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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5:42:12 | 查看全部
以爱和年轻的名义
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114次

  首先,请让我谈谈梦想。梦想是人类最天真最无邪最美丽最可爱的愿望。动画片《爱丽丝梦游仙境》里,面对着一条又一条的路,爱丽丝却迷惘了。她问树上的大花猫:“我应该走哪条路呢?”大花猫说:“走哪条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去哪里。”故事充满了智慧:梦想决定走向!
  
  2010年,是个值得纪念的年份。10年前,因为对杂志的由衷喜爱,怀着编辑一本读者真正喜欢的杂志的梦想,我走进了期刊界,与众小编一起与文字相约。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梦想,后来才有了深受读者喜爱的《哲思》,才有了我们这个优秀的团队,才有了我们兄弟姐妹般的深情厚意。
  
  现在,我们的梦想,就是创建一个现代化的传媒集团。梦想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台湾最大的出版集团城邦CEO何飞鹏先生,现在拥有几十家公司,五十多种杂志。在此之前他经历了很多的磨难与艰辛,但就是因为怀揣着梦想,他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职员做起,从暗无天日的亏损到拨云见日,最终在媒体领域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所以说,这个社会需要梦想。没有梦想,人类就不可能飞向天空;没有梦想,社会就不会有灯光的照明;没有梦想,你我就不会有今天的团聚;没有梦想,我们的人生注定是死水一潭!
  
  其次,请让我谈谈年轻与激情。剧作家西蒙说有一个词可以最恰当地表达他一生的主题,那就是“激情”,他说:“热情是主宰和激励我一切才能的力量,如果没有激情,生命就会显得苍白和凄凉。”一个生命中充满激情的人,热情便是他生活的核心。萧伯纳在93岁的时候创作了《牵强附会的寓言》,毕加索90岁的时候仍然在绘画雕刻……我亲爱的朋友,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都希望我们永远年轻,永远踏着青春的节拍,在散发着油墨的清香中激扬前行!
  
  如果说,有了梦想和激情,我们还不能飞翔的话,就让我们再加上爱的力量吧!因为有爱,夫妻相拥可以在沙漠里生存;因为有爱,母亲才能在地震中为孩子支撑36个小时;也因为爱,我们才能更团结地相聚。请相信,在这个社会上,除了你的父母亲朋,还有一个爱你的人,那就是我。当你孤单时请你想起我,当你委屈时请你想起我,当你受伤时请你想起我,当你倾诉时请你想起我,当你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我和我的编辑同仁时,我们也同样都在想着你!
  
  没有松涛的秋,顿失秋意;没有飞雪的冬,更增严寒;没有你的人生,索然无味;没有爱的天空,永远没有青春的火焰!
  
  那么,就让我们以年轻的名义,以激情的方式,以爱的心情,手拉着手肩并着肩,共同走过2010年哲思而美好的每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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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5:42:40 | 查看全部
距离


  在现实和梦想之间,
  你是红叶焚烧的山峦,
  是黄昏中交集的悲欢;
  你是树影,是晚风,
  是归来路上的黑暗。
  
  在现实和梦想之间,
  你是信守约言的鸿雁,
  是路上不预期的遇见;
  你是欢笑,是光亮,
  是烟花怒放的夜晚。
  
  在现实和梦想之间,
  你是晶莹皎洁的雕像,
  是幸福照临的深沉睡眼;
  你是芬芳,是花朵,
  是慷慨无私的大自然。
  
  在现实和梦想之间,
  你是来去无踪的怨嗔,
  是阴雨天气的苦苦思念;
  你是冷月,是远星,
  是神秘莫测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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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5:43:59 | 查看全部
换心
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202次

  一个是电脑公司的总裁米先生,一个是该公司大厦的看门员波比,他们两个提出要交换心脏,并且因为医生拒绝手术而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法院颁令强制医生执行。
  
  在法庭上,波比充满感情地讲述了一个身份悬殊的友情故事—
  
  5年前,他是一个流浪汉,在一个星期三的晚上,米先生经过他身边,给了他5块钱;以后每个星期三,米先生都会在这个时间里给他5块钱。
  
  后来,在一个下雪天,米先生见到他,没有再给钱,而是带他去喝了一碗热汤。那是他们第一次交谈,说起足球,说起往事,原来他们在高中时曾参加过同一场球赛。
  
  从那一天起他们真正成为朋友。米先生介绍波比进了自己的公司做门卫,并没有刻意照顾,不过是力所能及的工作,仅可糊口的薪水。唯一与其他员工不同的是,每个星期三,他们仍会相聚,共进午餐。整整5年,周周如是。直到一个月前米先生因为心脏病发作而失约,波比才知道他的老朋友有一颗岌岌可危的心脏,随时都会停跳。于是,他提出要与朋友交换心脏。
  
  他向法庭陈述了自己的理由:“他有家庭,有妻子、两个孩子,还有整个公司上千人在等他开工吃饭;而我,一个流浪汉,生平一无所成,无家无业,无儿无女。他的价值远大于我,如果我能有什么可以给他,与他交换,我很乐意。我会因为终于有机会做一件重要的事情而觉得不枉此生,这会是我在人世间制造的最大价值。”
  
  律师问:“如果你是总裁而他是门卫,你还会愿意跟他交换心脏吗?”
  
  “不,如果我是总裁,未必会在寒天带他喝热汤。”波比说:“5年来,他给予我很多,而我唯一能给予他的就是友谊与我健康的心脏。”
  
  然而没有人相信这友谊是真实的,因为他们的身份太不对等了,人生的价值也太悬殊。律师因此认为有理由质疑米先生在这场交往中的获益—除了那心脏—倘若不是为了换心,那么他最初与一个流浪汉的循序渐进的友谊到底意义何在?
  
