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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发生各类工伤事故十分常见。在煤矿恶劣的井下作业环境中,从事井下现场作业的职工磕磕碰碰,受点伤挂点彩原本不足为奇。发生工伤事故后,进行工伤事故调查是煤矿安全管理的常态化手段,但是,一些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伤事故调查出现了“时间差”,有的甚至严重滞后,容易引起二次伤害事故,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工伤事故调查出现“时间差”多见于轻伤事故,事故发生时间绝大部分处于深夜这个特殊的时间段。之所以出现工伤事故调查滞后,一是因为部分班组员工安全意识不足,汇报不及时,很多是下班出井后才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情况;二是有的安全管理者主观认为事故伤害较轻,不存在工伤急救等情况,思想上麻痹大意,“等天亮了再说”。殊不知,这种错误思想将会埋下重大安全隐患,甚至引发较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隐患就是事故”,“煤矿事故可防可控、必防必控”是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理念。只要发生了工伤事故,在第一时间查明事故原因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及时赶赴事故现场,严格按调查程序进行查勘,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要科学客观分析出事故的发生是管理原因还是操作原因、是制度因素还是人为因素、是偶然出现还是必然结果,要探寻现场是否还有其它未知隐患等等,因为很多小事故就是大事故的前兆,在这一点上,既不能拖更不能等,早处理一分就多一分安全保障。偶然出现一次事故不可怕,可怕的是思想上放松,同类型事故反复出现直至酿成大祸,这才是最可怕和致命的。只有在现场深挖细找,举一反三,才能将更多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事故调查绝不能存在“时间差”,我们所有的煤矿管理者都应引以为戒。
来源:达竹公司—铁山南煤矿 文作者: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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