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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悲欢] 夫妻间不应计较得失

发表于 2009-3-13 15:01:0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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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了“一位需要帮助的妻子”的来信,恕我直言,这位妻子在婚姻问题上的一些认识存在严重偏差,确实“需要帮助”。
  她在信中反复强调,“我为他放弃了一切”,“我为他离开父母”,“我为丈夫付出这么多”……这让我不明白,“他”不是你的丈夫、你的家人、你的爱人、你的另一半吗?对于这样的“他”,有什么必要絮絮叨叨反复强调“我为他”呢?你为“他”,不也就是为了追求幸福、追求美好的生活,归根到底不就是为了你自己吗?因此,在家庭生活中,不论是丈夫还是妻子,“我为他(她)”都是理所当然的,不应该总是挂在嘴边。
  强调“我为他”,计较“我为他”,其实是一种自私的表现,是不利于家庭和谐的。在这点上,我也有过教训。我妻子以前喜欢串门,那天她下午出门,直到晚饭时还没回家。外面下着雨,我有点担心,就冒雨四处找她,最后终于找到她时,她还在别人家闲聊。我压制不住心中的不满,当着别人的面对她一顿羞辱。回到家,她耿耿于怀,与我争吵不休。而我总认为自己是为了她找得好苦才发火的。后来,我冷静下来,设身处地想一想,觉得自己的确有不当之处。于是我向她认了错,并提议双方都不再重提此事。我们和好如初了。
  这位妻子反复强调“我为他”,其实是想说明她的丈夫应该完全无条件地为她做一切事情。这种想法显然是错误的。即使是在社会上,对待他人,也不应该过分计较得失,要求回报。何况夫妻之间,“我为他(她)”是天经地义、毫无疑义的。所以,我希望这位妻子能够醒悟过来,主动想办法帮助丈夫,改变自己,而不是像信中所说的等待丈夫“主动想出解决办法”。(屠林明)
解放周末·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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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21:41:25 | 查看全部
是的,夫妻间不应计较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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