  米先生回答:“在我的周围,人人视我为老板,我说的笑话不好听他们也会笑,我的领带沾了芥末他们会说别致,时时事事对我言听计从,但是没有人肯与我推心置腹。只有波比,他从不奉承我,固执己见,稍不如意就对我暴跳如雷,但他却真正当我是朋友,平等、自由的朋友。当他向我提出换心要求时,我答应了,这并不是因为我是总裁他是门卫,我的考虑仅仅是因为我有儿女,不想让他们失去父亲。这里面没有金钱交易。如果你们质疑这友谊,认为我在安排波比进公司时就在计划换心,那么不是侮辱了我,而是侮辱了我的朋友波比。”
  
  双方陈辞感动了法庭上的所有人。然而法官最终还是宣布他们败诉,基于众生平等的原则,没有一条法律可以强制要求以一个生命的结束来换取另一个生命的延续。
  
  波比十分沮丧,然而米先生却淡然地说:“我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我知道法庭根本不可能颁布这样的强制令,我也根本不会接受你换心的要求。可是我知道,如果不让你上法庭,你无论如何都不会甘心的。”
  
  波比惊愕地反问:“你答应上法庭只是为了让我说出那些慷慨激昂的话,让我当一回英雄?”
  
  米先生答:“不,是你令我成为英雄。这样,我以后就可以无比骄傲地告诉儿女,不要以我的成功和职衔来炫耀,而应该引以为豪的是:你们的父亲,曾经拥有一个像波比这样的朋友,人人都说友谊应该两肋插刀,然而只有他真正做到,他竟然愿意,把自己的心脏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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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5:44:16 | 查看全部
亚当的苹果
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169次

  一天下午,儿子亚当带着一脸困惑回到家里,问他在想什么事,他说:“是不是所有的人本质是相同的,只是肤色不同而已?”
  
  我想了一会儿,对他说:“我等下为你解释,我们得先去买一些苹果回来。我要让你看些有趣的现象。”
  
  在水果店里,我们走到苹果架前,上面有红苹果、绿苹果和黄苹果。每种颜色的苹果我们都选了几个。回到家,当我把苹果拿出来时,我对亚当说:“该是回答问题的时候了。”我把每种颜色的苹果各拿出一个放在桌子上:先是红色的一个,然后是绿色的一个,最后是黄色的一个。接着,我看着坐在桌子旁边的亚当说:“从外表上看,苹果的形状和颜色不同,不大可能是一样甜的。人就如苹果一样,有各种不同的肤色和体形,有些因为各种原因外表受了伤。”我说话的同时,亚当一个一个地把苹果拿起来看。
  
  然后,我削了不同颜色的几个苹果,把它们放到盘子里,叫亚当告诉我那些削好的苹果原先分别是什么颜色的。他说:“我分不出来,现在它们看起来都是一样的。”我说:“你每个都咬一口看看,能不能分出它们的不同?”
  
  他每个都咬了一口,区别不出它们有什么不同。他恍然大悟地说道:“人就像苹果。外表上看每个人都不一样,一旦把外在那层去掉,每个人都差不多。”
  
  “对,虽然每个人都有他的个性,但人的本性差不了多少。”
  
  他完全明白了,不用我再多说什么。接着,我每咬一口苹果都觉得比以前甜一点,这是多美的精神食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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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5:46:34 | 查看全部
盲目的爱
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205次

  一对男女散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小孩。这个小孩很漂亮,他们忍不住停下来跟他说话。“你是谁啊,可爱的孩子?”他们问,“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
  
  “我的名字叫爱,”小孩子说,“我就住在附近,住在我自己的房子里。请你们到那里看看,如果我那房子还令你们满意的话,你们可以跟我一起住。”
  
  他们来到那座房子,小孩子拉着他们的手,带他们进去。
  
  “瞧!”他说,“看到我的房子了吧,多么舒适!用脚踩一下地毯,它给人的感觉是多么柔软!靠垫也很柔软。窗口那里有我种植的鲜花,你们闻到过这么甜蜜的花香吗?有了这些鲜花,这里就像是一处花园了。还有那洒进来的阳光,让人从心底感到温暖!你们喜欢我的房子吗?你们愿意跟我一起住吗?”
  
  这对男女手拉着手说:“我们愿意。”
  
  刚开始一切都很顺利。爱整天唱着悦耳的歌曲,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走到哪里,哪里的阳光就会变得更灿烂。
  
  但有一天,男人说:“我开始看到了一些以前没有看到的东西。这里似乎是个穷地方,这个孩子欺骗了我们。比如,他吹嘘的这块地毯其实很破烂,窗帘也是,所有东西都是这个样子。”
  
  “你说得对!”女人说,“真奇怪,我们刚开始怎么没注意到呢?”
  
  他们把爱叫过来,对他说:“你欺骗了我们,这房子只不过是一个骗局。你真丢脸,竟然骗人!”
  
