马天尼杯我起码擦了6次,所以我猜那晚我可能刷了将近两千只杯子。凌晨三点筋疲力尽的我从酒吧回到家,梦里全是晶莹闪烁的玻璃杯和氤氲不定的水蒸气。
  
  第二天我又去酒吧上班,老板却告诉我不必再来了。原来那天刷杯员病休,我被以试用为由当了替补,更让人无语的是,试用期间的工资自然也是没有的。
  
  经过这次“杯具的试练”,似乎老天也看不下去了,于是剧情慢慢出现了逆转,我开始了全新的打工生涯,从送报纸、送牛奶、端盘子、做饭团之类常规兼职工作,拓展到了修路、搬家,甚至帮寺庙里的和尚做法事的神奇工种。经济状况也有所改观,从一贫如洗基本达到了小康水平,唯一的遗憾是始终没有操作过挖掘机。
  
  或许是因为当时的简单和毅力,我的学业和舞台剧演出也逐渐走入顺境。跟同学们表演的舞台剧还在当地的社区加演了几场。
  
  5
  
  2009年扮演陆展博的时候,我的体重还是90公斤,因为日本生活的清贫,毕业回国的时候瘦到74公斤,有了之前一直缺少的“凌厉感”,头发也长得像是搞地下音乐的摇滚歌手(因为剪头发贵)。为了省钱,回国的时候我坐了两天的船,妈妈远远看到我的时候,手开始抹眼睛。
  
  沿着这条文艺之路,机缘巧合认识了陈建斌老师,在寒冬季节的大西北拍了一部文艺片,冻到感冒停不下来,幸运的是这部片子在2014年获得了五项金马奖提名,而我则是《一个勺子》里面那个勺子,意思是傻子。
  
  6
  
  一直觉得我们的一生应当分为四段,每二十年一轮,分别是寻找、奋斗、不惑和百味。
  
  而这一切的诸多变动,小时候进入游泳队,青年时代转行学习表演,稍有名气的时候放弃一切孤身在异国他乡喝自来水度日,抑或是为别人送报纸,洗杯子,卡着秒表去拿第二块饭团(老拿第一块太不谦让,拿晚了第二天就没有伙食了),再次出演男一号……也都会像那柄汤勺,浸染了足够多的味道,变得沉重,支撑起一个有内容的生活。
  
  演员是我的职业,并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依旧会坐公共汽车,乘地铁,最常用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最大的爱好是种苔藓……有时会期待十年后自己的样子。
  
  哦,对了,差点忘了说田村正和的回信,翻译过来大意如下:
  
  “Kim桑,非常荣幸能得到你如此的支持和喜爱,我也很高兴你投身了表演事业,并且来到日本深造。关于你的诸般际遇,那是你的人生,经历之后都是财富。我只是个一直在演戏的演员,人生太过复杂,我也不是万事明了,能送给你的只有四个字:好好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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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9 10:42:08 | 查看全部
黛玉的小心机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215次

  许多人表示不喜欢林黛玉,“小心眼,哭哭啼啼的”。说这话的人,有的没看过《红楼梦》,不过是人云亦云,有的看过《红楼梦》,只是少了点耐心。他们没有耐心去体会一个少女的成长,才看个开头就下了定论,然后便转身走开了。我为他们感到可惜。
  
  林黛玉,曹公最为珍重的心上人,怎么可能性格如此单薄?《红楼梦》超越诸多古典小说的地方在于,它里面人物的性格总是在发展着,视为成长小说也不为过,你可以看到,宝玉在成长,宝钗在成长,林妹妹,也在成长。
  
  林妹妹一出场,的确就与眼泪相伴,先是在贾母面前,被这位慈祥的老祖母几声“心肝儿肉”叫得伤感,“哭个不住”。晚上回到住处,又独自抹起了眼泪,紫鹃跟袭人说,是因为白天看见自己招得宝玉犯了“疯病”,她不安到流下泪来。
  
  这确实是个理由,但只是理由之一。黛玉小小年纪,突然飘落到这人地两生的所在,眼前人语喧哗,珠环翠绕,却筑成冰冷的壁垒,一个陌生的江湖,让不久前还在父母膝前撒娇的她,怎会不暗自心惊?一整个白天,无论回答贾母的问话,还是到两位舅母房间里做礼节性拜访,她都察言观色,步步为营,生怕多走一步路,多说一句话,深夜的灯下,也才松弛了一半,惶恐、委屈、惊惧俱上心头,未来像片黑暗的大海,等待她泅渡。
  
