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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野蛮对待顾客邮件最高可罚3万元

发表于 2014-7-20 09:43:2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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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记者日前从深圳市新闻办处获悉,《深圳市发展快递业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于8月起开始实施,记者了解到,内中的规定非常严格,比如快递企业泄露用户信息或吊销经营许可证,野蛮操作邮件最高可罚3万元。
  违法泄露用户信息可罚款5万元
  针对顾客的邮件遭到损坏,被野蛮对待等现象,这次深圳对快递行业的立法,无疑是在对快递服务“对症下药”。根据规定, 快递企业在分拣、运输、收投快件(邮件)时,应当按照《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操作,不得野蛮作业,严禁抛扔、踩踏、坐压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违反本规定,损害用户利益的,由深圳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罚款。
  此外,快递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通信秘密,确保用户信息不被窃取、泄露。违法泄露用户信息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快递经营场所进行24小时视频监控
  规定还要求快递企业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监控,并对快递经营场所进行24小时视频监控,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建立禁毒、反恐、打击非法出版物等所需的防范制度和检测设备等。
  记者从深圳市政府官方微博获悉,“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快递业务收入年均增长速度超35%,仅次于上海位居全国第二。2013年,深圳市快递业务量为6.55亿件,占全省快递业务量约31%,最高日业务量超过60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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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1 09:40:50 | 查看全部
应该牢固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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