  “不!”爱说,“我没有恶意。”
  
  “这些地毯和靠垫,”这对男女说,“只不过是破布片,又丑又褪色。”
  
  “不!”爱说,“我就是觉得它们很柔软。”
  
  “你极力吹嘘的鲜花,只不过是些极普通的野花,任何一处灌木篱笆下都长着这类野花。”
  
  “不!”爱说,“我就是闻到它们的香甜。”
  
  “你炫耀的阳光,只是一缕透过薄如纸片的破旧窗帘和玻璃照射进来的光线。”
  
  “不!”爱说,“我就是感到它的温暖。”
  
  “但是,”这对男女说,“你看看!用你的眼睛看看,你就会看到我们所说的全都是事实了。”
  
  他们说这话的时候,盯着小孩子的眼睛。哦!原来他是个瞎子。
  
  然后,他俩异口同声地叫喊起来:“骗子,出去!我们不得不住在这个肮脏的地方,只因为我们已经承诺愿意住在这里,但我们不会再和你一起住了。”
  
  “但这是我的房子!”爱说。
  
  “它再也不是你的房子了,”他们说,“滚!”
  
  爱很伤心地哭着走了出去,这对男女则站在空荡荡的房子里,无奈地对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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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5:46:52 | 查看全部
如果桂树暂时不开花
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153次

  他打小顽皮,经常冒犯家规,惹得父亲常手执木棍准备开打。母亲疼惜地说孩子打多了叫邻居看见了不体面,便怜爱地将他抱走,以免皮肉之痛。
  
  那时他还不懂什么是体面,只知道从心底感激母亲,觉得她就像避风港,即使起了再大的风浪,也会替他抵挡分担。于是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忠厚做人,为母亲争光。
  
  他参加中考,结果发挥失常,名落孙山,父亲抡起木棍要狠狠教训他。母亲冲上前去,用身子替他阻挡。父亲训斥母亲:“孩子都是叫你给宠坏了!”
  
  母亲宠他是真的,可他顽皮捣蛋、中考失败,却与母亲无关。他望着不吱一声的母亲,望着她的落寞无奈,眼里泛出了泪花。他到底哭了,为了母亲的爱,浓得像一杯鲜甜香郁的牛奶,更为自己辜负了母亲,辜负了那份倾心施予、无怨无悔的爱。
  
  他选择了复读,母亲每夜替他添茶倒水,削好水果备好点心,料理好生活中的一切。她依旧那么爱他,没有丝毫的变化。9月是桂树开花的季节,桂花开了,院里飘溢着怡人的芬芳。大清早他起身去庭院锻炼,闻到一阵阵浓重的香味,接着看见母亲正手握喷雾剂,往院中的那棵桂花树喷洒着什么,便诧异地问母亲。
  
  母亲惶然地看着他,说:“这棵桂树种了5年还没开过花,我担心它今年又不开花,给它喷点桂花香水哩。”“桂树不开花,你喷香水有什么用?”他疑惑地问。
  
  “可能受气候或土壤的影响,这桂树推迟了花期,暂时忘了开花。可是如果它再不开花,就要被人误以为是不会开花的树,是无用的树了。”母亲转过身,继续往树上喷洒,压着嗓门说,“我替它喷上香气,白天有人再问起这树怎么没开花,我就带他们闻香味,对他们说它几天前刚开过花,开得可艳丽可芳香呢!”
  
  他眼前浮现出几天来行人路过桂树时的轻佻诘问,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母亲煞费苦心地为桂树喷香,竟是在替它遮掩起未开花的窘相,在替它阻挡人们的那些鄙夷的目光。回想起曾犯过的错,回想起中考的落榜,他突然觉得自己就像这棵桂树,一直在荒误时日,一直在贻误花期招惹是非,是母亲始终善意地袒爱,精心地护佑,才使得自己没有遭受过他人的嘲讽和嫌弃,没有自暴自弃呀!
  
  “这树是我当初精挑细选的,相信来年它一定会开花。”母亲拾掇好工具,勾住他瘦削的手臂释然地说。他紧紧地偎住母亲,竭力扭转头,不让眼泪坠落。
  
  桂树暂时忘了开花,再给它些许机会,让它独沐风雨静享阳光,来年一定会开花。那以后,他常常想起母亲的话,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格外刻苦地读书,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重点中学。那一年,桂树果然开了花,洁白的花朵星星点点缀满枝头,花香沁人心脾。
  
  再后来,他顺利地被一所重点大学录取,毕业后找到满意的工作,成为单位的骨干,业余时间还坚持写作。而那棵桂花树,年复一年依然艳丽芳香地陪伴着他和父母。
  
  坐在桂树下,沉浸在花香里,他安静地写下这篇小文,在结尾处写道:真正的美丽,不在于发现美好欣赏美好,而在于转换美好创造美好。信任才是最有效的鞭策,包容才是最有效的鼓励,如果你确信那是一棵会开花的树,如果桂树暂时不开花,请替它收藏好这个秘密,为它再多争取一些宁静,或许在你精心地呵护下,来年就会看到花开满枝,香飘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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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5:47:10 | 查看全部
流泪的红舞鞋
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172次

  河北保定的张兴华说:我是一名教师,这篇文章对我触动很大,总是有一些学生令我很头痛,可是看完本文,我知道了,任何人在年少时都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作为教育者,如果用剥夺尊严的方式来惩罚这些行为,就是他最大的失误了。希望这样的文章让更多的人看到,也希望这样的爱能传播给更多人。
  
  伊丽莎刚转过楼梯口,就听见教室里传来异样的喧嚣声,连忙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过去,只见施伦兹正满脸怒气地扭住瘦小的乔迪不放,其他孩子则围在一旁大声起着哄。
  
  “怎么回事?”伊丽莎拉开两个孩子。“老师,他是个小偷!”施伦兹指了指课桌上的掌上游戏机理直气壮地说:“我刚在他的书包里找到的,就是我早晨丢的那一个。”
  