  还好,黛玉很快就适应了环境,贾母宠溺,宝玉呵护,她心恬意洽,但似乎又愉悦得过了头。接下来的每一次出场,居然都是在得罪人。
  
  先是得罪了王夫人的陪房,周瑞家的。这周瑞家的,生了一双势利眼,但偶尔也能发发善心,这些都不论,黛玉冒犯她那回,却是毫无道理。原是薛姨妈有十二朵宫花,让周瑞家的送给贾府的小姐和少奶奶,周瑞家的由近及远送了一大圈,最后两朵送到黛玉这里。黛玉瞟了一眼,冷笑一声:“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
  
  听听这话说的,比那个抱怨“像样的东西也不能到我手里来”的赵姨娘也高明不到哪里去,丢了主子的身份不说,还白白得罪一个能在王夫人面前说得上话的人,林妹妹这性子使的,真是不值当。
  
  她得罪的第二个人,是李嬷嬷。李嬷嬷是宝玉的奶妈,在薛姨妈家里,宝玉要喝酒,李嬷嬷劝他不要喝酒,怕老太太老爷问起来,她做奶妈的也要担责任。黛玉不管她的苦衷,“悄推宝玉,使他赌气”,又说“别理那老货,咱们只管乐咱们的”,这口风,又有点像那个晴雯了。
  
  李嬷嬷自诩火眼金睛,骂起袭人都是“妆狐媚子哄宝玉,哄的宝玉不理我,听你们的话”,这种被遗弃感当是她的一个痛点,对黛玉虽然敢怒不敢言,焉知她不会跑到王夫人面前说点什么?她的身份资历在那儿,又是个不大有分寸感不怕生事的人。
  
  黛玉最初在王夫人房间里和她谈话,相当机警敏感,怎么一转脸就这样任性使气?窃以为,这里面是带有点表演性的,她跟周瑞家的挑理,当是做给贾宝玉看的,她要在他面前,表现出一个卓尔不群的自己。
  
  要显得卓尔不群,路径有很多种,其中一条捷径是,到处树假想敌。亦舒曾说,有一种女人,“不知道喜欢有人得罪她,好挟以自重,骄之亲友”。一个人,若被全世界的人迫害,似乎足以说明自己不同流俗——俗,不就是大众吗?杜甫写诗夸李白,就说“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一听这人就牛得紧。
  
  黛玉和李白一样,缺点与优点同样突出,也许有魅力的人,总有各种瑕疵,“十宝九裂,无纹不成玉”,那些瑕疵,正证明它的真。林黛玉的种种张狂里,有一种我们熟悉的少女气质,除了宝钗这种仿佛一出生就很成熟的人,谁没有过把拧巴当个性,把尖锐当真性情的少年时代呢?
  
  而她撺掇宝玉不要理睬李嬷嬷,亦未必是赞成宝玉喝酒,更多的,怕是想要在宝钗面前展示自己对宝玉的控制权。当李嬷嬷说“你倒是劝劝他,只怕他还听些”,黛玉理直气壮地一通抢白,是在撇清,也是快乐地逞口齿,但终归,还是暴露了她内心的紧张,此时,她对于新环境的紧张,已经转换为对宝玉的紧张。
  
  若不是心中不踏实,怎会在意一城一地之失?若是真的自信,又何必一次次地突出自己?黛玉这样处处留心,掐尖要强,不过是因为她没有从宝玉那里,得到她想要的那句话。那时的宝玉,对她虽然也是各种温存体贴,但总是处于青春的躁动期,真如黛玉所言,是见了妹妹就忘了姐姐。
  
  爱一个没有十足把握的人,就像在暗夜里踮脚走过水洼,你不知道哪一步会踏空。你看那时的黛玉,她试探、争吵、哭闹、没来由的醋意,像一粒粒石子,将黛玉原本安宁的生活硌得伤痕累累,但也是她黑暗中的落脚点,一粒一粒,将她带到光明的地方。
  
