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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士和网友开房 刚完事被拍裸照遭敲诈

发表于 2014-7-22 21:56:0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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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犯罪团伙中,一人负责将网友约到酒店开房,另外两名同伙冒充警察进入房间,向该网友敲诈钱财,不给钱就以拍裸照相威胁。日前,罗湖区笋岗派出所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2014年7月15日21时许,事主陈女士来到笋岗派出所报案称:其于2014年7月15日19时许,在罗湖区宝岗路万事达酒店213房被人冒充警察抢劫,被抢手机两部、金项链一条、现金200多元。
接报后,笋岗派出所民警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解:2014年7月11日,有一自称“张冬”的河南籍男子加事主陈女士为QQ好友并通过手机QQ聊天。2014年7月15日15时许,“张冬”约事主在罗湖区梅园路蓬客商务酒店见面,见面后“张冬”带事主到宝岗路万事达酒店213房。
“办完事”,当事主陈女士从洗手间出来后,有一男一女(男的挂有疑似警察证)自称是警察查房,后以怀疑两人卖淫嫖娼为由,询问两人是要去派出所处理,还是私了?并向陈女士勒索3000元钱,由于陈女士不愿给钱,两名假警察便抢走了事主包内的手机两部(共价值约2000元)、金项链一条(价值约1400元)、现金200多元,并逼迫事主联系家属送钱过来私了。事主不从,被冒充警察的一男一女殴打并拍摄裸照,并要求女事主在一个星期之内交3000元,不然就将裸照发给事主的家人或者发到网上去,后事主答应对方在一个星期内筹集3000元钱给对方,3人随后离开,女事主立刻报警。
笋岗派出所与上级部门成立专案组,通过视频研判、警综及信综等大量信息研判,对涉案人员身份进行核查追踪,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并没有离开,最终于7月17日20时许在笋岗派出所辖区金美宾馆将涉案的两男一女(张某东,男,河南人,25岁;周某艳,女,湖南人,17岁;刘某辉,男,河南人,25岁)抓获归案,上述三人对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3人在东莞已经用同样的手法作案两起。
警方介绍,事主陈女士有工作有家庭,其称是网友见面,张某东则称给了女事主5000元。警方提醒,市民通过网络交往,一定要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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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3 19:56:05 | 查看全部
哎,骗财骗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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