  伊丽莎看了看乔迪,温和地问:“乔迪,你能解释一下吗?”乔迪脸涨得通红,低着脑袋轻声地嘀咕:“不是我,我没有。”“你撒谎!”施伦兹听了吼叫道:“它的后盖上有一道伤痕,是我不小心划上去的,就是我的!”乔迪不再分辩,头却垂得更低了。
  
  “好吧,老师会查清这件事的,现在大家都回到座位上。”伊丽莎拍了拍乔迪的脑袋,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到讲台上开始了这堂课的教程。
  
  下午第一节课,伊丽莎手里举着一个和施伦兹那个一模一样的游戏机走进教室,用愉悦的声音向大家宣布:“刚才打扫音乐教室的清洁工送来了这个游戏机,上面刻着一个字母‘J’,我想这才是乔迪的。”
  
  趴在桌子上的乔迪抬起头,脸上布满了不可置信的惊讶,伊丽莎走过去,将游戏机放到他面前,轻言细语地说:“一定是你上音乐课时不小心落在了那里,然后错拿了施伦兹的,对不对?”乔迪脸上掠过一丝羞愧,然后微微点了点头。
  
  伊丽莎又转过头对施伦兹说:“施伦兹,你应该向乔迪道歉,随便指责人是小偷,会对他人造成极大的伤害,知道吗?”施伦兹涨红了脸,不好意思地走到乔迪面前,两只手紧张地攥在一起,好一会儿才挤出话来:“对……对不起,乔迪,请你原谅我好吗?”乔迪的脸上同样显得紧张,他主动拉住施伦兹的手,点头轻轻回答:“当然。”其他的孩子们顿时发出一阵欢呼,并跟着鼓起掌来。
  
  一晃二十几年过去了,伊丽莎已经从教师职位上退了下来,但她能真实感受到那种耕耘者的喜悦,每年圣诞节都会有大量卡片从全国各地飞来向她表示问候。
  
  这天,一个高个子蓝眼睛的绅士敲开了伊丽莎家的门,一见面就激动地拉住她的手说道:“老师,您近来好吗?”伊丽莎知道这一定是自己教过的某位学生,不过打量了许久都没能认出来,只听对方说:“我是乔迪呀,您难道忘了那个游戏机?我可是一直保留着呢。”
  
  这么一说,伊丽莎顿时想起来了,不由惊喜地叫道:“没想到当年瘦弱的小乔迪长成大人了!”
  
  “我是来向您承认错误的,尽管晚了几十年。”乔迪真诚地说,“其实,当年是我一时糊涂偷拿了施伦兹的游戏机。”“我知道。”伊丽莎脸上漾起慈祥的微笑,“音乐教室中的游戏机是我买来的。”“谢谢您,老师,要不是当年您的宽容,今天的我不知会是什么样子。”乔迪感激地说,“您是一位了不起的教育家。”
  
  伊丽莎脸上突然浮起一抹深切的痛楚,缓缓摇了摇头,说:“我在年幼时犯过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才让我学会了这个沉痛的教训。你坐下来,听我给你讲一个红舞鞋的故事:
  
  我在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里组织了一个舞蹈团,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夏日晚会,赫玛小姐专门给我们编排了一个舞蹈,并吩咐我们每人准备一双红色的舞鞋。
  
  在正式排练的第一天,我激动极了,可是到了排练场,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那双准备好的舞鞋了,我明明记得将它放进了背包,可是它却不翼而飞了。
  
  于是严厉的赫玛小姐责令我坐在一旁看着大家排练,我盯着那一双双在地面上飞舞盘旋的红舞鞋,心里沮丧极了。突然,我有了一个意外的发现:辛蒂脚上穿的那双鞋似乎是我的!因为我的鞋带头松了,妈妈将一段红色的胶带缠在上面,而辛蒂的鞋带头上正好贴着一小段红胶带!
  
  我当时想都没想,就跳起来大叫道:“老师!是辛蒂偷了我的鞋!”所有的舞步立刻停了下来,目光齐刷刷集中到辛蒂身上。
  
  “我……我没有!”辛蒂涨红了脸辩解道。“我的鞋帮内侧写着我的名字,不信你把鞋脱下来让大家看看!”我愤然叫道。“辛蒂,你要说实话,据我所知,你父亲去世了,母亲好像也失了业,她会为你买这么贵的鞋吗?”赫玛小姐毫不客气地瞪着辛蒂。
  
  辛蒂的脸由绯红变为惨白,她无助地望着我们,可是,所有人都逼视着她,冷酷地叫着:“是啊,你把鞋脱下来让大家看看!”
  
  辛蒂终于发出一声悲啼,拨开人群冲了出去,不懂事的我还在后面大叫着:“还我的舞鞋!”
  
  后来,辛蒂的尸体在学校旁边的池塘中被打捞上来,死时脚上依然穿着那双舞鞋,如血般的艳红色刺痛了我的眼睛,并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上……
  
  伊丽莎讲完了,气氛显得很沉闷,过了很久,乔迪才问:“那么,到底那双红舞鞋是不是您的呢?”
  
  伊丽莎摇了摇头,沉痛地说:“不,乔迪,那并不重要,事后也没有人再去追究,那双鞋一直随她进了坟墓,答案永远是个未知数。辛蒂不过是用死来捍卫自己仅有的尊严而已!”接着,她感慨地说:“任何人在年少时都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作为教育者,如果用剥夺尊严的方式来惩罚这些行为,就是他最大的失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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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5:47:24 | 查看全部
参加葬礼的狗
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152次

  我第一次随丈夫奥斯卡拜访他的老家,是为他的母亲奔丧。
  
  教堂里陈旧的长凳上坐满了前来哀悼的人。自从认识奥斯卡以来,我无数次听他提及他的母亲马蒂塔,她的故事我早已耳熟能详。马蒂塔乐于助人,在她小小的厨房中,总有一只硕大的罐子搁在炉子上炖煮,她不仅为自己的家人烹饪食物,还常常拿炖好的汤接济那些忍饥挨饿的穷人们。
  
  我和马蒂塔素未谋面,却对她留有十分深刻的印象;这些昔日与她朝夕相处、而今在教堂中哀悼她的人们,对她又怀着怎样的情愫呢?
  