  宝黛之恋,并不是一见钟情式的,虽然一开始宝玉也说,“这个妹妹我好像见过”,但这种似曾相识的好感之后,宝玉又漫游了许多地方,见了很多人,经过一系列的比较、思考与顿悟,才终于确定,他只能得到黛玉那份眼泪,黛玉才是那个与他同生同死的人。在这之前,黛玉要受许多苦,掉很多眼泪,甚至于,失很多次态,这既是小说一开始所言的“还泪”模式,也是一个少女能为她的爱情所做的。
  
  在曹公的笔下,一个女孩子并不是因为聪明懂事而可爱,相反,是因为尖锐、计较、虚荣、笨拙而可爱,黛玉的魅力,很大一部分来自她的自苦,那自苦,让你对她有一种同类的同情,看到曾经不知所措的那个自己,你几乎想隔空摸摸她僵硬的臂膀,你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
  
  当黛玉亲耳听到宝玉当她是个知己,确定自己才是宝玉过眼的弱水三千里,愿意掬起的那一瓢饮,她突然就变得安宁了,柔软了,像是化茧成蝶,你看到的黛玉,再也没有跟谁起过冲突。
  
  首先是跟宝钗“金兰契共剖金兰语”,将自己的心里话,敞开了说给她曾经有着巨大的敌意的这个女子听,这固然是因为她觉得宝钗对她不错,但也是对宝玉的爱情有了信心,因为自信而强大,因为强大而通达。
  
  宝钗的妹妹宝琴来探亲,贾母宠到史无前例,压箱底的两件斗篷,一件孔雀毛的给了宝玉,一件野鸭子毛的给了宝琴,还想为宝玉求亲,又特地托人带话给宝钗,说,琴姑娘小,别拘谨了她。替这小姑娘样样想得周到。要是放在过去,黛玉不知道要怎么不痛快,但这次她上赶着对宝琴只喊妹妹,连名字都不叫,真像是待自家亲妹妹一般。爱情给了她能量,像一个小小的护身符,帮她医好那些口不能言的暗疾。
  
  尤其和前面章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宝钗派个老婆子送燕窝那回,她很客气地跟那老婆子说费心,又要她在外间喝茶,“婆子笑道:‘不吃茶了,我还有事呢。’黛玉笑道:‘我也知道你们忙。如今天又凉,夜又长,越发该会个夜局,痛赌两场了。’婆子笑道:‘不瞒姑娘说,今年我就大沾了光儿了。横竖每夜各处有几个上夜的人,误了更也不好;不如会个夜局,又坐了更,又解闷儿。今儿又是我的头家。如今园门关了,就该上场了。’黛玉听说,笑道:‘难为你。误了你发财,冒雨送来。’命人给他几百钱,打些酒吃,避避雨气。”
  
  她对老婆子客气不难理解,那是看着宝钗的面子,但对于这个着急去赌博,拒绝喝茶的老婆子,她是如此温和体恤,跟前面动不动就撂脸子的风格差别极大。在这几章里,我们能集中感觉到黛玉的成长,她从一个尖锐的,总带着质疑眼神的少女,变成了一个通晓事理的姑娘。与此同时,她感觉到自己的眼泪也越来越少了,对宝玉说,她经常只是觉得心里酸楚,却哭不出来。
  
  成长,也意味着耗损。在爱情确定之后,黛玉的柔软里,带着一点点疲惫,她不再像前面那样频繁出场,曹公对她的描述,也很少有神来之笔,提到她总是一种表情,一种无伤大雅的感伤。这或者可以说明,虽然婚姻尚成悬念,但她更在意的,是宝玉的心,她的那种疲惫,是终于抵达目的地后的满足。
  
  《红楼梦》里的林黛玉,不是一朵花,一开始就开在那里,到结束时再凋谢。它描述的,更像是一朵蓓蕾,你目睹它生长、展开,一点点绽放,看得见它的每一点改变,皆有来由,正是这种可以信任的改变,构成了黛玉灵魂的层次,让你可以踏实地爱她,从始至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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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9 10:42:23 | 查看全部
树摇叶落,人摇福薄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215次

  很多年前,有一回,跟朋友们吃饭,席间有一位不太熟悉的朋友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在吃饭时,举止与大家不同,手既不扶碗,也不放在碗边,而是垂在桌底下,而且一个劲地抖腿。
  
