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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兰·托马斯的中短篇小说与一般概念上的短篇小说有很大的不同,没有精炼的情节,也没有突出的矛盾,更没有性格鲜明的人物。事实上,与其说他塑造的是情节,不如说是一个个场景,是1920年代威尔士小镇上的风光和人物,从这些看似平淡的故事中可以窥见一个男孩的成长过程,充满了异想天开的想法和兴致勃勃去冒险的念头。
他的写作风格很奇特,既纵情随意又精心雕琢,他似乎对情节的走向丝毫不在意,但从不吝惜于对词汇的运用,他描述风景、房屋、人物形象、心理活动,任何对象都能成为他灵性喷薄而发的源泉,充满了诗意的想象力,他的遣词用句到了一个从心所欲的境界,这也许与他诗人的身份不无关系。他的人生也在这两个端点徘徊,他成功地营造了一个寻欢作乐、醉酒又注定毁灭的诗人形象(roistering, drunken and doomed poet),严谨的艺术家品性与放纵的生活气息在他身上并存着。
着力于词汇,孕匠心于诗意书中故事的视角按照时间顺序展开,在《桃子》里,小男孩的生活被他醉酒的叔叔掌控着;《到祖父家》里的孩子眼见着自己的祖父慢慢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在《派翠西亚、艾蒂斯与阿诺》中,小男孩见证了两个女仆对质同一个爱人,《了不起的小咳嗽》中小男孩成长为乐于冒险的少年。有些故事颇富深意,我特别喜欢《就像小狗》与《一个温暖的星期六》,有种错位和扭曲的意外感,一对兄弟娶了错误的一对姐妹,只能一起熬过漫长的黑夜;一个羞涩的年轻人找到了相爱的人,他的害羞几乎全化作了迷恋,但结尾竟然是他找不到她的房间了,好像她从来不存在,好像一切都是他的幻想一般。
有些遗憾翻译过来以后,他的词句难以保留原文韵律上的美,但依旧能感受到他文字中的顽皮和狡黠意味,这种非常有他个人风格的语言处处能看到,就好像随意抛出的才华,却惊艳了我们这些旁观者。在《一个温暖的星期六》中的最后一段,“在一个生锈的圆环之中有一盏脆弱的街灯,亮光照在砖堆、破裂的木头以及曾经是房屋的尘土之上。在那儿,这个肮脏城镇的那些几乎不为人所知却永不会被遗忘的小人物,曾经生活过、爱过并且经常迷失。”
回过头来看一下原文,The light of the one weak lamp in a rusty circle fell across the brick-heaps and the broken wood and the dust that been houses once, where the small and hardly known and never to be forgotten people of the dirty town had lived and loved and died, and always, lost. 显然原文读起来更简洁且有韵味,大量的形容词有意识地组合起来,在韵律中透着失落感。
很少看到这样着力于词汇,孕匠心于诗意的小说,尽显挥洒自如的快意。有机会定要再拜读下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的画像》,看看这位影响狄兰·托马斯至深的作者是何等风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