  走廊里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我忍不住扭头张望。走进教堂的竟然是一只邋遢的黄毛狗。这条狗一声不响地走上祭坛,径直坐在灵柩边,就好像自己是一个高贵的守护神。我希望别人没有因为它分心。在马蒂塔的葬礼上发生这种事情,真是让人感觉羞愧。单是因为马蒂塔生前为别人所做的一切,她就应该享有一个受人尊敬而体面的追悼会,可是现在这条恼人的黄毛狗却毁掉了一切。
  
  追悼会结束后,我们都起立跟随马蒂塔的灵柩前往山脚下的墓地。这条狗也爬了起来,沿着走廊走在人群的前面。
  
  “为什么没有人将那条狗绑起来?”我小声地对奥斯卡说。
  
  “它可没有惹谁。”奥斯卡耸着肩膀说。
  
  我们钻进灵柩车后面的小轿车,沿着路面缓缓行驶。我从后窗向外张望,那条黄毛狗跟在车后一路小跑,其余的哀悼者皆步行着尾随它而来。
  
  踏进公墓地,我们围在入葬之地,默默注视着灵柩被放入墓中。奥斯卡念着为母亲写好的颂词:“我的母亲的大门总是为那些有需要的人们敞开着……”
  
  那条狗端坐在人群前,似乎在认真聆听奥斯卡的每一句话。奥斯卡念完颂词后,前来悼念的人们从墓地的大门鱼贯而出。那条黄毛狗却仍然静静地蹲坐在墓碑旁,直到悼念的人群全都散去,它才掉转身子,迈着沉缓的步子,走出墓地。
  
  牧师陪伴着我们家属留在了最后,他的眼睛始终跟随着那条黄毛狗。
  
  “这条狗以前从没有到过教堂。”他说。
  
  “它为什么会来参加葬礼呢?”我不解地问。
  
  “那是一条流浪狗,没有家,没有归属。”牧师说,“但是有一个地方却总是欢迎它的到来,那就是马蒂塔的家,她每天都会给它喂食,就像她每天接济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一样。”
  
  我回头望着那条黄毛狗,它正走在鹅卵石路面上。我原以为在上帝的教堂中不会有狗的位置,却万万没有想到其实上帝从不会拒绝谁,哪怕是一条流浪狗。马蒂塔正是以上帝为楷模而不吝对任何有需要的人,甚至是一条流浪狗施以援手的。在马蒂塔的葬礼上,我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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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5:47:43 | 查看全部
自然之神
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88次

  我不种花也不种草
  
  漫山遍野都是花草
  
  自然之神将它们看护
  
  我只要走出房间就能看到
  
  4月流淌
  
  4月肆意绽放,把自己所有的颜色毫不吝啬地摆出、摊开、流淌。是的,4月是流淌的,她有那么丰富的色彩、声音,她无法抑制,她必须流淌,漫山遍野。
  
  映山红开了,紫藤花开了,玉兰开了,桐花开了,金银花开了,牵牛花开了,野水仙花开了,还有粉红和粉白的野蔷薇,也开了。4月,是从严寒中复活过来的美人,她经历了整整一个冬季的困顿、禁闭,4月,她终于逃离了寒凉的命运,一夜之间挣脱了所有的枷锁—那一层一层的枷锁,她竟然在一夜间全部打开,这是上天的赐福,是上天用神秘而无形的力量解放了4月。
  
  这个4月,我所写的文字只有一个童话和几首诗,但我还是满意的,因为,这些字,在我与它们同在的时候,我的时光是丰盈的,我感受到了文字在时光中安静行走的脚步。即便也有痛苦,那痛苦在被文字梳洗以后,也有了苦艾草的气息。
  
  现在,满山都是艾草的绿,呼吸一口,空气中那种特别的香气,就沁入了肺腑。除了艾草,4月的山上,最多的就数野草莓了,有时我觉得,我之所以这样喜欢春天的山林,可能就是因为这4月的野草莓。我从没离开过山林,即使成年以后,工作以后,我不再回乡摘茶,但我从不错过4月的野草莓。我的心跳,在消失了一个冬天以后,只有野草莓—红艳艳的野草莓,能让我重新活跃,重新奔赴童年的时光、奔赴春野。
  
  一只鸟儿的清晨
  
  下了一夜的雨,天亮时雨声歇了。
  
  窗外,山峦翠色欲滴。山间弥漫云岚,云岚洁白,静穆如处子。
  
  一只长尾的雀儿飞过来,停到窗前,歪着小小的脑袋,隔着窗纱望着我。在它精致的嘴角边,有一粒红豆状的朱砂记。
  
  这只雀儿在我窗前唱了一会儿歌,梳理了一会儿羽毛,又展翅飞去,隐入山间。
  
  山间的云岚还是刚才的形状,漫游低空,潮湿,扯一把能拧出水来。
  
  这样的早晨好似饮下了一盏花茶,有沁心的甜意。
  
  拾了相机下楼,到楼底才发觉外面是下着微雨的。微雨落在眉上,冰丝般凉润。
  
  湖湾的水涨上来了,清粼粼的。水面有山的倒影、树的倒影、斑茅花的倒影,也有低空的云影和飞掠而过的鸟影。
  
  临湖的斑茅花有一种诗性的优雅,这种优雅是水赋予它的。水的清澈与深幽,使一切靠近它的性灵明净,别有韵味。
  
  临湖的斑茅花是鸟儿们最喜欢的栖息地。站在一根细长的斑茅上,荡来荡去,练着轻功,嘴里发出快乐的呼唤,不一会儿,另一只鸟儿应声而来,站在同一根斑茅上,挤挨着,嘴喙相啄。那根斑茅看似纤细,却极有韧性,身体弯成半个括弧,待鸟儿一起飞走,又恢复了挺直,丝毫无损。
  