  吃完饭后,这位陌生朋友先告辞了,我就与其他朋友们闲聊,其中一位朋友问我对此人的评价,我说:“此人日后很难发达,会穷苦一生。”朋友问我这是为什么?我说:“古人说过,人吃饭时一定要手扶碗,手不扶碗会穷苦一生的。”
  
  事隔多年以后,我无意中听到朋友们说起此人的情况,果然在这几年中,他一事无成,不知换了多少份工作,也曾做过买卖,但几乎是全军覆没,干啥啥不成,始终处于漂泊不定的困顿状态。
  
  俗话说:“要以食就口,不要以口就食。”意思是说,人在吃东西时要把食物拿到嘴边吃,而不要把嘴巴凑到食物上去吃。
  
  “树摇叶落,人摇福薄”,抖腿也是一种破财的相。在民间有“男抖穷女抖贱”一说,如果一个人老有爱“瑟”的习惯,一坐下就开始抖腿或者耸肩,老处于一种不安稳的状态,对于男性来说不容易聚财,对于女性来说下贱轻浮,败家破财。
  
  南怀瑾老师在他的著作中曾经提到过抖腿的情况,南师说:腿(脚)不要抖,这个动作的习气要戒掉,不戒掉会倒霉,运气不佳。一个人千万不要抖腿(脚),坐在那里两腿(脚)这样抖动,有钱则钱抖光,有人则人抖光,家破人亡。如果是出家人,则茅棚都会抖掉,所以抖不得的。
  
  从相学上说,抖腿是一种破败的相,经常抖腿的人会把自己的好运、财运和福气都抖光,而且抖腿也是一种轻浮相的表现,所以大家要避免这个习惯。
  
  耸肩也是一种损财的举止。有些人坐着爱耸肩,走路时也爱把肩挑起。在武术界,练太极拳、八卦掌、形意拳等拳种都要求“沉肩坠肘”,沉肩是指放松两肩关节,不使其耸起;坠肘是肘尖常有下垂之意。只有沉肩才能松肩,肩关节的松沉和旋转自如,能起到舒展肩部韧带、肌肉的作用,沉肩有助于含胸拔背,有助于气沉丹田。
  
  一个爱耸肩的人,他的脖子老会向前挺,大家想想看,鸡不正是时刻都把脖子伸长在找食吃?所以说,爱耸肩的人生活不容易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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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9 10:42:34 | 查看全部
Matt和他的Coffees计划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99次

  你朋友圈有多少好友呢?一百?两百?还是一千?有多少是你真正的朋友,又有多少人从未谋面?
  
  你们或许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之后便再没有联系;你们或许是老同学,却因为不同的人生轨迹而渐渐疏远;日积月累,你通讯录里的人越来越多,“朋友圈”里不是朋友的人也越来越多,多到你都不像以前那么热衷分享自己的状态了。
  
  在世界的另一头,有一个28岁的澳大利亚小伙子也跟大家有着一样的烦恼。他叫MattKuleza,大约7年前开始用Facebook,到现在,Matt已经有1088个好友了。就在不久前,他发现这些好友当中,他居然有一大半都不认识。“有时候我上Facebook是想follow朋友的近况,但总是被一些不是很熟的人刷屏,也蛮苦恼的。”
  
  如果换作我们,可能就直接拉黑或是删除好友了,Matt却反其道而行,决定把Facebook上那些熟或不熟的好友通通约出来喝咖啡!于是他从今年9月开始,每天至少和一位Facebook好友喝咖啡,目前已经进行到第25杯咖啡了,Matt称之为1000+Coffees计划。
  
  Matt和Joshua是2013年在音乐节上认识的,Matt说他现在还记得当时跟一群朋友在音乐节露营的时光,一年后的这次咖啡之约让两个人从“一面之缘”变成了好友。
  
  Jason是Matt小时候的玩伴,长大后就失去了联系,有了Facebook之后两人通过共同好友加了对方,但也很少说话。这次见面是两个人10年后的重聚了。
  
  “一开始要跨出舒适圈跟不熟的朋友聊天,可能有点尴尬,但你会发现原来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学习的东西!我前阵子跟小学同学见面,上次看到他已经是1998年的时候了,现在他成了一名专业摄影师。”
  
  Matt同时也将每次见面的故事写成一篇篇小短文,放在1000+Coffees网站上。他估计完成1000+Coffees计划大约需要三年或更久的时间,但无论如何他都会坚持下去,直到完成为止。
  
