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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九成未成年犯为非深户籍

发表于 2014-6-12 15:43:3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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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深圳市中院发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2010—2013年)》。记者获悉,2010年至2013年,深圳市两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6667人,占广东省同期判处未成年罪犯的19%,在全省21个中级法院中位居前列。从犯罪人员身份来看,非深户籍未成年人超过九成,男性的比例则高达97%。从犯罪类型来看,主要为侵财、暴力型犯罪。
  龙岗宝安占比超七成
  白皮书显示,近4年来,深圳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处于高位态势,两级法院总计判处未成年犯6667人。其中,2010年判处1639人,2011年判处1995人,2012年判处1730人,2013年判处1303人。
  相比全国,深圳未成年罪犯人数占全部犯罪总数的比例也一直较高。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3年,该比例全国一直处于下降趋势,2013年仅为4.8%,但深圳该数据的平均比例达到7.4%。其中,2011年比例最高,为8.2%,2012年比例最低,为6%。
  白皮书还显示,深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较强的地域特点。数据显示,龙岗、宝安是未成年犯罪的高发区,两区判处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市该类案件总数的75%左右。
  与深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地域特点相契合,2010年至2013年四年间,深圳市两级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中,非深户籍未成年均超过9成。市中院刑二庭法官阮玮表示,非深户籍未成年人占比较高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一方面,深圳是人口倒挂的城市,外来人口主要集中在龙岗、宝安两区。另一方面,受条件所限,相比深圳本地户籍,非深户籍父母压力更大,精力也更有限。
  毒品犯罪呈现上升趋势
  白皮书对案件的犯罪类型也作了统计与分析。数据显示,在深圳市两级法院2010年至2013年判处的6667名未成年罪犯中,排在前五位的犯罪类型分别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以及寻衅滋事罪。此五种犯罪类型占全部罪犯的比例分别为37%、21%、12%、7.4%、3.6%。
  综合各种犯罪类型来看,以侵财、暴力型犯罪为主。其中,抢劫犯罪有明显下降,由2010年的45%下降到2013年的29.5%。但毒品犯罪呈现上升趋势,由2010年的6.1%上升到9.5%。
  白皮书还显示,近4年来,深圳大幅提高了非监禁刑的适用率。2010年,未成年被告人的非监禁刑适用率仅为26%,2011年、2013年,非监禁刑的适用率则上升至54%、42%。同时,深圳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中再次犯罪的人数则呈逐年下降趋势。(张仁望 王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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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3 09:21:58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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