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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论】如此严厉判罚有失公允

发表于 2014-5-15 17:28: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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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评论】如此严厉判罚有失公允

    虽然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谐社会需要相互尊重,但一句侮辱他人的话,虽然说影响极坏,但总也不至于被拘留5天吧。笔者认为,该判罚过于严厉。试问,哪条法律明确规定一句侮辱的话被拘留5天呢?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向支撑?遇到这种事情,警方有没有更加灵活,人性化的措施加以管理呢?我们整天在喊“以人为本”看来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如此随意的判罚不仅让当事人感到不解和困惑,也极大了影响了人民警察在百姓之中的光辉形象。(河南中原油田采油二厂    初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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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17:55:45 | 查看全部
遇到这种事情,警方有没有更加灵活,人性化的措施加以管理呢?——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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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21:13:48 | 查看全部
欢迎参加本期微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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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21:14:03 | 查看全部
确实让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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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23:27:38 | 查看全部
三思 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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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6 16:30:19 | 查看全部
感谢老师支持,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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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11:17:28 | 查看全部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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