  除了跟大家喝咖啡,Matt也把每次的聚会拍照留念。
  
  噢,对了,Matt还跟前女友见了一面。“我甚至也把5年前的前女友约出来喝咖啡,我们目前都各有另一半,不过能够见个面、叙叙旧的感觉真的很好。目前为止我的‘朋友’们都觉得这个计划很有趣,我也很开心。虽然这是个很简单的想法,却对我的生活产生许多正面影响。”
  
  在他的1000+Coffees网站上,他把每次喝咖啡的过程和收获都用文字记录下来。
  
  这也让他多了很多与不同类型的人对话的机会,Matt把自己想象成一个采访者,倾听别人的生活经验。
  
  在社交网络盛行的年代,大家都习惯坐在电脑屏幕前面动动手指,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反而减少了。
  
  有时候他也会特地早起,就为了和朋友喝一杯咖啡,聊聊天。
  
  因为1000+Coffees计划,Matt重新认识了自己的生活圈,也和朋友们建立了更紧密的联系,这让他更期待接下来会遇到什么有趣的人、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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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9 10:42:46 | 查看全部
简单处世傻做人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132次

  东晋的罗友是个奇人。
  
  他有才,记忆力特好。他曾随桓温平定蜀地,后来皇帝问起成都的情况,别人说不全,他却把宫殿楼阁的大小,道路的宽窄,甚至所种植的果树、竹林的多少,都随口道来。那大脑仿佛是带着摄像头的电脑。别人不信,拿出簿册来验证,结果毫无差错。
  
  他也会为自己争取机会。一天,桓温召集部下为一个新任太守饯行,罗友姗姗来迟。桓温问他原因,罗友答:“途中遇见鬼取笑我说:只见你每次都是送别人去做郡守,却从未见别人送你去做郡守。我先是害怕,后来惭愧,伤心落泪,故而来迟。”听听,在要官呢。此话一出,让桓温也为自己怠慢他而心生惭愧了。
  
  可是,智商情商都如此高的人,有很多人都说他傻。从小傻,当官傻,一直傻了大半辈子。
  
  比如说,罗友家中贫穷,常吃不饱饭。有一次他天不亮就等在一家大门外。主人发现了,问他什么事。他实话实说:“听说你家祭神,想讨一顿饭。”然后,躲到门边等着。天亮后,得了吃食就走了,也不觉得难为情。
  
  讨口吃的,用得着去那么早吗?问你什么事,你不会说路过吗?可罗友就是这么傻。
  
  吃不饱饭,就得找活干。罗友就去桓温手下做事。有一次聚会,罗友坐了一会儿就告辞。桓温挽留他,他回复:“我听说羊肉味道很美,以前没有机会吃,现在已经吃饱了,就没有必要再留下了。”
  
  呵,还是这么简单,直接把最真实的想法袒露出来,不管领导听了什么想法。不是傻是什么?
  
  后来,罗友好不容易被提拔。赴任前,荆州刺史桓豁邀他晚上来住宿。这么显赫的荣耀,又是和高官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多少人求之不得呢,你猜罗友怎么说?他说:“我已经有了约会,那家主人贫困,也许会破费钱财置办酒食,他和我有很深的交情,我不能不赴约,请允许我以后再遵命。”桓豁不信,暗中派人跟着他。到了晚上,他真到穷朋友那儿去了,高高兴兴地对饮薄酒。
  
  不负上司之约,容易;不负下属之约,也不难。但当两者冲突时,这样的选择真的不容易。守信,不负穷朋友,在罗友眼中,是最简单的为人之道,但在他人眼中,就真是傻了呀。
  
  罗友当了刺史,不多事,不扰民,自然也穷。有一次他听见别人夸富,也自夸:我有供五百人吃饭的食具。家里人都大吃一惊:他向来清贫,哪里有这么多宝贝?后来得知,他指的是两百五十套黑食盒而已。
  
  不贪不占不伸手,也是他认定的为官之道。
  
  老子曰:“大道至简。”所有的真理都是最简单的。以简单之心处世,遵从做人为官的根本原则,看似容易看似傻,却是极其可贵、极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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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9 10:42:58 | 查看全部
Loser才跟烂事折腾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94次

