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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查处不避让急救车辆 8车不让道被罚300元记3分

发表于 2014-5-20 20:38:5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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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救护车上对不避让行为进行执法取证。深圳晚报记者 温庆强摄

  

昨日,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不避让急救车辆查处行动,当天查处8车不让出“生命通道”的违法车辆,分别给予罚款300元、记3分处罚。

交警随医院救护车执法取证

当日8时,交警5组机训警力前往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随车开展查处。由一组交警在救护车内进行执法取证,一组交警驾驶警车护送,一旦发现有不避让的违法车辆,随车交警即通过摄像机记录取证,同时对讲机通知警车对不避让车辆进行现场执法。

9时21分,记者跟随交警局机训大队南山区人民医院整治组与急救中心联动,前往玉泉路养老院救治一位中风后突发高烧老人,行驶至南光路段时,前方一辆车牌为粤B700YX的出租车,在旁边车道无车的情况下不避让救护车,救护车多次使用警报器仍然无效,机训交警现场拦截并当场对此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该司机也成为深圳首宗不避让而违法的人。

10时40分许,市人民医院急救车前往渔民村救治病人路程中,粤BTX378小车不避让救护车,被当场查处。记者了解到,全天交警共查处8宗不避让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处罚300元、记3分。
   主干道车辆避让率超九成

在昨日的执法中,交警跟车行经深南路、皇岗路、笋岗路、滨河大道等主干道时的避让率都很高,让行率超过九成,车辆通行基本没有受阻或影响,在次干道的避让也超八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该让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第六款也规定: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罚款300元。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扣3分。

据了解,目前深圳交警正在与急救中心进一步研究细化,对驾驶人在避让过程而产生的压实线变线、冲红灯等情况的申报进行简化,尽可能做到驾驶人因避让产生的违法在录入前就已经筛除,省去避让者的顾虑,鼓励驾驶人避让。

交警部门呼吁,急救车执行任务都是关乎生命的救援,希望大家能理解并主动避让,不要穿插影响车辆通行,更不可故意慢行、斗气。希望大家继续通过文明驾车文明传递爱心,共同开出一条生命通道。
   来源: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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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20:56:45 | 查看全部
处罚的还不够,应该扣完分,吊销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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