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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吊销山厦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处罚款

发表于 2014-7-12 12:36:0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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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厦医院最后一名病人转院 周树南 摄



消防执法人员宣读行政处罚决定书 周树南 摄



消防执法人员张贴执法文书 周树南 摄


  中新网深圳7月11日电 (郑小红 王岭)深圳市公安、卫计部门11日通报对深圳山厦医院的处罚决定,给予深圳山厦医院责令停止使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6月11日,深圳公安、卫计等部门对深圳山厦医院进行了执法检查,对该院存在的10类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向医院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进行立案调查。
  7月1日,消防处罚听证合议认为,该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履行程序合法,决定执行对深圳山厦医院给予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8.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卫计委经调查查实,该院存在使用6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存在医疗广告违规、伪造病历资料、拒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7月2日,深圳市卫计委对该案公开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会后,依法对深圳山厦医院作出罚款5000元整、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深圳山厦医院已于6月13日暂停门急诊接诊治疗工作,停止接收新住院病人。在深圳市、龙岗区卫计部门和龙岗区、平湖街道的协助下,54名住院病人经过会诊、评估和分流工作,已经顺利办理出院或转院手续。医院拖欠的301名员工工资已由龙岗区政府暂时代为垫付。
  据悉,此前,深圳有关部门接到多宗投诉,涉及深圳山厦医院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涉嫌制售(用)假药、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独立行医、多起医疗纠纷、员工欠薪等问题。随后,深圳市卫计委、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对深圳山厦医院进行了执法检查,封存了有关证物。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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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2 13:21:16 | 查看全部
应该严厉查处,只是别苦了就医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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