  之前在网上看到一个让人心酸的故事。一个毕业了几年的女孩因为点的牛肉面里的肉少和老板争执起来,结果哭了。哭的原因不是因为牛肉的多少,而是如她所说:“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谁想毕业之后还在因为碗里的几块牛肉和别人争执,细细想来,如果她单位时间价值够高,有更重要的事情可以做,她是不会将精力放在讨价还价上的。她的泪,是对自己现状的一种否定和哭诉。
  
  经济学里有个概念,叫“机会成本”,是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要放弃另一些东西的最大价值。打个比方,比如你有一百块钱,能吃一顿饭,也能看一场电影,你去看电影了,你的机会成本就是这顿饭。又如,你周末可以用来打Dota也可以用来看《论语》,你去看《论语》了,打Dota及其快乐就是你的机会成本。
  
  换句话说,你做的事情价值多少,是由你放弃的事情反映出来的,而你放弃的事情,也是由你做的事情的价值反映的。可以说,一个人的相关价值是可以从他的抉择中判断出来的。
  
  如果你为了一块糖和好朋友大打出手,你俩的友谊和你的好朋友就值这块糖;如果你为了电影票钱和女朋友斤斤计较导致分开,你的爱人就值电影票钱;如果你因为几次加班,就跟领导大发脾气吵得不可开交,你的前途也就值这几次加班费。
  
  如果你放弃骄傲和任性也要挽回你亲爱的女朋友,你的女朋友对你来说价值就高于你的自负和倔强;如果你放弃享乐和纵欲,坚持努力和进步,你对成功的追求和渴望的价值就高于你对纯粹欲望快感刺激的多巴胺;如果你倾家荡产也要救你患病的亲人,你的亲人对你来说价值就高于你的一切财富。
  
  如此,我们的精力分配,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我们的层次。
  
  热衷在大街上看热闹的“围观群众”大多是loser,有正事忙活的人,谁有工夫戳在大街上看与自己毫不相关的骂街?热衷每天上网就骂、看帖就喷的人基本也是loser,哪个有上进心的年轻人不集中精力学习知识,积累经验,而是把精神头和聪明劲儿都用在黑别人、骂社会上?
  
  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就这么多,你分给价值low的事,只能说你没有对更有价值的事情投入精力,或者干脆你就是个价值low的人。与其跟一帮自己想想都恶心的人吵来吵去,还不如通过努力来让那些恶心的人和事没有资格和机会出现在自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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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9 10:43:10 | 查看全部
随时间消失的刺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155次

  我不赞成失恋了要安慰的更重要原因是,如果你不伤到麻木,你就会一直痛下去。
  
  记得有一年去海岛,我下船去游泳,被水底的海胆刺刺破了脚趾,很长一根刺断在了脚趾里,痛不欲生的我只能游回船上。在船上,有一个同样遭遇的外国女孩正在被船员救治。我看到船员拿玻璃罐一下又一下砸她的伤口,女孩的表情也从疼痛难忍慢慢变得平和安静下来,我的心情就没那么焦虑了。轮到我时,船员让我忍住疼痛,他用蹩脚的英文告诉我这是最好的办法,然后用同样的玻璃罐用力砸我受伤的脚趾,第一下就让我觉得疼到没有未来……一下、两下、三下,非常使劲,血流了不少,但脚趾里的刺丝毫没有出来的意思。说来也奇怪,船员砸了十几二十下之后,我的脚趾已经被砸得麻木,渐渐失去了痛感。他问我还疼不疼,我摇头示意已经不疼了。然后他放下我的脚,对我伸出了大拇指说:“OK。”
  
  我疑惑地看着船员,不停用手比画:我的刺没有出来啊!他笑了笑,也用手势示意我:就是这样的,一旦失去了疼痛感,即使有刺也不觉得痛了。
  
  回国之后,我渐渐忘记了这件事情,过了几个月,我突然想起来,脚趾里还有一根海胆刺!连忙检查,却发现刺已经不见了,好像已经被身体吸收了,令人讶异。上网一查,才知道常在海边生活的人,一旦扎了海胆刺,就得第一时间把刺“拍死”,避免其释放毒素,然后刺即使留在身体里,也会随着时间被身体吸收。
  
