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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见刊稿件] 【微评论】松下此举有悖国际共识

发表于 2014-4-3 21:42:0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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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下此举有悖国际共识

  

坦率地说,松下发雾霾补贴区分国籍的做法,是中国员工赤裸裸的歧视,既有失世界名企风范,又有悖国际共识。关于禁止歧视原则,不仅有《联合国宪章》、《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一些列公约从国际人权法角度予以确定,还有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同工同酬公约》以及《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等公约明确规定。


面对国际通行的价值共识,松下不会不知。既然知道,作为一家跨国公司,遵守共识、执行共识,就是其必须承担的国际责任。或许有人会说,有些条约日本未加入,所以毋须遵守执行,但要知道禁止歧视是国际通行规则,加入不加入,都应成为跨国企业文化的核心元素。更何况,此举针对的松下电器(中国)公司,既然在中国,也应受到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同工同酬规定的约束。
(个体户  乔家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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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21:49:08 | 查看全部
还好我把题目改了,要不然撞题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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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21:51:14 | 查看全部
明目张胆的歧视,与大公司的声望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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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08:59:40 | 查看全部
禁止歧视是国际通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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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5 17:04:28 | 查看全部
感谢各位捧场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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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3 16:48:47 | 查看全部
今天前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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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10:26:57 | 查看全部
今天再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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