  下雨时鸟儿就躲进了斑茅茂密的叶丛。斑茅的叶子细长,光滑,有天然的凹槽,雨水沿着凹槽流淌,鸟儿在叶子下面,就像待在一个安全的巢中。
  
  6月是梅雨季,也是鸟儿繁衍的季节,雏鸟刚刚破壳,稚嫩的声音叽叽喳喳,使浓绿的斑茅丛内神秘又温暖。
  
  “人在观察大自然的时候,会把心中最美好的东西拿出来。”这句话是普里什文说的。我能体会他说这句话时的感觉,那种在面对美好事物时,心中油然而生的喜悦。
  
  那种喜悦和雨后的云岚一样,轻盈,纯净,安宁。
  
  有灵性的事物
  
  在一棵水杉树下拍了一组爬山虎的叶子。爬山虎的藤缠着树身,贴近根部的叶子是翠绿的,藤梢上新长出的叶子是金红的。迎着7月的第一束阳光,新叶举起了稚嫩的叶掌,细密的叶脉精致透明,像极了翡翠玉片。
  
  爬山虎是乡村常见的植物,旧房子的院墙上、窗户下,多有爬山虎纵横的身姿。爬山虎身手敏捷善于攀行,不亚于牵牛和葡萄。
  
  其实爬山虎也属于葡萄科,从它们相似的叶子就能看出血缘的亲近。
  
  爬山虎多生长在阴潮的湿地,但它们的生命是向往着光的,它们用敏锐的触角感受光源,以匍匐的姿态,扎稳了脚根,一步一步,向着光亮延伸自己的身躯。
  
  今天早晨还拍了竹叶上的露珠,漂亮极了。有时想,我如果能拍出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露珠,也就没有辜负光阴了。
  
  我喜欢有灵性的事物,所以要在每天早晨赶早起床,出门去寻找。早晨是神与人交接的时光,这个时候,自然中万物都是有灵性的,有神的光芒。
  
  灵性也是很容易消逝的。在我拍摄结束后,回来的路上,那些在半个小时前还闪烁光芒的露珠都不在了,一些被风摇落,一些被阳光带走。
  
  爱上一朵蜀葵
  
  当我长时间地凝视一朵花时,内心会发生什么呢?
  
  我会爱上这朵花。
  
  这是一朵平常的蜀葵,因为我的专注,它便成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花了。它纯粹的颜色、优雅的线条、细致的纹络都成为我眼中的绝美。我屏住呼吸,心脏为它颤动,渴望捕捉它的每个侧面。言说不清的情绪潮水一样,四面聚拢,我需要面前的这朵蜀葵—它来替我表达。
  
  是的,之所以爱上这朵蜀葵,是因为它的姿态、颜色、以及气味,都吻合了我此时的内心。我的内心,那些被遮蔽的愿景,因为面前的这朵花而清晰。我看见了自己,在这朵蜀葵中,在它丰富妖娆的细节上,我看到了那么多的活生生的自己。
  
  有多少人像我一样,用长久的时间来凝视一朵花,关注它的内部,倾听它隐秘的欲望、痛苦?那些痛苦缘于花朵自身的美好。这些美好造就了它,也伤害了它。
  
  蜀葵是生长在平常处的花朵,站在小院门口或道路旁边,它无法抵挡各种昆虫的觅食与噬咬,它不能拒绝家禽们在身边的穿梭,踩踏。端午已过,春意阑珊,这个季节已不是蜀葵正好的花季。它的颜色—那纯正如血的红色,变得有些绝望。
  
  我有些伤心了,为这朵蜀葵花。这朵让我因长久凝视而爱上的花朵,似乎也看见了我的伤心。它其实也知道,我爱它的原因是出于对自己的爱,而我的伤心,也是面对美好生命时的无能为力。
  
  一个婴儿在心里栖息
  
  我时常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的婴儿。
  
  也可以这样说,我出生的时候是一个老人,然后慢慢变成中年、青年、少年、婴儿。
  
  或者是我心里住着一个婴儿。我像天下的母亲一样爱着心里的这个婴儿,让她保持着清新透明,如同自然中的万物,如同早晨的水珠—这样说并不是想美化自己,而是想表达内心的一种状态。
  
  因为心里有着一个婴儿,我就不能离开她了,我需要给这个婴儿一个适宜的环境,陪着她,保护她。婴儿是脆弱的,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
  
  这个婴儿的生长和自然界中的草木、昆虫、花鸟一样,需要阳光雨露和无垢的空气。
  
  有时我会感觉心里突然一阵疼痛,那是这个婴儿在疼痛,因为我的疏忽,她受到来自外界的刺激。这种时候,我就会带她出去,到一条会唱歌的溪流边,或一片平阔的湖滩上,接受自然之母的安抚。
  