  不疼分很多种,有一种是伤口已经愈合,还有一种是伤得血肉模糊的麻木。有些不疼,是早已愈合,提起来只有伤疤,没了感受。有些不疼,是几近麻木,感受爱的能力全都用来感受痛了。你要相信自己有强大的愈合能力,即使心里有刺,不拔出来,也会随着时间而最终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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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9 10:43:19 | 查看全部
树的节奏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142次

  人生只有两次迅速改变命运的机会,一是托生在大富大贵之家,二是嫁入大富大贵之家。这两个机会没有把握住,只有慢慢来了。一个急迫的人,五点就跳起床,每天见另外五十个急迫的人,说一些牛×的想法,晚上十二点才回到床上,好像非常充实;我们不妨起得迟一点,早一点睡,自己想做成的事,订个三年计划,每天做一点,三年后和这些人比比,看看谁的效率高。
  
  后者的活法好一些,它符合人的节奏。好像下面描述的这个人:
  
  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边,
  
  按时候结果子,
  
  叶子也不枯干。
  
  凡他所做的尽都顺利。
  
  一年结一次果,就是树的最快,就是树的节奏。一棵树听信传言,说可以一年结五次果子,这棵树就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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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9 10:43:34 | 查看全部
让痛苦延续,让幸福见好就收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191次

  经验说:长痛不如短痛。
  
  实验说:对于痛苦的感受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峰值和终值的差异。你确定你了解自己?
  
  那么回答两个问题吧。
  
  A。一分钟的痛苦B。一分半钟的痛苦
  
  你选择哪一个?另外:C。巧克力
  
  D。巧克力和口香糖你又选择哪一个?
  
  你的答案不难猜到,因为每个人都一样,总希望好的越多越好,坏的越少越好。但你可不总是这么理智,有时你宁可多痛苦一会儿。比如在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著名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尼曼等人做的一组实验(1993年)里。
  
  第一次,你必须把手放进14℃的冷水中,保持60秒。第二次你还是要把手放进14℃的冷水中,保持60秒,但是在把手拿出来前,水温被升高到15℃,继续保持30秒。第三次重复前两次试验中的一次,你会选择哪个?
  
  14℃和15℃的冷水的温度都远远低于常温,无论把手放置在哪种温度的水中都会产生不愉快的感觉。第二次试验比第一次试验的唯一不同是增加了30秒待在15℃的冷水中的时间,也就是把痛苦时间加长了50%。按照正常理性的“长痛不如短痛”逻辑,参与者应该100%选择重复第一次实验。可结果是69%(22/32)的参与者主动选择重复第二次试验!
  
  这不是偶然,更不是只有在心理系实验室里才会发生的情况。多伦多大学心理学家唐纳德·雷德梅尔和卡尼曼记录了做结肠镜检查的病人在检查过程中和结束后报告的不愉悦程度。病人的检查过程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检查完了直接撤走检查工具,第二类是检查完了让工具在病人体内停留一段时间后再撤走。他们发现第二类病人报告的不愉悦程度反而比第一类病人明显要低。
  
  卡尼曼等人因此总结出了一条经验规律,叫“峰终定律”,它是指人在经历某段刺激时,最极端的刺激和结束时的刺激对整段刺激体验的影响最为关键,尤其是结束时的刺激。
  
  不仅仅对不愉快体验的评估是这样,人们对于物质奖励的评估也表现出了如峰终定律所述的现象。
  
  达特茅斯学院的艾米·杜等人在万圣节晚上,趁小朋友们过来搞“不招待就使坏”的时候,利用这些小朋友做了个实验。他们给孩子们分发了不同的糖果:一部分小朋友得到的是一大块巧克力,另一部分小朋友被特殊照顾了,他们在得到一大块巧克力之后,又额外获赠了一片口香糖。得到糖果的小朋友要用不同的笑脸符号表示自己的心情。不出所料,峰终定律起了作用:只得到巧克力的小朋友比额外获赠口香糖的小朋友表现得更加开心。
  
  卡尼曼用“原型判断”来解释这种现象。类似于“可得性启发式”,上述情况都是对过去的体验进行评估,评估之前必须首先提取相关的记忆信息。人们提取记忆信息并做判断的时候,一般不会把所有点点滴滴都逐一回忆并评估一遍,而是仅提取其中最容易回忆起来的部分进行评估。高峰体验和结束体验是人们最容易提取的片段,于是它们对情绪体验的影响也最关键。
  
