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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林:特殊工种不宜频繁调动

发表于 2014-6-12 18:58: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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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煤矿企业里,有许多工种都属于特殊作业工种。特殊工种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上岗作业操作。
在安全生产中,特殊作业人员操作时间越长,操作技术、经验也就日积月累、日益娴熟,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坚实基础。然而,笔者在基层发现,有些单位特殊岗位作业人员调动频繁,许多特殊岗位都是一些刚拿到操作证的“生手”在操作。相对而言,这些“生手”对设备性能、操作标准的掌握程度没有“老员工”娴熟,甚至有时还显得“笨手笨脚”,容易出现差错和失误,酿成事故。笔者认为:特殊岗位作业人员不宜频繁调动。
首先不利于安全生产。特殊岗位操作中常伴有危险性,对技术性要求相对较高,需要操作员工熟练掌握本工种一切安全要领、操作步骤和标准后,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多“生手”虽然上岗前通过培训,掌握了一定的操作知识,拿到岗位《操作证》,但安全操作经验不足,操作技术不够娴熟,需在岗位实际操作中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完善和提升自己的操作技能后,才能更好的驾驭设备和相关业务技能。
其次增加企业培训成本。每一位特殊作业人员在上岗或转岗前都必须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脱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同时,还要结合理论知识进行实际操作训练才能熟练掌握操作要领。这些培训,都需要企业大量的资金投入,一旦随意调整,不但加大了培训量,还造成前期和接续人员培训资源和经费的浪费。
再次不利于技能员工的成长。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像瓦斯检测员、放炮员、测风工、斜坡提升工等等,在实际操作中,受许多外部条件的影响,需要长时间在工作中进行摸索、总结,才能达到最佳的工作状态。因此,要稳定技能员工队伍,提升员工技能水平,促使员工岗位成才,特殊岗位人员就不宜频繁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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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webkit-center][table=100%,#ffffff]作者:李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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