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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和产前假难批准;孕期、产期、哺乳期被调岗降薪;变着法子让女技术人员提前退休……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总工会获悉,“16840999”女职工劳动权益求助热线开通10年来,听到最多的就是这些问题。 产前假难被批准
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哺乳假和产前假难被批准,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被调岗降薪。
目前许多单位从经济效益及人事安排考虑,不同意女职工休假或者只同意女职工请病假或事假,从而造成女职工和单位之间的矛盾。部分单位对“工资性收入”的界定存在随意性,在支付请产前假或哺乳假女职工的工资时,基数并没有按照“原工资性收入”计算,也引起了较多的纠纷。
怀孕生育期间,被企业以种种理由转岗减工资或下岗,是热线来电反映比较强烈和集中的问题。有些企业有意规避法律,以人事自主权或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为由损害女职工的权益,这种“隐性损害”对女职工权益造成的侵害不容小觑。
退休年龄成为热点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分为两种:女工人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女干部、女性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为55岁。在近一两年的热线接听中,反映强迫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女干部以及企业的女性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提前退休的现象增多。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受聘10年以上的聘用制女干部,并不是直接确定具体的年龄,而是50岁至55岁的年限段。因此,部分单位“就低不就高”,要求所有聘用制女干部50周岁退休。有些企业则在女性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接近50周岁时有意将其调整到工人岗位,从而达到使其50岁退休的目的。
饭碗比维权更现实
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宋钟蓓透露,绝大多数来电是咨询性质,真正投诉电话甚少。即使投诉电话,每当接听人员询问来电人的姓名、单位时,往往会引起来电人的疑虑:“和厂里反映我要倒霉的。”
职工的弱势地位造成即使合法权益被侵犯,为了保住饭碗,她们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只有实在忍无可忍或失去这份工作时,才会回头来讨回原本应当属于她们的合法权益。 (新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