  回忆一下不同游乐园的激流勇进吧,一个大坡的造型似乎总是显得比一个大坡后面加个小坡更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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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9 10:44:37 | 查看全部
吃人的羊
时间:2015-04-05 作者:未详 点击:196次

  平生第一次尝到恐惧的滋味居然是从一只羊开始的。不记得是几岁的时候了,只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午后,我穿着一条鲜艳的长裤。祖父母去参加婚宴,将我反锁在家中。那时候的孩子都没有保姆,大人有事外出将孩子反锁在家中是常有的事,百无聊赖的我只好睡我漫长的午觉。当口水濡湿枕头的时候,我忽然被一种奇怪的声音吵醒了,像孩子急切地叫着“妈妈”的声音,那种颤音奶声奶气又清脆无比。
  
  我翻身下床,循着声音向院子里跑去,一个浑身雪白的小东西站在院子中央对着大门叫着。看上去它比家中的狗要小得多,额头上的毛像卷曲的刘海一样,还有那对黑葡萄般的眼睛和粉红色的小嘴,一看就是我的朋友,我兴奋地靠近它。在那之前我所有见过的动物就只有家里的一条狗和几只鸡,它们早已被我吓破了胆,一见到我就跑得无影无踪。
  
  那时候的我体弱多病,祖父母对我虽然百般宠爱,却从不让我迈出院门一步,据说是害怕周围常年拖着鼻涕的小朋友连累我感冒。那时候的我小小的感冒都会住院,一发烧就会昏迷不醒,把祖父祖母吓怕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祖父家的墙修得很高,墙头上还嵌着碎玻璃,就差没在墙上拉上电网了。我这样的小身板也就不指望能翻过墙头去和小朋友玩了,寂寞的我看到它是多么惊喜啊。
  
  我快步跑到它的眼前,它却并没有像那些胆小的鸡和狗一样扭头就跑,反而迎上前来,一下子咬住了我的裤腿,有滋有味地吮吸起来。我大惊失色,难道这就是祖母故事中的那些幻化成可爱的动物吃人的怪物吗?
  
  我来不及细想,本能地推开它向院子深处狂奔。它一点都不含糊,“咩咩”地叫着紧追不舍。我在院中的果树、杨树、空地上的花丛中跑得气喘吁吁,大声地哭泣着呼救,院子里却寂静无声,除了那个怪物的“咩咩”声一声高过一声。
  
  我的腿像灌了铅一般沉重,我怀着一线“家里人也许回来了”的期待奔向前院,大门依然紧闭,我冲进屋里,来不及脱下沾满泥巴的鞋直接上了炕。根据以往的经验,狗和鸡通常是不进屋子的。我想,也许我进了屋,它就会像那只狗一样灰溜溜地留在门外。然而,这怪物远比我想象的强大得多,我刚在炕上站定,它就轻松地一跃而起,上了炕。我哭喊着跳下炕,冲向了院子角落的鸡窝。当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容易爬上鸡窝的时候,它早已等候在鸡窝顶上。
  
  我来不及多想,又跳下鸡窝,冲向院门,用尽全身的力气拍打着我家那扇包着雕花铁皮的大门。那只怪物又诡异地叫着咬住我的裤脚,我听到自己的心跳得几乎要飞出胸膛。也许下一步它将把我拽倒在地,从我的脚踝开始吮吸我的鲜血,然后嚼碎我的骨头……恍惚中,似乎有熟悉的声音呼喊我的名字,我来不及辨认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据说,邻家哥哥听到院子里我的哭喊撕心裂肺,就不顾一切地翻墙进来。看到我倒在大门旁边,而那只饥饿的小山羊正有滋有味地吮着我的裤腿。邻家哥哥抱起我去了医务所,他的手被墙头的玻璃扎伤,我在挂过液体之后苏醒,好几天神情恍惚。
  
  从那以后,爷爷家墙头的玻璃被全部拔去,雕花的大门也不再日日紧闭,我也一天天地长大。渐渐相信了羊是吃草的动物,不可能吃人,它们最终会被我们吃掉。然而,儿时的恐惧深藏心底,作为一个牧人的后裔,我极力地掩饰我对它的恐惧。可是,每每听到山羊诡异地发出“妈妈”一样的叫声,我的心就会莫名地不安,就会有关于那个夜晚无穷无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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