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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身体力行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并倡导“全社会要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既有新意,又有深意。
我以为,胡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这一举动,至少蕴含这样几个寓意。一是义务植树和护绿爱绿是包括各级领导在内的全体国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尽力做到做好。二是各级干部应该自觉搞好植绿护绿爱绿工作,当好群众的引路人和带头人(胡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能带头做好,其他干部有什么理由不带头)。三是植绿护绿爱绿应成为全民的共识和日常的自觉行动,而不是想起来一阵子,做起来一下子。四是既要植绿,更要护绿爱绿。因为植绿容易护绿难,植绿可以集中一段时间植树栽花种草坪等,但护绿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却是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有些地方之所以年年植树,却不见树木成林,就是只管种,不管活不活。这种“植数造零”现象,在浪费人力物力财力的同时,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五是要植绿护绿爱绿,不要随意毁绿。做建设规划时,要尽量避开大树。即使不得不在有大树的地方搞建筑,也不要砍伐损毁已经成材的树木,可采取移栽别处的方式。六是切忌先污染后治理,或边建设边毁坏边治理。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太多,付出的代价也太大。
总之,胡主席倡导的“三绿”,既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只有按照胡主席倡导的“三绿”去做,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文明新风的基础上,实现“使祖国大地变得更加秀美”的愿景。这样,我们全体国民就能在秀美的环境中安居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