  这个婴儿最喜欢的还是清晨。清晨是从夜晚怀里分娩的孩子,一切事物都有着一双刚刚睁开的眼睛,眼睛里也都有着神明的留影。婴儿在清晨的事物中很轻易就找到自己的同伴,在鸟儿的翅膀上飞翔,在昆虫的歌声里跳舞,在露珠和花儿的微笑中喜悦,在日出的光线里放出光芒。
  
  一踏入自然,这个婴儿就会离开我的心里,而我则毫不担心她会失去保护,受到伤害。她是在自然之母的怀里啊,自然是万物的慈母,只要孩子是听话的,慈母就总是疼爱着孩子。
  
  我想我的心里确实是住着一个婴儿,而我也愿意让她住在心里,一直住着,以此保持一种天然的美好,也保持着对生命的感恩,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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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5:49:45 | 查看全部
荒野之鹰—与高中生共勉
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170次

  台湾著名作家简媜告诉我们—每个人成长的困境不同,但仍然要相信,对生命热爱、对梦想追寻的这份毅力,会引领我们脱离困境。不要轻易认为今天就是末日,因为明天的太阳跟今天不一样。
  
  “宁愿是荒野上饥饿的鹰,也不愿做肥硕的井蛙!”执是之故,我学会捆绑行李。
  
  总是独自走上生命的每个阶段,从全然陌生的环境开始安顿自己。小学毕业,明明附近有所国中,我却跑到离家40分钟车程的国中就读。好不容易与他们熟了,成为一分子;明明附近有几所高中可供选择,却大胆地跟导师讲:“我要去台北考高中!”第一次,我知道北一女、中山、景美等学校,我问老师志愿顺序,他不太确定,但终于帮我排妥。他没问万一考上了,怎么安顿?我没提,那是我自己的事。
  
  拿到准考证,回家才跟家里提,家人一向不管我功课。那时父亲刚逝两年,母亲出外工作兼了父职,阿嬤管田地、家园,我是老大,弟弟妹妹才上小学。谁管得到我?也不需任何人叮咛,我跟老天爷杠上了,赌一口硬气对自己讲:“你要是没出息,这个家完了!”
  
  15岁,捆了今生的第一个行李,连牙刷、毛巾都带走。屋前厝后,巡了一趟,要狠狠记住家的样子,躲在水井边哭一场,忽然长大了5岁。我不嫉妒别人的15岁仍然滚入父母怀里,睁着少女的梦幻眼睛,而我却得为自己去征战,带刀带剑地不能懦弱。
  
  所以,孤伶伶地在台北寄人篱下,每天花三个钟头往返于台北一所高中与复兴南路的亲戚家。台北火车站前,清晨卖饭团的妇人,我拿她当妈妈。坐在淡水线火车上,饭团啃完了啃书本,每本书烂得软趴趴。课堂上,闭眼睛都知道老师说错一个年代。
  
  那时,校内的读书风气不盛,许多人放学后赶约会、跳舞、逛夜市;情况好的,赶补习班。我没有玩的权利,也没经费参加课外补习班。还是那副硬脾气,就不相信出考题的能撂倒我,非上好大学不可。
  
  这样逼自己,正常的十七八岁身心也会垮的。平常,没谈得来的朋友,她们追逐影星、交换情书,我没兴致;想谈点生命的困惑与未来梦想,她们打不起精神。我干脆跟稿纸谈,谈迷了,就写文章、投稿,成天在第二堂下课后冲到训导处门口的信箱,看有没有我的信。若是杂志社寄来刊稿消息,我会乐得一看再看,看到眼眶泛红;大报副刊寄回退稿,则撕得碎碎地喂垃圾桶,我想:“总有一天……”为了那一天,吃多少苦都值得。
  
  我做事一向劲道猛,非弄得了若指掌不可。迷上写作,连带搜别人作品看得眼睛出火。他们写的好,我写不好,道理在哪儿得揪出来才能进步。常常捧着两大报副刊上的名家作品,用红笔字字句句勾,我不背它们,我解剖它们,研究肌理血脉,渐渐悟出各有各的路数,看懂名家也有松垮垮的时候。那时很穷,买不起世界名著,铁了心站在书店速读,霍桑的《红字》、赫塞的《流浪者之歌》、《泰戈尔全集》、托尔斯泰的《高加索故事》……有些掏钱买了,其余则浏览,希望将来变成大富翁把它们全娶回家,看到眼瞎也甘愿。“世界太大,生命比世界更大,而文学又比生命辽阔!”我决心往文学路上走,不回头。
  
  缺乏目标的年轻生命好比海上扁舟,我知道自己的一生要往哪里去,考大学只是眼前目标。我知道为什么必须上大学,不是依社会价值观、师长期待或盲目的文凭主义,而是依自己对生命的远大梦想。
  
  高二暑假,我写了一封信回宜兰,告知已从亲戚家搬至大屯山学校附近,月租300元,由于没钱上补习班必须靠自己拟定“大学联考作战计划”,因此今年不回家割稻了。“身上尚有稿费及打工赚得的钱,够用两个月了。请家里放心,我会打胜仗的。”
  
  每天,依例凌晨4点起床早读,按照作战策略,这个暑假必须总复习所有科目并预读高三功课(已搜得学姐的旧课本),至少做一遍从各补习班、明星学校搜集的题库、试卷及历年联考试题,并且每隔半月“验收实力”——看自己能考上哪一所学校。
  
  想睡觉,不行。开始思考打仗应该用智慧,光靠死拼不行!思考为什么叫人啃一头死牛没人要吃,煎成小牛排就美味得不得了。于是,把“作战计划”改成“大学联考料理亭”,依据自己的兴趣及胃纳,按照清醒到昏沉的时刻表安排筵席。
  
  所以,“历史”变成身穿古装的我恣意穿梭于时空隧道,采访秦始皇谈如何并吞六国、跟汉武帝吃饭谈外患问题、陪成吉思汗远征的探险。还可以指着光绪骂:“你这个懦夫,干嘛那么怕慈禧,你不会派刺客把她‘解决’掉吗?”
  
  “地理”也好办,那是我跟心爱的白马王子周游世界的旅行见闻。“数学”确实有点伤脑筋,三角函数实在不像个故事。“三民主义”,决定留到联考前一个月,再以革命心情奋战,仿效黄花岗七十二烈士。
  
  某日午睡,梦到自己只考了两百多分,沮丧极了,恐惧这一生就这么成为泡沫。夜晚,虫声四起,前途茫然的孤独感占满内心,在日记上写着:“我会去哪里?我会去哪里?”
  
  抽屉里有一叠没写完的稿子,其中有一篇关于一个高中男生离家出走的故事。想往下写,又收进去,索性把专放稿件与写作大纲的抽屉贴上封条,仿佛唯一的财产被法院查封。
  
  如此安顿之后,升高三,当同学们一个个迸发高三杂症,勉强念书,或奔波各补习班像只无头苍蝇,我却笃定得像块磐石,心稳稳地纹风不动。继续以自己的作息方式安排读书计划,虽然高三下学期的课堂考试成绩遭透了,但我摒弃老师的授课进度及测验计划,照自己的时间表走,不急、不慌,从不脱序。我读书喜欢问“为什么”、思考答案。有时“国文”里的问题必须从“历史”找解答,“历史”里的疑问,可以从“地理”得到线索。
  
  活读比死背深刻,而且有乐趣。如此一遍遍地读到胸中如有一面明镜,且国文、历史、地理知识相互串连、佐证,活生生如能眼见一朝一代风华。联考前一个礼拜,同学们灰头土脸、乱了军心,熬夜赶进度;我却无事可干,反其道而行,逛市场吃红豆冰、买番茄弄蛋炒饭,早晨、黄昏到山径散步,过几天舒服日子。其实无形之中,脑子里正在整编、活络所有念过的内容,使枝枝节节的知识更加密实,形成实力。我有自信,问任何问题,我都能说出一番道理。
  
  联考那日,大多数人像进刑场,我却觉得像游园会。听说有同学拿到试卷,眼前发黑、手心冒汗、下腹绞痛,我觉得不可思议。我太稳了,拿到国文、历史、地理试卷,觉得像在考小学生,暗笑出题老师怎么出这种简单的题目?钟响后,同学们纷纷翻书找标准答案发出哀号声,或到家人面前忧心忡忡。我没人陪考,也觉得家人陪考像组“进香团”只会坏了军心。我一本书也没带,考过就算了,不再想它。闲得没事干,买汽水边走边喝,像个巡逻。
  
  没放榜,我已算出自己到台大,就算科系不理想,选个学风自由的大环境再转系总比意气用事只是填几个志愿再挤破头转校保险。我想到一个人才荟萃、高手辈出的大环境逼自己成长,所以,台大文学院6个系全填了。同学问我:“万一上考古系怎么办?”我说:“那就去挖坟墓嘛!”老师看我的志愿单,同样皱眉头,简直是没主意的人的手笔。我仍坚持从头填到尾,人生哪能一下子就称心如意?我把选校搁第一顺位,进了大环境一切好说,“考进哪个系不重要,从哪个系毕业才重要!从哪个系毕业又不重要,将来走哪一行更重要!”我一向不认为一次联考就定了一生,往后的变数很大,多的是进自己的第一志愿科系,毕业后才改行的例子,与其4年后再从头学,我宁愿花一年时间好好摸索清楚,二年级时在哪个系,对我而言,就是决定了今生。
  
  放榜后,在大屯山城赁居的小屋打点行囊,一下子天地开了。三年高中生活留下的日记、写的文章,一把火烧了,我的青春岁月在火光中、泪眼里化为灰烬。那些忧喜苦乐全不计较,也无须保存,我知道自己又要去陌生地方从头开始,就像过去每个阶段,命运交给我一张白纸一样。
  
  在不断飘荡中,能感受自己的生命有了重量与意义是最大的收获。我太早离开家庭的保护,却学会独立、为自己的生命做主。虽然无法像一般人拥有快乐的青少年时期,可是也学到同龄孩子学不到的,如何做一只在荒野上准备起飞的鹰。当一切匮乏、无人为我支撑时,我惊讶自己能从“无中生有”磨砺出各种能力,守护自己。这样的训练比考上心目中的大学更重要─或者反过来看,因为有这种训练,才考上心目中的大学。
  
  年轻生命蕴含各种潜力,愈早自我开发愈能起飞。可惜,大部分的人耽溺在家庭的优渥保护下,只知道吃鱼而不懂如何打造一根钓竿,其实学会钓鱼才是大训练,有的人则可能因家庭破碎而击溃向上意志,不懂得把恶劣环境当作生命中的“少林寺时期”,练就一身铜墙铁壁功夫。每个人成长的困境不同,但我仍然相信,对生命热爱、对梦想追寻的这份毅力,会引领我们脱离困境。不要轻易认为今天就是末日,因为明天的太阳跟今天不一样。
  
  如今回想高中生涯,短短三年,却把我一生的重要走向都起头了;我如愿转入中文系,如愿成为作家。少年时,怨怼老天,现在懂得感谢。
  
  因为,当他赐给你荒野时,意味着,他要你成为高飞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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